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间的感情既复杂又简单,拉近两颗心的距离,最快的方式就是投其所好,这一招不管在爱情里还是在事业上,通常都是无往不利的。上海小鲜肉郑某就深谙此道,只是恋人间的投其所好是情趣,但一旦带了阴谋诡计,“投其所好”就成了架在自己头顶的刀了。
五年前,上海浦东警方接到一起报案,来报案的是一对夫妻,说有人敲诈勒索他们100多万,这可不是个小数目,警方高度重视,通过夏女士提供的线索,很快就将还在做发财梦的郑某抓捕归案了。
说来这个案件也有点奇葩,竟然是因为玩游戏引发的。据郑某供述,他是在某个手游中认识夏女士的,夏女士是个氪金玩家,一看就是不差钱的。一开始他靠近夏女士,是想从她身上得点好处,升级自己的装备。
两人经常一起打游戏,郑某投其所好,处处照顾她,游戏里大家都无所顾忌,时常有人用荤段子调侃他们,郑某见夏女士一直没有反驳,以为她没有对象,心里就有了想法,要是有个有钱的女朋友,不就能少奋斗十年了吗?
后来他对夏女士愈发殷勤,拿到了她的联系方式,两人开始在游戏外聊天,他从社交软件上看到夏女士的照片后,更是心潮澎湃,因为夏女士身材窈窕,颜值也很高。
虽然他和夏女士在网上聊得热火朝天,但夏女士一直没有答应他的线下邀约。直到他偶然得知夏女士有一个游戏关卡一直过不去,正为此烦恼,他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就提议说,自己可以帮她通关,条件就是夏女士要请他吃饭。
夏女士有些犹豫,他趁热打铁,熬了一个通宵,帮她通关了。夏女士大抵是被他的诚意打动,就答应了他。两人约了在浦东见面,吃了饭以后,有四处逛了逛,一路上围绕游戏话题不断,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走到一家酒店门前时,郑某提出可以去休息一下,一起打几盘游戏。大家都是成年人,这意思夏女士当然听得明白,但她没有拒绝。有了实质性发展之后,郑某就时常约她出来,但从和她的相处中,也慢慢知道了夏女士是有家室的。
夏女士和丈夫是门当户对结婚的,两人家境都不错,婚后夏女士就当了全职太太,但她老公工作繁忙,经常到各地出差,一个星期在家呆不了两天,为了打发时间,排解心中的寂寞,才接触手游。
按理说,小郑知道了对方是有夫之妇,应该结束这种不正当关系,保持距离才对。但他觉得自己和夏女士相处愉快,已经爱上夏女士了,当然更多的是舍不得这个摇钱树,毕竟夏女士出手大方,买装备、买礼物从不吝啬。
两人交往了几个月以后,夏女士突然说要“分手”,不再回他的信息,他十分气恼,以为是她移情别恋了,便一直纠缠着她。夏女士不堪其扰,就告诉他,是她丈夫已经察觉他们的关系,并表示以后不要往来了。
小郑不甘心,觉得夏女士辜负了他,应该给他补偿,为了拿到这份“补偿”,他使了点手段。他以最后的约会为由,将夏女士约出来,发生了关系。夏女士以为他不会再纠缠,谁知没过两天,就收到了他发的视频,主角就是他们俩,小郑做了什么不言而喻。
小郑威胁夏女士要么继续保持关系,要么给他一笔分手费,不然就把视频发给她丈夫。夏女士不想再出界,想维持家庭的安稳,于是给了小郑几万元,想要彻底结束这段背德的关系。可她低估了人性的贪婪,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灾难就是无休止的。
小郑捏住了夏女士的把柄,钱来得太容易,他的胃口也越来越大。挥霍完这几万元以后,又找夏女士敲诈,夏女士以为他信守承诺将视频删了,但一个能毫无顾忌和有夫之妇发展不正当关系的,品行又岂是那么高尚的?
夏女士陆陆续续转了十多万,把自己的口袋掏空了。小郑敲诈的数额一次比一次多,最后竟然要100万,家里的钱她不敢随便动,怕丈夫察觉,就对小郑说自己实在没钱了。
小郑已经在金钱里完全迷失了,根本没有餍足的意思,他打听到夏女士娘家有一套房子拆迁,可以得100多万,就让她把拆迁款给自己,或是把拆迁得的房子过户到他名下,夏女士知道他永远不会满足,也早已没有诚信可言。
为了彻底摆脱他,不受更多的损失,她干脆和丈夫坦白了,这才有了报警的一幕。而小郑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和侵犯他人隐私,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到头来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郑敲诈100万因为夏女士夫妇报警没有成功,虽然属于犯罪未遂,但依旧要承担法律责任,只是比照既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他之前敲诈勒索多次,数额达十多万,有加重情节,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应从重处罚。
结合他未经他人同意,录制亲密视频,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数罪并罚,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从本案中也不难发现,投其所好通常都是带有目的的,如果是好心尚且不说,若是如小郑这般心思不轨,不仅害人还会害己。 面对他人的可以接近和讨好,我们应该保持理智和克制,若是夏女士没有越过道德红线,也不会招惹此祸。 (Z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