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与保险公司合谋强取豪夺
2004年11月5日
何必
4日下午,北京市卫生局正式对外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辖区内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都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略。)
多么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啊。医务人员从此就不怕由于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带来的精神压力了,保险公司的介入,让医疗领域自此晴空万里一根长长的阳线不断拉高到共产主义。
可据了解,到现在,全国各家保险公司只有人保在经营这个险种,而其他的都对此退避三舍。即使是在人保,也对这个险种咬牙切齿,意欲灭掉来大快人心。
而该险种推出6年来,苦苦推行良久,至今也才有区区18家医院参保,在551家公立医院中只占了3%。
这么个人嫌狗不待见的险种,怎么又在这个时候被强制性推广了呢?莫非是其中又有什么不可见人的内幕?
参保率低、赔付率高,差点让这个险种灭亡。这说明什么?只能说明在现有体制下保险公司市场能力太差,在作为企业产品的险种推出时连如今很时髦的所谓可行性调研都做不好,其中的政策、市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都做不来,大概又是出于中国特色的政绩要求而匆匆推出这么个不被市场认可的玩意儿,落得如今惨淡经营入不敷出的地步。就这,还口口声声地要干什么狗屁商业保险呢!
而医院方面自然也有医院的考虑。即使在医疗责任事故一旦闹到法庭上就得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方式,由医院方面拿出对医疗事故不承担责任的证据的背景下,医院作为自负盈亏的机构,也要从自身收支方面进行权衡,如果参保的投入大于由自己来承担事故赔偿金额,那么不选择参保也是理所应当无可非议的。作为市场主体,医院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是否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而现今在市场化的叫嚣中,来不来就把责任推给社会,让国民为此买单的事屡见不鲜。除了体制内的“极少数人”,绝大多数国民都要为自己的医疗掏腰包,让人不得不怀念计划经济时代。而一旦到了利益当头,所谓市场化就要让位于行政权力的要求。现在北京市卫生局以“统一投保”的方式向全市医疗机构推行这个医疗责任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统一投保”对谁有好处呢?这点大概谁都看得出来,最终受益者只是保险公司。至今参加该险种的18家医院,都是出险率很高的地方,自然让保险公司避犹不及;而如果将其他那些出险率低的医院统统拉进来作垫背的,将使保险公司帐面上的数字由红变黑。
但那些出险率低的医院要为出险率高的医院花钱,这又凭什么?蛮不讲理的道理就是,只是因为你是公立医院。虽然在医疗费用上绝无公立特质,但体制性因素导致不得违抗命令。
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卫生局,怎么胳膊肘往外拐,把自己部门利益拱手让保险公司拿走?其背景因素很耐人寻味。
保险公司因为这“统一投保”而兴高采烈手舞足蹈了,医院忍气吞声把钱不得已交给了保险公司,而这笔钱医院注定是不会自己掏的,还是要从患者身上拿回来。于是,这也就注定要增加患者的医疗费用。
中国新闻网11月5日报道,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今天上午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中国农村目前有40%-60%的人看不起病。在中西部地区,因为看不起病、住不起医院,因病在家里死亡的人数估计在60%-80%。另据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介绍,2003年中国农民的人均收入是2622元,而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的结果显示,2003年农民住院例均费用是2236元。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农民家庭有一个人住院,可能这一年的收入就全部用到医疗费用上。
这就是发展了这么多年后官方承认的现状。人均年收入2622元是什么概念?就是每天收入7.18元,还不到1个美元,换句话说,从人均收入角度看,中国农民都生活在国际上认可的贫困线(1美元/天)以下;8亿农村人口中,约一半的人看不起病,这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国富民强歌舞升平的景象吧。
即使是在北京,医疗费用也成为家庭里很大的开销。2002年国庆节,笔者阑尾炎急性发作,到空军总医院做手术,在本人死乞白赖以拒付住院费相威胁才使得院方被迫使用青霉素而不是进口抗生素的情况下,最后的住院费也还是花了近3000元。就这么个小手术,足以使一个中国农村家庭一年的收入全部都搭进去还不够!而据护士私下聊天中向我介绍,如果采用进口抗生素,医生拿了医药公司的回扣,而本人住院费是要突破5000元的。
公立医院的主管部门不干把医疗费用降下来让人能看得起病这么个政府起码的正经事,却还是想方设法要与保险公司勾搭起来向市民强取豪夺,这叫什么道理!怎么也看不出来新“三民主义”(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这种行径里究竟表现在什么地方。
于此看来,既便是城市人,今后看病也更要谨慎了,医疗责任保险费用也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说不定什么时候,城里人死在家里的事也会成为普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