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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原则不可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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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洛西竄訪台灣,來去匆匆,舉世矚目。台灣有媒體稱:“佩羅西成功訪台,戳穿了台灣是中國一部分謊言”。我就鬱悶了,佩羅西訪台,不也是訪問中國嗎,因爲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外國人訪問臺北,就像訪問西安,基本性質一樣。為了視聽不致混淆,我附上2011年的一篇議論文章,一管之見,可以參考。

《評馬英九的“一國”新辭》  

2011-02-10 02:48:24|  分類: 琴台夜話   訂閱

 臺灣地區領導人(中華民國第12任總統)馬英九7日在新春茶會上表示,為堅持九二共識,未來“政府機關文書”用語一律稱“對岸”或“大陸”,不稱中國。除台獨分子外,專家和線民一片叫好。但我想,中國人為什麼講一個現實問題,弄得裹裹結結,纏繞不清?到2011年才有更進步的表述?這個文字表述雖然不是解決中國的統一大業,卻是堅持一個中國的一種法理定位,其意義就在如此。

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主席在天安門向全世界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世界上便出現了兩個簡稱中國的國號。大陸新政權稱中國國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遷到臺灣的原政權仍稱中國為中華民國,雙方都宣稱只有一個中國,是代表中國的“主權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要解放臺灣,中華民國政府要反攻大陸,解救同胞。然而這個新中國的政治實體沒有徹底推翻中華民國政府,也沒有徹底消滅中華民國國軍,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重組,仍然擁有聯合國的合法席位。按一中原則,當時中華民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國開始分裂。韓戰以後,分裂局面更顯,難以收拾。

中國如何分裂了?請看鳳凰網的《重慶談判的歷史真相》。這段史學家揭秘歷史事實的視頻清楚的告訴人們,“另一種遙遠而陌生的力量”乃始作俑者。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為了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偉大的中國共產黨,以解放全人類為己任,以革命戰爭奪取了政權,趕走了中華民國政府,迫使其播遷廣州、臺灣。70年代,中蘇反目交惡後,尼克森與國策顧問基辛格為了制衡蘇聯帶頭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1971年由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等23國提出的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的“雙阿提案”進入最終表決。根據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民國被剝奪了在聯合國的代表權。第26屆聯大主席,印尼外長馬利克宣佈聯大會議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通過這一提案。聯大會場頓時沸騰,非洲國家代表放聲大笑,坦尚尼亞駐聯合國代表薩利姆事前換上一身中國“毛制服”(即中山裝),高興地手舞足蹈。消息傳回北京,毛澤東高興地評價道:是“非洲兄弟把我們抬進去的”。由於聯合國接納,使之合法化,中國一分為二,分裂的“中國”正式形成。代表席位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後,臺灣方面修憲,仍將抗戰勝利後的版圖定義為國界疆域。因此,可以說,美蘇爭霸是中國分裂的主要背景因素。及至李登輝當選中華民國總統後期,拋出兩國論:海峽兩岸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第11任總統時的陳水扁叫嚷:海峽兩岸“一邊一國”,都是對中國分裂形態的明確定位,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因為原來分裂只是打架分居,真要改姓,自立門戶,即會傷害到子孫後代。聯合國製造了南北韓、東西德,也想製造兩個中國,只是蔣介石抵抗,才沒有得逞。

滿清帝國崩潰後,北洋軍群雄割據,中國四分五裂,共和的道路險象環生。先後有中華民國、洪憲帝國、滿州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格勒得沙共和國、汪偽中華民國、臺灣的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的國家形態只有兩個?誰代表中國?一定程度上是聯合國說了算。然而代表權不等於國家形態,兩回事。

什麼是國?按正體漢字的寫法為“國”,含義是:有疆域、有國界、有軍隊、有人口,不侵略、不濫用暴力治國。什麼是主權?國家的基本在於人民,沒有黎民便沒有家庭,沒有家庭便沒有國家。能體現國民意志的國家才擁有主權,才算主權國家。因此,從法理上說,能代表人民的政府,才有資格說擁有主權,是主權國家的政府,即所謂“主權在民”,“人權高於主權”的由來。

什麼是中國,現代意義上的“中國”不是封建諸侯爭霸年代的含義;現在人們或政客們通常說的中國是一個簡稱,即所謂“九二共識”的“一中原則”,包含兩個政治實體或尚待統一的地區。既然只有一個中國,何必有統一?但是如果沒有共識,又如何實現統一?由於有兩個分裂的簡稱中國的政治實體,所以才有“各表”,“各表”不是實質問題,“一中”才是本質問題。事實上是中國分裂了,現在的所謂“統一的中國”暫不存在。“一中原則”不等同“統一的中國”。據稱,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強調,“九二共識”指的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而“一中”,“我方指的就是中華民國,沒有第二種解釋”。

台獨勢力不承認九二共識。有沒有“九二共識”?說有共識,是說雙方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不應該分裂,各自保留對中國的定義的詮釋,堅持自己的“國家立場”。說沒有,是說既然“各表”說明沒有達成共識,沒有共識,哪來的九二共識?阮次山先生認為,“九二共識”即是一定要認知“只有一個中國”,而同時看待大陸與臺灣對待“九二共識”的態度分別是大陸強調“各表一中”,重點在“一中”,臺灣則認為“一中各表”,重點在“各表”。石齊平先生評論“九二共識”:“嚴格的說沒有一個具體文字的表述,1992年的時候,甚至“九二共識”這四個字,其實嚴格的說不存在,只能說是一種默契。”台獨認為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看不出有何問題。李登輝曾揶揄大陸政治家,說,“老子就是老子,老子沒死兒子就來搶班!”他把倫理當成了法理。陳水扁之流更邪乎,認為臺灣人不是中國人,在沒有出生證明的情況下,妄圖以“臺灣國”的姓名到派出所(比喻聯合國)上戶口。馬英九要求統一口徑,就是不給台獨分子以自然分割的口實,同時也堅持了“各表”原則。由於台獨勢力的胡鬧,所以“一中”就是實質問題;如果沒有台獨分子的分裂,“各表”就是實質問題,幾年或者若干年後存在變數。馬英九就任中華民國第12任總統,宣誓忠於民國憲法,大陸和臺灣定位為地區和地區之間的關係,不承認大陸就是或等同“中國”,但互不否認,擱置爭議,不統、不獨、不武,維持現狀。2011年2月7號的表達,是馬英九執政原則的進一步落實。政策是有彈性的,性質、原則是不能隨意改變的,外交休兵只是願景,兩岸更多只是經濟與發展意識的覺醒,不一定是國家意識的完全覺醒。尤其兩岸的年輕人對國家概念的認同意識是模糊的。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已有共識,對於“一中”含義雙方表述各異。名不正則言不順,表述不同,“一中原則”就不好深入解釋。既然中國早已分裂了,法不咎既往,制訂反分裂法的意義在於:臺灣如果出現實質獨立,就可以依法動武。未來中國的定義是什麼?如何才是“一國”?世界上有沒有“不統一的一國”?港澳模式是不是臺灣朝野可以接受的模式?取決於兩岸的政治智慧和政治走向。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好是好,目前無法進一步操作。這一構想,從簡單到模糊,從爭執到平靜,按九二共識的一中原則,排開“統一”模式,只要承認九二共識,現實狀況或許就是“一國兩制”了。未來的學問家或許研究認為:2000年前後的中國知識份子是不是有“精神毛病”?不過未來的學者不會將一句話能表述清楚的寫成論文,更不會將一篇論文能表述明白的寫成著作。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民國憲法不修改定義,臺獨只是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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