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經文:
”看哪,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申命記11:26-28)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詩篇16:4a)
一:國家分裂,誰之過?
常言道:"國家興亡,匹夫有責”。意思是,國家無論是"興旺”,還是"衰亡”,每一個公民都有責任。
的確如此,就如聖經記載的以色列歷史,如果百姓敬畏神,行為準則依照神的律法標準:有憐憫、有公義、有良善,有公平、...就會天下太平、國富民強;反之,如果百姓的行為與神的準則背道而馳、行可憎的事:崇拜偶像、自私狂妄、滿口謊言、心存詭詐、放縱情慾....,國民的景況就可想而知了。
在遠古時代,神曾用洪水淹沒全地;也曾從天上降下硫磺與火,將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個城的居民和地上的一切盡都毀滅;神也曾不斷懲罰祂的百姓,直至民擄國亡等,都跟人敗壞犯罪有關。所以,一個國家的興衰,當然百姓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然而,國家衰亡,誰的過犯或承擔的責任更大呢?國家通貨膨脹、經濟衰退;社會燒殺掠奪、烏煙瘴氣;百姓驕淫放縱、酗酒吸毒....等,會不會與在位掌權者藐視神有直接的關係呢?
從聖經記載,縱觀以色列歷史,足以證明國家的"興衰”,與君王有著直接的關係。
神把以色列百姓從埃及地拯救出來後,一直做他們的王:在曠野引導他們四十年,一路供應和保護他們;賜下律法典章以及誡命,使他們在生活中有標準可循;幫助他們與敵人爭戰得勝...。當他們進入神應許的迦南美地之前,神又藉著摩西再次重申祂的心意,警戒他們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希望他們能成為世人的榜樣和祝福的管道。儘管以色列百姓無數次犯罪,但神因著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始終憐憫自己的選民、沒有丟棄他們。
然而,以色列百姓進入迦南美地、安居樂業之後,他們開始厭棄神對他們耳提面命地教導,提出要像別國一樣、由地上的君王統治他們。
神知道人心,預知以色列百姓有一天會提出立王要求,因此,為了使百姓保持與世界分別、一直得蒙受祝福,神曾吩咐摩西,規定立王的條件。(參見申命記17:14-20)
第一:必須由神親自揀選;
第二:必須出自神的選民,即以色列人,而非外邦人;
第三:所立的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為要加添馬匹使百姓回埃及去;
第四:所立的王,不可為自己加添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離了耶和華;也不可為自己積蓄極多的金錢;
第五:”王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裏,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撒母耳既是先知,又是祭司,也是士師。當他年紀老邁時,百姓以他兩個兒子的敗壞不能繼位為藉口,提出"立王”,使撒母耳很難過。神對撒母耳説:”眾民對你所說的一切,你只管聽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而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撒母耳記上8:7)
所以,撒母耳順從神的吩咐,為以色列民立了王。
第一位王:掃羅
雖然掃羅按照第一第二條規定所立的王,他也沒有違反第三第四條,但最重要的第五條,他沒有遵守,就是:”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掃羅作王後,僭越獻祭、貪婪說謊、因嫉妒而追殺神的受膏者大偉,最終不思悔改、被神棄絕。
第二位王:大偉
大偉敬畏耶和華,遵行祂的律例典章,一生信靠神,所以,被稱為"合神心意的人”。他按照神的心意建立政權、治理百姓。
聖經説:”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列王記上15:5)
大衛作王四十年,國泰民安、國富民強,是以色列有史以來最鼎盛時期。
第三位王:所羅門
他是大偉的兒子。大偉臨終前,囑咐所羅門説:”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所以你當剛強作大丈夫,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照著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謹守祂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這樣,你無論作甚麽事,不拘往何處去,盡都亨通。耶和華必成就向我所應許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的行在我面前,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列王記上2:1-4)
遺憾的是,所羅門並沒有記住父親的囑託,違反了神的立王規定:
第一:他不但為自己加添馬匹,还與埃及做馬匹生意(參見列王記上10:26;28-29)
第二:他所用的一切器皿都是金子或者精金製成的;他在耶路撒冷的銀子多如石頭(參見列王記上10:21;27)
第三:他”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列王記上11:3)
由於所罗门没有守住神的律法和父亲的教导,以致于在他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的順服耶和華他的神。因為所羅門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和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丘壇。他為那些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的外邦女子,就是他娶來的妃嬪,也是這樣行。”(列王記上11:4-8)
因此,”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所以耶和華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要因我仆人大衛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還留一支派給你的兒子。’”(列王記上11:9-13)
經文中提到的所羅門的"臣子”,就是他派監管約瑟家一切工程的耶羅波安。他是一個大有才能的年青人(參見列王記上11:28)。
神藉先知亚希雅預先告訴了耶羅波安,説以色列國將要分裂,他將做以色列北國的王,並讓他清楚知道神揀選他作王的原因。
神説:”因為他(所羅門)離棄我,敬拜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摩押的神基抹和亞捫人的神米勒公,沒有遵從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守我的律例典章,像他父親大衛一樣。但我不從他手裏將全國奪回。使他終身為君,是因我所揀選的仆人大衛謹守我的誡命律例。我必從他兒子的手裏將國奪回,以十個支派賜給你,還留一個支派給他的兒子,使我仆人大衛在我所選擇立我名的耶路撒冷城裏,在我面前,長有燈光。”(列王記上11:33-36)
”所羅門因此想要殺耶羅波安。耶羅波安卻起身逃往埃及,到了埃及王示撒那裏,就住在埃及,直到所羅門死了。”(列王記上11:40)
第四位王:羅波安
他是所羅門的兒子。所羅門去世後,兒子羅波安繼位。百姓把耶羅波安從埃及召回來,請他代表百姓,請求羅波安減少對百姓的重擔。羅波安最初先跟長者討教如何處理,然後又詢問同齡年輕人的意見。可悲的是,他沒有聽取長者的忠言,反而聽信那些年輕人的愚昧建議,讓百姓做更重的苦工,對他們更殘酷、更苛刻嚴厲。這無形中給耶羅波安順利作王創造了條件。(參見列王記上12:1-24)
”以色列眾人聽見耶羅波安回來了,就打發人去請他到會眾面前,立他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列王記上12:20a)
所以,耶羅波安就順理成章做了以色列北部十個支派的王。從此以色列國分裂為南北兩國:北部十個支派,南國兩個支派。
二:國家滅亡,誰之過?
1.北國以色列
以色列國家分裂後,耶羅波安做了北國以色列的王。這就應驗了神對所羅門發怒時所説的話:”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列王記上11:11-13)
儘管耶羅波安做王是神的預定,但是神對他有所警告説:”我必揀選你,使你照心裏一切所願的,作王治理以色列。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的,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謹守我的律例誡命,像我仆人大衛所行的,我就與你同在,為你立堅固的家,像我為大衛所立的一樣,將以色列人賜給你。”(列王記上11:37-38)
然而,耶羅波安一坐上王位,根本沒有遵守神的命令,做了如下幾件極其敗壞的事:
第一:鑄造偶像,將百姓陷在罪裡
聖經記載:”耶羅波安在以法蓮山地建築示劍,就住在其中;又從示劍出去,建築毗努伊勒。耶羅波安心裏說:’恐怕這國仍歸大衛家,這民若上耶路撒冷去,在耶和華的殿裏獻祭,他們的心必歸向他們的主猶大王羅波安,就把我殺了,仍歸猶大王羅波安。’ 耶羅波安王就籌畫定妥,鑄造了兩個金牛犢,對眾民說:’以色列人哪,你們上耶路撒冷去,實在是難,這就是領你們出埃及地的神。’他就把牛犢一只安在伯特利,一只安在但。這事叫百姓陷在罪裏,因為他們往但去拜那牛犢。”(列王記上12:25-30)
耶羅波安公開違背神頒佈給百姓"十誡”中的第二條,就是:”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記20:4-5)
同樣事情在摩西時代曾發生過。該歷史記載在聖經出埃及記32章。當時摩西在西奈山領受神頒佈十誡,四十天沒有下山。百姓見摩西遲遲沒有下山,便要求亞倫做神像給他們引路。而亞倫竟然同意,便從百姓收集金耳環,鑄了一只牛犢,用雕刻的器具作成。百姓説:這就是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神非常憤怒,要滅絕他們。為此,摩西在神面前禱告,求神息怒。當天摩西吩咐利未子孙殺死百姓約有三千,以示警戒。
第二:立"凡民”做祭司
聖經説:”耶羅波安在丘壇那裏建殿,將那不屬利未人的凡民立為祭司。”(列王記上12:31)
耶羅波安處心積慮地保護自己的王位,他和兒子禁止利未人供職,而用非利未人作祭司。耶羅波安所立的異教祭司,公然鼓勵百姓拜偶像,將國家陷入信仰的危機中。(參見歷代志下11:14-16)
耶羅波安設立祭司,公然違反神設立的祭司制度,破壞了神曾賜給亞倫孫子非尼哈的”平安之約”。神已經應許説:”這約要給亞倫後裔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參見民數記25:13)
第三:私自規定節期日
聖經説:”耶羅波安定八月十五日為節期,像在猶大的節期一樣,自己上壇獻祭。他在伯特利也這樣向他所鑄的牛犢獻祭,又將立為丘壇的祭司安置在伯特利。他在八月十五日,就是他私自所定的月日,為以色列人立作節期的日子,在伯特利上壇燒香。”(列王記上12:32-33)
所以,耶羅波安不但私自改變節期之日,自己還親自獻祭,如同掃羅。
耶羅波安如此大逆不道,當神藉著一個無名的神人對他予以警告時,他並沒有悔改,一直不肯離開他的惡道。(參見列王記上13章)
所以,神對他嚴厲地責備,說:”我從民中將你高舉,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將國從大衛家奪回,賜給你;你卻不效法我仆人大衛遵守我的誡命、一心順從我、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你竟行惡,比那在你以先的更甚,為自己立了別神、鑄了偶像,惹我發怒,將我丟在背後。因此,我必使災禍臨到耶羅波安的家,將屬耶羅波安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必除盡耶羅波安的家,如人除盡糞土一般。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這是耶和華說的。’”(列王記上14:7-11)
耶羅波安的結局,正如神所預言的,被神攻擊就死了。他兒子繼位祇有兩年,又被巴沙篡位殺死。
聖經説:”巴沙一作王,就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都滅盡了,正應驗耶和華藉他僕人示羅人亞希雅所說的話。”(列王記上15:29)
神當年與以色列民立約時,清楚地告誡過:”不可敬畏別神,不可跪拜事奉它,也不可向它獻祭。但那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你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們當敬畏、跪拜、向祂獻祭。祂給你們寫的律例、典章、律法、誡命,你們應當永遠謹守遵行,不可敬畏別神。我耶和華與你們所立的約,你們不可忘記,也不可敬畏別神。但要敬畏耶和華你們的神,祂必救你們脫離一切仇敵的手。他們卻不聽從,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列王記下17:35-40)
耶羅波安的惡行,影響了以色列國兩百年左右。北國被亞述滅掉之前,一共有十九個王,皆為壞王。當講到他們是"壞王”時,聖經都會用這句話描述他們的惡行:”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行耶罗波安所行的、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
聖經説:“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人不隨從耶和華,陷在大罪裏。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以至耶和華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正如藉他仆人眾先知所說的。這樣,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直到今日”(列王記下17:21b-23)。
耶羅波安之後的諸王以及百姓,拜偶像行邪淫有過之而無不及。到了亞哈王的時候,以色列已經從拜金牛犢發展成拜天上萬象、迦南人的偶像巴力和亞舍拉,占卜、行法術,甚至還使自己的兒女經火,燒給偶像做祭物等。(參見列王記下17:16-17)
由於耶羅波安的悖逆,使百姓陷在大罪裡,兩百年後,即公元前722年,北國以色列被亞述所滅,百姓被擄,神將祂的選民從應許之地"拔出”。
2:南國猶大
因為所羅門墮落、遠離神,使以色列民族分為兩半:北國十個支派歸耶羅波安,其餘兩個支派給了所羅門兒子羅波安。然而,北國以色列被滅後,南部猶大國並沒有從中吸取教訓,他們也仍然繼續作惡。
南國猶大一共有二十個王,雖然其中有幾個敬畏神的好王,但那些惡王最終把國家帶向滅亡、被巴比倫攻陷。其中一個前所未有、十惡不赦的"壞王”瑪拿西,他的影響極大,專門與神對抗、惹神憤怒,不像他父親希西家敬畏神(參見歷代志下33:3-6)。他的惡行如下:
a) 重新建築他父希西家所拆毀的丘壇,
b) 為巴力築壇、作木偶;
c) 敬奉天上的萬象,並在神的殿中為其築壇
d) 使自己的兒女經火;
e) 觀兆、用法術、行邪術、交鬼、行巫術;
f) 流無辜人的血,包括先知以賽亞;
聖經説:”瑪拿西引誘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以致他們行惡比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滅的列國更甚。”(歷代志下33:9)
然而,”耶和華警戒瑪拿西和他的百姓,他們卻是不聽。所以耶和華使亞述王的將帥來攻擊他們,用鐃鉤鉤住瑪拿西,用銅煉鎖住他,帶到巴比倫去。他在急難的時候就懇求耶和華他的神,且在他列祖的神面前極其自卑。他祈禱耶和華,耶和華就允準他的祈求,垂聽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國位。瑪拿西這才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歷代志下33:10-13)
瑪拿西雖然悔改了,除去了外邦人的神像,以及耶和華殿中的偶像等,但是,他對全地猶大造成的信仰破壞,不是一朝一夕可以修復的。
瑪拿西死後,他兒子亞們作王。聖經説:”亞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與他父親瑪拿西所行的一樣。行他父親一切所行的:敬奉他父親所敬奉的偶像;離棄耶和華他列祖的神;不遵行耶和華的道。亞們王的臣仆背叛他,在宮裏殺了他。”(列王記下21:20-23)
亞們死後,他兒子约西亚接續作王。當北國耶羅波安在位時,神就曾預言將來约西亚做猶大王,説:”大衛家裏必生一個兒子名叫約西亞,他必將丘壇的祭司,就是在你上面燒香的,殺在你上面,人的骨頭也必燒在你上面。”(列王記上13:2)
約西亞是一個"好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列王記下22:2)
聖經説他在年僅十六歲時,就尋求大偉的神。(參見歷代志下34:3) 他招聚全猶大百姓,包括祭司、長老、先知等,來聽神的律法,並在神面前立志守約,然後做了如下事情:
a) 廢除那些燒香拜偶像的祭司;
b) 廢除向巴力、日、月、星辰等燒香的人;
c) 廢除敬奉天上的萬象;
d) 使自己的兒女經火;
e) 拆毀在耶和華殿內男性廟妓的房屋;
f) 拆毀設在城門的邱壇;
g) 不許將兒女經過進入火中給摩洛;
h) 除去猶大列王獻給日頭的馬匹;
i) 拆毁打碎猶大列王所做的祭壇,以及瑪拿西在耶和華殿的兩院中所做的祭壇;
j) 將所羅門為西頓人偶像所鑄的邱壇污穢
約西亞甚至將耶羅波安所建的敬拜祭壇也拆毀焚燒,並除去在猶大地和耶路撒冷所有招魂的、行巫術的、家神、偶像和一切可憎之物。(參見列王記下23:24)
聖經説:”只有約西亞王十八年在耶路撒冷向耶和華守這逾越節。.......在約西亞以前,沒有王像他盡心盡性盡力的歸向耶和華、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像他。”(列王記下23:23;25)
”然而,耶和華向猶大所發猛烈的怒氣仍不止息,是因瑪拿西諸事惹動祂。耶和華說:’我必將猶大人從我面前趕出,如同趕出以色列人一般。我必棄掉我從前所選擇的這城耶路撒冷和我所說立我名的殿。”(列王記下23:26-27)
約西亞死後,他有四個兒子,都做過王,還有孫子約雅斤。但他們無一例外,都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
因此,”耶和華差派迦勒底的軍隊、亞蘭的軍隊、摩押的軍隊和亞捫人的軍隊攻打他,他差他們攻擊猶大,毀滅它,就像耶和華藉著祂的僕人眾先知預言的話。這事臨到猶大完全是出於耶和華的命令,因著瑪拿西的罪,就是他所行的一切,要把他們從自己面前趕走;又因著他所流無辜人的血,他使耶路撒冷滿了無辜人的血,耶和華決不赦免。”(列王記下23:37;24:1-4)
神藉以賽亞對猶大預言,説:”日子必到,凡你家裏所有的,並你列祖積蓄到如今的,都要被擄到巴比倫去,不留下一樣。這是耶和華說的。並且從你本身所生的眾子,其中必有被擄去,在巴比倫王宮裏當太監的。”(以賽亞書39:6-7)
如果仔細讀聖經的話,藉著以色列民的歷史就會知道,神對人類的包容和忍耐,實在是大得難以想像。
早在摩西時代,神就藉著摩西曾警告過以色列百姓説,如果他們遵行神的律法典章和誡命,會得到什麼樣的祝福;如果他們不聽從和遵行,各種咒詛就會臨到。甚至摩西還把後果都清楚地告訴了百姓説:”耶和華必將你和你所立的王,領到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的國去,在那裏你必事奉木頭石頭的神。你在耶和華領你到的各國中,要令人驚駭、笑談、譏誚。”(參見申命記28:36-37)
神說到做到。於公元前586年,猶大最終不但財富被掠奪,百姓也都被擄到巴比倫,成了亡國奴。
三:造成悲劇的主要原因
面對選民的悖逆,神仍然不厭其煩地予以警告和勸誡。聖經説:”耶和華藉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仆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神,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離棄耶和華他們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列王記下17:13-17)
就以色列這個在世上"不起眼”民族來說,成為神的選民,實在是蒙福。神對他們的特別眷顧,並非他們比別的民族好,乃是神持守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因為神是"信實”的。這個民族從君王到百姓,都明白神的律法典章和誡命,然而,他們就是硬著頸項,不肯遵從。
當以色列百姓厭棄神、要撒母耳為他們立王時,神對君王的要求是很清楚的,就是君王要常常學習神的律法並謹守,因為他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影響著所帶領的百姓。俗語説:"上樑不正下樑歪”。一個國家在位掌權者無視神的存在,沒有良知和道德底線,處心積慮地為著自己的利益,百姓當然也就膽大妄為、有恃無恐。
從以色列民的經歷可以瞭解到,君王到底主要的過犯是什麼。
第一:犯罪不肯悔改
神對人有著極大的憐憫。他知道人一定會犯罪,但祂看重的是人願意悔改。大偉就是個例子。當大偉犯罪在神面前痛悔後,神還是繼續使用他,使他成為後來諸王的榜樣。
但是,北國以色列的諸王,從耶羅波安開始,沒有一個王犯罪肯悔改的,反而接續下來的王的罪行,有過之而無不及。南國猶大,雖然有幾個對神敬畏,但是,連一半都不到。神派先知對他們警告、警告、再警告,他們竟然塞住兩耳,就是不肯聽從。他們忘記了,神是輕慢不得的。
當年,神曾藉著摩西告誡過他們:”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申命記12:28)
可悲的是,從君王到百姓,沒人悔改。這就是他們最終滅亡的原因之一。
第二:隨從虛無的神
當以色列民進迦南地前,神曾預先警告過他們説:”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參見申命記12:1-13)
聖經説:”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神,厭棄祂的律例和祂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離棄耶和華他們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列王記下17:14-16)
北國以色列王,耶羅波安,完全辜負了神賜給他的王位。他鑄造偶像,使百姓離開那位拯救他們出埃及獨一的真神、跪拜那些虛無的神,以致陷入罪中,及至兩百多年。
南國猶大呢?也是如此,就如上述所提到的瑪拿西王。聖經説:”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犯罪觸動他的憤恨,比他們列祖更甚。因為他們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築壇、立柱像和木偶。國中也有孌童。猶大人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列王記上14:22-24)
第三:效法外邦人
神曾藉摩西告誡過百姓,説:”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裏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18:3-4)
神藉摩西囑咐百姓:”耶和華你神,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申命記12:29-30)
聖經説:因為”猶大人也不遵守耶和華他們神的誡命,隨從以色列人所立的條規,耶和華就厭棄以色列全族,使他們受苦,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以致趕出他們離開自己面前。”(列王記下17:19-20)
神是有極大的"憐憫”,但是不可忘記,神是"輕慢不得”的。
四:今天有什麼警戒?
保羅說:”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羅馬書15:4a)
神將一個民族的歷史,在聖經裡描述得非常清楚詳細,目的是要警戒後世之人。所以,以色列的歷史給今天的我們有些什麼警戒呢?
1.國家衰亡,君王有過
以色列成為亡國奴,不得不承認是君王犯罪的影響多致。而且這些惡王不肯認罪悔改。他們的惡行,不但把百姓帶到萬丈深淵,自己也最終滅亡。
所以,如果一國之君不相信有神,其所言所行輕蔑神背離神、無視神的存在,那麼,不管這個國家曾經有多麼強大、多麼富有,終究要滅亡。"上行下效”,無知的百姓也必會仿效君王,跟著犯罪。
縱觀那些曾有一些基督教信仰的國家,今天在位掌權的領袖,還有敬畏神的嗎?有的可能像耶罗波安一樣,知道有神,但卻不認識神、不敬畏神,不僅自己犯罪,还引誘百姓犯罪。他們有時為了達到個人目的,把神當做"花瓶”來粉飾自己的污穢,打著為百姓利益的幌子,實際上滿足自己內心對權力地位的慾望。
看看當今地上的百姓,如此膽大包天地公開悖逆神:謊話連篇、狂妄自大、自私自利、燒殺搶奪、酗酒吸毒、遍地淫亂,賭博成性等、難道不是君王的過錯麽?這些君王對神不敬不虔,以犧牲國家的命運,來滿足自己的權欲,將來在神面前一定會接受審判。同樣也會像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的那些敗壞的諸王一樣,將來的下場會很悲慘。
2.教會偏離,牧者有過
教會的興衰,不是以人數多寡而定,而是真正得救、成熟的基督徒而定。不幸的是,很多教會的牧者常常在乎的是每週參加敬拜的人數。如果人數減少,牧者便開始"稀釋”神的道,講一些人喜歡聽的,如身體健康、病得醫治、事業發达、萬事順利等內容,不是認真按照聖經真理傳福音、牧養信徒。儘管教會裡面可能”座無虛席”、呈現一片繁忙景象”、金錢奉獻"不可計數”,但這個教會遲早會被神丟棄。因為牧者不但自己背離了神,也必定使信徒偏離神的路。
所以,教會走偏方向,牧者一定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看看現今的教會,有多少牧師傳道人是以清潔的心事奉神的呢?他們把神的救恩講得很"廉價”,把神的祝福世俗化,使信徒一味追求的都是些看得見的、短暫的東西:金錢、財富、名義、地位、成功等。所以,教會信仰偏差、信徒"離經叛道”、愛世界過於愛神,一定跟牧者不忠心傳講神的話、個人見證又很差是有關系的。他們服事的動機、在想些什麼,神是知道的。
曾看過一個姐妹的分享。她説,彼得在告誡牧者時,:”不是說’管理’,也不是說’訓練’,而是說’牧養’。教會不是一個商業機構,只要能管理得井井有條就算是成功了;教會也不是一所軍校,只強調紀律和服從。當然次序、紀律和服從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領導必須懂得牧養信徒,跟他們建立親密的關系。要是只懂得管理和訓練之道,那就是把重點放錯了。”
她還説:”牧者不但要講解神的道,而且要全面地講,不能片面地講。”
的確,不但要講神的愛、神的寬恕,這不是神僅有的屬性。還要講到神的公義一面,就是拒絕或偏離神的道,需要承擔什麼樣的後果。
而神交托給牧者的使命,首要任务就是按照神的話餵養群羊,並要保護他們。牧者也必须按照神的旨意去带领教会,而不是按自己的意思。
過去曾經歷過一個牧師,他認為自己的職責衹是每個月的一兩個禮拜天在臺上講一篇道、每年帶兩三個月查經或慕道班而已。他採取的方式:"放羊吃草、自食成長”。所以,教會查經、團契、主日學、探訪關懷,都由信徒自己來做,還美其名曰:祇有這樣,信徒才可以很快長大成熟。做牧者的自己懶惰,不想花時間研讀神的話,好好餵養和訓練信徒;也不帶頭做榜樣勤奮服事,信徒怎麼會長大呢?
這種不負責任的帶領,根本沒有聖經依據。從聖經中我們可以瞭解到,神對牧者的要求是帶有責任的,遠不是把它當作工作的這一點點。神藉著保羅和彼得怎麼説的呢?
第一:牧者”要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摩太後書2:15)
第二:牧者”務要傳道,按照聖經真理教導信徒,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摩太後書4:2b);
第三:牧者要”牧養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製他們,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參見彼得前書5:2-3)
"牧養”的意思是什麼?不衹是按時分糧給他們,同時還要關心他們屬靈生命成長過程的難處;建立跟他們密切的關係;看管和守望他們,避免異端進入,引誘他們離開神的真道。
保羅囑咐提摩太,要他:”....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摩太前書4:12)
牧者帶領教會、使信徒有信心跟隨神的唯一方法,就是牧者自己以身作則,讓信徒看到效法的榜樣,而不是單單用聖經的道理和個人的權力來強迫信徒順服。主耶穌曾斥責法利賽人,不是因為他們教導神的話不正確,而是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在實際生活中沒有好的見證。主耶穌稱他們是為"假冒偽善”。
所以,教會走偏,信徒生命不能成長,牧者是有很大責任的。
3.個人是否有過?
國家分裂和衰亡,君王有過;教會走偏、不行神的道,牧者有過;那麼,個人是否就沒有責任、沒有過呢?答案是:不是。
當年神的律法典章和誡命,不是只給以色列君王的,也是給百姓的。摩西在宣告神的話時,是對著全以色列會眾,不是單對祭司、長老等領袖說的。所以,以色列國的分裂及至滅亡,是從君王到百姓都敗壞。
今天也是同樣,牧者有聖經,信徒也有;真正被呼召出來的牧者,內心有聖靈;真正重生得救的信徒,也有聖靈內住。無論牧者還是信徒,在神眼裡都一樣,沒有高低之分,衹有職分不同,各人都要按照神在自己身上所託付的使命,盡自己的本分。將來神向牧者問責,同樣,神也要向每一個信徒問責。神是"公平”的。
親愛的弟兄姐妹,在位掌權者和教會牧者雖然擔任的責任更大,將來神的審判對他們不同,但是,你我作为一國公民和教會信徒,同樣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縱然不好的君王殃及國家,教會牧者不盡責任影響會眾,但你我都是被神拯救的,我們有神的話(聖經),又有聖靈內住,我們就有責任遵行神的話,遠離罪惡,在世上做鹽做光。
主耶穌特別提醒説:”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3-16)
所以,我們要常常自省,監察內心,看看自己是否以單純、專心地跟從主;是否單單事奉祂、一心一意遵行祂的教導;是否有取代神的偶像在生命中,以致偏離神....。因為"偶像”不衹是看得見人手所造的有形的東西,而是包括除了錢財以外,那些更有隱密性、看不見的"偶像”,如名聲、地位、權力、事業、知識、親情等,凡是替代神、高於神的一切。
親愛的弟兄姐妹,神知道你我有時會軟弱犯罪而不是故意的,但是,當我們犯罪被聖靈提醒時,就是聖靈光照我們,使我們看到有"不潔”的心思意念和違反神話語的外在行為時,我們要像大偉一樣,轉回到神面前、認罪悔改。祂看重的是我們有一顆願意悔改的心。
大偉說:"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篇51:17)
因為神曾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
神是慈愛的,但也是公義的。人在世上所説所行,將來都要呈現在神面前,接受神的判斷。不管是國家君王、教會牧者,還是普通信徒,神都會用祂絕對公義公平的標準衡量每一個人。親愛的弟兄姐妹,希望你我見主面時,都能站立得穩,不被神斥責或責備。
親愛的朋友,神對以色列百姓犯罪進行過嚴厲懲罰,同樣對已經得到拯救的今天的信徒,如果偏離祂的道,將來也會同樣躲避不了祂的問責,何況不認識祂、拒絕接受祂救恩"禮物”的非信徒呢?結局豈不更是可怕麽?
親愛的朋友,為了你自己、以及家人和後代永遠蒙福,難道還要拒絕這位願意賜給你"永生”的神麽?難道不願意接受為你我的罪犧牲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穌做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麽?
你知道麽?神愛你,祂不願你"永死”、受咒詛;祂盼望你得"永生”、蒙祝福!
因為”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麽?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麽?....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 ’”(以西結書18:23;32;33:1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