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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泛滥”启示录

(2024-11-30 06:38:29) 下一个

野猪是现代法治文明的受益群体,因为《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猪逆天改命,逃脱了千万年来被大肆捕杀的命运,过上了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但野猪不学好,面对变化了的环境,世界观改造没跟上,一个劲地繁殖,导致数量泛滥成灾,于是被从“二级保护动物”里除名,降级到“三有保护动物名录”里还没有痛定思痛的意思,2023年又被“三有保护动物目录”除名,面临被捕杀的命运。野猪以顽强的泛滥能力证明了它的宿命“天生就是被捕杀的”。

据新华社报道:一段时间以来,多地野猪“撒野”伤人毁物的消息不断。在安徽铜陵,一头野猪咬断操场铁栅栏,冲进小学校园;在北京门头沟,一头野猪闯入居民卧室;在广东河源,人们发现3头野猪“畅游”万绿湖;在江苏南京,野猪闯进酒店大堂,乃至侵入高铁线与列车相撞,导致部分列车晚点……野猪频频下山“撒野”,毁农田、闯民宅、伤民众,昔日的“三有保护动物”俨然成为致害最严重的野生动物之一。国家林草局发布消息,野猪致害省份多达26个,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

其实吧,野猪泛滥是法治的祥瑞,“依法治国”喊了几十年了,法律出台了一大堆,但真正体现现代法治精神并得到认真贯彻执行的非《野生动物保护法》莫属。野猪给东大的法治长脸了,同时给群众带来了希望:连野猪都保护得这么好,人被保护好还远吗?特别是野猪凭《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始泛滥时,恰好与《计划生育法》肆虐同步,逃避结扎“捕猎”的农民对野猪羡慕嫉妒恨,野猪泛滥与人口下降相映成趣。现在有司修法,希望反过来让人口泛滥、野猪节育,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

苏联人都知道著名的科学家巴甫洛夫用狗实验“条件反射”理论的,苏联时期就有个笑话——问:社会主义是科学还是艺术?答:是艺术。若是科学,应该先拿狗做实验,咋能直接用人做实验!

中土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践证明,法治是可以先在野猪群体做实验的,“猪犹如此,人可以堪”。春江水暖鸭先知,法治醪糟猪先尝。

在东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民营企业促进法》都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更具备法治精神,对妇女儿童和民营企业家的保护远没有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力度大,妇女儿童被拐卖、被霸凌事件时常发生,民营企业家被“远洋捕捞”“就地狩猎”是家常便饭。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营企业家至少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高级动物吧,他们的生存处境比不上野猪,享受的法律保护也比不上野猪。为保护被拐卖的妇女、留守儿童和民营企业家,是不是该制定《野生妇女儿童保护法》《野生企业家保护法》?野猪是权利的先行者,圣人都曰过:礼失而求诸野,仁权失而求诸猪权。

作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国家林草局不显山不露水却引领了法治方向,应该考虑把发改委、妇联并入林草局,好让妇女儿童、民营企业家都享受野猪般地保护。

前几天网上传出一个消息,对野猪来说忧喜掺半,忧的是准备捕杀了,喜的是无捕杀利器:南京招标90万捕杀野猪300头,不让用枪,不让用弩,不让放捕兽夹,让中标公司跟野猪肉搏吗?于是中标公司弃标了。26省现猪患,天下苦猪久矣,但没有趁手的家伙,徒呼奈何。

没有火力,无法强攻,只能智取喽。就像智取威虎山那样,训练家猪打入野猪团伙内部,或者像《杜鹃山》那样,派个女政委把野猪队伍改造过来。还有个古老的计策:培养一只貂蝉级的美丽猪放进野猪地盘,让野猪头领争风吃醋展开火拼,野猪吕布干掉野猪董卓,中标公司趁虚而入收拾残局。

野猪泛滥的地方应该改变思路,由林草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成立狩猎公司,组织专业枪手陪同狩猎爱好者捕杀野猪。并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打造成当地经济的增长点。还可以指山卖磨,把野猪资源打包抵押银行贷款,让狩猎业成为继房地产之后的支柱产业。

狩猎是奢侈的贵族游戏项目,国内外的土财主都想过把贵族瘾,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这几百万头野猪是宝贵资源。“秦失其猪,天下群雄共逐之”

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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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kono_88 回复 悄悄话 用麻药,麻翻那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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