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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互助及感想

(2021-09-15 02:03:01) 下一个

下午我在“MUTAL AID LEGAL SUPPORT GROUP”说的不够完全,现在完整一下再次分享: @ 当我们遇到不公时,无论和谁打交道,无论用什么语言交流,注意语言交流的技巧往往会事半功倍。@FZ - 通达英语网?经常和我说”Peter, 你真幸运”。其实不是因为我幸运,而是语言交流的技巧帮助了我,并由此获得相关部门机构尤其是CBC的关注介入。就在刚刚当平权委员会AHRC的官员打电话给我的时候起先也是满口官腔,但是交流了一会以后她开始为我提供建议并告诉我应该怎么做[Smile] 我们的肤色和种族是客观存在,但是如果我们再不注意如何和有关机构部门沟通交流的技巧,我们不就更吃亏了吗?

还有: 恕我直言,我曾遇到过多次类似的求助,认为自己受到歧视并遭到有关部门方方面面的监控。我以为是不是有的时候我们过于敏感?就我而言,自从我发妻不幸去世,续而生意被无良律师霸为己有,而后我被医院过度治疗至残到自救,又因坚持拒绝服用医院的药物,医院获得高级法庭被终身禁锢精神病院乃至我通过行政法庭自救恢复自由,到九年前从魁省移居阿省被小镇歧视制造冤案并拍卖我旅馆,一路走来我前前后后向三级政府的一次次投诉,至今已有26年了。按理我的事情比一些向我求助的事情要严重得多。政府方方面面的部门都不愿意看到我,但我并没有觉得被人监控的感觉。我说过,过于敏感往往会令我们误判,乃至疏忽了真相。忠言逆耳,希望我的直率能起到心平明目,并由此找到行之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

我的(珍惜人生,互助互爱)的博客无法进入更新,所以peterpan1668的笔名无法使用,只能新开此博客继续。

这是我的请愿链接: https://chng.it/yhvdjZLq

这是我博客(珍惜人生互助互爱)的连链接:https://blog.wenxuecity.com/blog/frontend.php?act=article&blogId=14670&date=200801&postId=16433 

PS: 网友们谁有法律方面需要大家一起互助的请留言入我们的微信法律互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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