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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奇案录第一部之弹珠袋:第十七节

(2021-11-24 08:05:44) 下一个

双林奇案录第一部之弹珠袋

作者: 八峰

 

第十七节

 

下午四点,周源、刘书铭和定国来到了偃师县公安局看守所,让两个民警把被关押的嫌疑犯徐新民带到了一间审讯室里。

周源开门见山、把去后峪村和杨个村进行调查、找到了徐洪生以及男孩子向他坦白了一切的情况告诉了徐新民。

“这把折叠小刀是你儿子主动交给我的,它就是刺伤梁玉英的凶器;我们刚刚做完鉴定——被害人身上的五处刀伤,每一处的创口特征都与这小刀的特征完全相符。”周源拿出一个装有凶器的透明塑料袋放在徐新民面前。

“唉,警察同志,你都知道了,俺也就不瞒你了,”徐新民看了一眼那把小刀、长叹一声,“四月十七日那天下午六点,俺骑着自行车从城东门市店赶回黄庄村的住所,刚出村南的巷子口,就看见洪生右手拿着一把血淋淋的小刀冲出院门、朝村东头儿跑去,俺叫了一声、他也没停下,俺知道事情不妙,慌忙进屋,见玉英浑身是血倒在炕上一动也不动,我当时以为她已经被洪生用刀给杀死了,大嚇之下,俺自知无法挽救,也不敢声张——不能暴露是俺的儿子行凶杀人啊,无奈之下,俺只好找来一只平常盛货用的大编织袋,把玉英的尸体拖下炕装进袋里,慌乱之中连鞋子都没有给她穿上,拉上拉链后又用涤纶绳捆了两道,等到夜里十一点左右,见外面黑暗无人,才把编织袋用自行车驮起,顺着村子南边僻静的小路,来到伊河边上,将编织袋抛入了河边一条长满蒿草的水沟之内,然后又慌忙赶回住所,将炕上沾染了血迹的床单、枕头、被褥啥的和玉英的高跟鞋以及其他物品一起装进塑料袋藏匿在后院地窖里,看到炕脚地上有本杂志,见上面没有血迹就随手把它放在了茶几上;然后连夜赶到了俺弟徐新刚家里,让他马上去俺老家、就是佛光乡的后峪村,把我儿子洪生偷偷接到他家里、暂时躲避一下,更不要透露任何情况。”

“你为什么不亲自赶回后峪村去接儿子,而是让你弟弟去接呢?”刘书铭问道。

“唉,洪生那个脾气倔得很,又刚杀了梁玉英,我要是回家,他肯定不听我的也不会跟我走,而且、俺也没法儿在他娘面前说清楚这个事儿。”徐新民尴尬而又后悔地低下了头。

“那你妻子一直不知道洪生杀了梁玉英吗?”

“她不知道,新刚告诉我,她那天不舒服躺在床上,洪生回到家里后也没有跟他娘说过发生的事情。新刚跟她说的是要洪生去他家里帮忙打两天小工,可以挣一百块钱,他娘也没咋细问就同意了,新刚还让她不要跟任何外人说洪生当天到过黄庄村,也不要透露洪生的去向。”

徐新民停顿了一下又抬头恳求道:“各位公安同志,我儿子年纪尚小,刺伤梁玉英也是一时冲动之下的莽撞之举,根本原因还是在我,请各位高抬贵手,从宽处理,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个你不用担心,徐洪生尚未成年,一时性起刺伤了梁玉英,并没有杀死她,而且还能够主动坦白、交出小刀,法院在审判量刑时会充分考虑到这些、从宽处理的。”周源说道。

 

从拘留所出来,刘书铭递给周源一支烟,自己也点燃一支,吸了一口后问道:“你是怎么开始怀疑徐新民的儿子的?从啥时候开始怀疑的?”

“还记得咱们对徐新民的第一次审问吧?从他当时的态度上,我就感觉到他是在故意隐瞒,替人受过,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的?又是在替谁受过?联想到梁玉英身上那五处刀口,无不显示出凶手用刀手法的稚嫩与力道的不足,不像是成年人所为;而在徐新民租房里的长椅之下,我又发现了男孩子常有的弹珠袋;于是就产生了怀疑;前天晚上,小李把徐新民的档案与户籍材料送到了我那里,夜里我仔细查看了一下,果然发现徐新民有一个十三岁的儿子徐洪生和一个七岁的小女儿,在后峪村与其妻子生活在一起;男孩子这个年龄正是桀骜不驯、血气方刚、性格叛逆的时候,当他发现父亲对其母亲的不忠行为,必然十分气恨,很可能作出鲁莽愚蠢的事情;于是我昨天下午便和小李去了徐洪生所在的佛光乡中学秘密访查,发现他果然在十七日以后没有再来学校,而且这孩子杀人后仓皇逃出、路过黄庄村东的时候,被几个回村的农民看见了,虽然乡民们不知道他是谁家的孩子、只是看到一个十几岁的男孩,但我一听便猜想到那很可能就是作案后正仓皇逃跑的徐洪生。今天早上,我和你们科里那个女民警谢兰化妆成佛光乡中学的老师去了后峪村徐新民家里,他妻子告诉我们、徐洪生属龙,小名叫龙儿,我立刻联想到那个弹珠袋上用白线绣的一个‘龙’字,心里基本上就确定——徐洪生就是那个十七日下午在田庄镇黄庄村42号出租房里用小刀刺伤了梁玉英的凶手。”

“嗯,那今天上午你们干嘛不直接去杨个村徐新钢家里抓人?而是先去了后峪村呢?”刘书铭又问道。

“当时我们还不知道徐新民有个弟弟徐新钢,也不知道出事当夜、徐新民就让他的弟弟徐新钢把儿子徐洪生接到了杨个村隐藏起来。徐新民的户籍材料上没有徐新钢这个人,因为徐新刚和他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徐新钢的母亲后来又改嫁了,而当年作为农村户口建立的档案也非常简单,居然没有写入他这个弟弟。所以今天早上跟谢兰化妆成佛光乡中学的老师直接去了后峪村徐新民家里,结果听徐新民妻子说孩子是去了他小叔家里,我和谢兰才马上又到村委会和乡派出所去查,得知徐新民确实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叫徐新钢,住在县城北面的杨个村,然后才通知你们,带人赶到了那里,在徐新钢老婆的帮助下,在山坡上找到了那个男孩。”

 

半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早已返回成都的周源和定国正悠闲地坐在新篁园的小院里,依靠在藤椅上品茗抽烟聊天,公安厅的通讯员送来了一封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县公安局的来信。

周源打开一看,原来是刘书铭写来的。他在信中告诉周文二人,谋杀粱玉英一案已经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丁茂为劫财物、故意杀人致死,被判处死刑;徐新民故意隐瞒其子罪行,移尸灭迹,妨碍司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个月;徐洪生持刀杀人,虽然未致其死、但行为已构成故意伤人罪,念其为未成年人、事后又能够主动坦承罪行,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洛阳市少年劳教中心监管执行。

 

注释

【1】刘禹锡,772年-842年,河南洛阳人,字梦得。唐朝著名诗人、哲学家,中唐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有诗豪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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