南京明太子宫被毁的启示
2004年11月9日
何必
(略。)
这就是这两天发生的又一幕活生生的事件。
也就在前两天,媒体上披露,也是在南京,紫金山上两万棵古树中大部分被砍伐,而这些树曾经被周恩来命令禁止砍伐,在文革时,如果要砍了这样的树也许要判15年刑。
日下流行的说法是,中国(China)的别名是“拆哪”!大规模损毁到了失控的地步。按照中国历史名城保护研究所所长赵燕菁的说法,中国的历史名城已经到了唱国歌(“最危急的时刻”)的时候,拿北京的胡同来说,想要保护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了,只能像三峡消失时那样,搞个告别游,一方面似乎是发国难财,但总比默默无闻地听任其消失要好;另一方面,还可以让现在的人很幸运地看上最后一眼。
北京的胡同被拆得已经差不多了,在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之间孤零零残存的四合院以孱弱而灰色无力地向市场化和现代化发出着自己的悲鸣。但比起这两天南京明太子宫来,命数还是要好得多——毕竟,胡同存留在世人面前已经有了几百年工夫,人们在把它从地球上彻底铲除前还是留下了类似照片影像等资料;而这明太子宫,却在重返光天化日的同时也就彻底被毁于一旦,重见天日之时就是溘然作古之际,其全部价值不过是堆“乱石头”。
像那位南京博物馆考古部主任有关文物价值的说辞,大概也都是些了无新意的老生常谈。相形之下,他的这番振振有辞还不如那位民工愤愤地指着剥夺了自己饭碗的石头称没有任何价值的慷慨激昂来得发聋振聩。说什么文物一旦被毁损失无法估量的叫嚣,在发展这个硬道理面前,连个狗屁都不是。
现场考古人员对被破坏的文物进行了取证,并要追究野蛮施工单位的责任。那施工单位也显得很冤枉,谁也没告诉说这是文物,而且就算是考古人员来了并确认这是文物需要保护,但却没有履行什么手续,而施工进度是内部严格掌握了的,如果耽误则可能导致手下施工人员工钱被克扣,再度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这种举国公认的大事,自己被炒鱿鱼不说,闹不好还可能成为众矢之的和替罪羊倾家荡产万劫不复。
这种现实的考量并非突如其来,那么在紫金山古树被砍、南京一个牌楼被毁原址重建的情况下,考古人员对此一无所知?既然发现了重要古迹,仅仅是与施工单位取得联系并得到承诺就算万事大吉了?说要等到周一再上报,在一日千里的大干快上局面里,还用漫漫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古迹存续时光进度来度量工作效率,这不是天方夜潭?考古单位该对这种损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想来,经历过文革,给国人的心灵上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对于文明的概念几乎都与现场那位民工差不多。革文化的命,破四旧,敢于把所有人拉下马再踏上一万只脚让其永世不得翻身,将所能见到的一切文物都当成是封建迷信而暴虐地毁灭掉。可即使是在那时,周恩来还是保护了紫金山的古树。也许,砍伐古树要判15年刑这种法律责任太过分了,可在那个无法无天的时代能够有这种文化保护意识也还算是难能可贵了。
从文革到现在,我们经历了人治到法治的变迁,而按照香港学者李南雄的观点,中国制度变迁中的腐败,并不在于公共权力的存在本身,“部分原因在于党-国家组织结构内部功能的衰变趋势、部分原因在于国家干预的全面减少以及社会范围内新的协作模式发展的停滞所造成的制度真空”。(《关于中国腐败现象的研究》,1993中国经济出版社)
从人治到法治演变的过程中留下的制度真空,以中华文明的再一次被根除为代价;而比起文革期间更甚的是,如今的反文明并不具有政治上的热情与动力,代之以赤裸裸的短期物质利益追求,并且利用越来越先进的人类文明所产生的生产工具(很多是在现代化、国际化、市场化进程中从国外舶来的),使得这种破坏更加肆无忌惮并无可挽回;换言之,有了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工具,现在的文化浩劫比起文革来毫不逊色。
如此,也不能认为那位现场民工历史感的逼仄,我们不都在齐心协力埋葬这个文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