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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1)
正文

二:“罪”的起源

(2023-01-05 13:07:54) 下一个

(聖經--創世紀2-3章)

 

一:"伊甸園"

起初神造萬物和人都是美好的。而且人按照神的形象被造,有思想、感情、德性、理性、悟性等,更重要的還有神所賜的靈性,可以直接與神溝通,享受與神在一起的美好。所有其他受造物都不是如此。因此,人的地位極其高貴,雖在全能神之下,卻在萬物之上。故此,人管理和駕馭這些受造物,而不是受制於牠們或它們。

神造人的目的,首先是讓人”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 其二,”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蒙受神的祝福 (創世紀1:26-28) ;第三,要人遵行祂的旨意,把祂的聖潔、慈愛、公義等榮耀彰顯出來。

神為人預備得極其周全。”耶和華 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亞當)安置在那裏。耶和華 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 (創世紀2:8-9) 神不但把亞當放在景致極美、物質極豐富的"伊甸園"裡,讓他修理看守園子,享受其中的一切,同時神還用他的肋骨爲他造了一個配偶來陪伴他、幫助他。但是神卻對他缺有一個提醒:”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紀2:16-17) 

有人質疑神,為什麼在伊甸園放那棵樹,促使亞當夏娃犯罪? 如果沒有那棵樹,人類不就不會犯罪,也沒有死亡了嗎?

人忽略了重要一點,就是神是造物主,祂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以賽亞書55:8-9) 神放那棵樹自有祂的目的。首先,祂是人的主,祂有主權決定做什麼。世上的政府都有權利規定人哪些事可做,哪些事不可做,難道造人的主沒有權利給人制定命令或法則嗎?其次,讓這棵樹隨時提醒他們,在他們之上有一個“主人”。他們可以享受神所創造的一切,但不能恣意妄為、淩駕於神之上。第三,神賜給人自由意志,是因著祂的憐憫和慈愛,祂不是把人當作木偶或者機器來操縱。祂希望人選擇順服祂,是出於心甘情願,不是被迫。否則,人與神就沒有"愛"的關係可言。就如父母對孩子,如果把他們放在一個沒有任何選擇的空間裡,衹能聽從父母支配,豈能説是對孩子的愛呢?

 

二:人悖逆及後果

"悖逆"的定義,簡單地説就是挑戰權柄,即,不順服在自己之上者的命令。

亞當和夏娃違背了神造人的心意。神在園中放了那棵樹,不在乎那棵樹的本身是什麼,而在乎他們是否有順服和敬畏神的心。神已經賦予他們極大的權利,讓他們管理神所造的一切,而且除此以外,園子裡其他所有的果實他們都可以享受。可"人心不足蛇吞象"。他們選擇悖逆神,希望自己成為神,可以分別善惡。“貪婪”是他們成為撒旦“俘虜”的誘因。

撒旦,也稱“魔鬼”,是不守本位的墮落天使,也是受造者。牠因驕傲,夥同其他部分天使反叛神,被神逐出天堂。神曾藉著以賽亞説:”明亮之星、早晨之子阿,你何竟從天墜落?......你心裏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 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 (以賽亞書14:12-14) ”你因美麗心中高傲,又因榮光敗壞智慧,我已將你摔倒在地,……"(以西結書:28:17a)

聖經説:"耶和華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 在伊甸園,撒旦透過蛇引誘夏娃,先是用試探性的口吻問她:"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麽?” 

夏娃回答説:"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實際上,神告訴亞當的是,那棵樹他們"不可以喫”,並沒有説"不可以摸”。撒旦應該知道夏娃對神話語的篡改,所以趁機進一步挑撥説:”你們不一定死,因為 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創世紀3:1-4) 

當亞當和夏娃違背神的命令、喫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發現自己"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遮掩。他們的悖逆破壞了跟神的關係,因羞恥和恐懼而藏在樹木中躲避神,內心不再有平安和喜樂。神在園中行走,呼喚亞當"你在哪裡"。亞當說他們躲藏起來了,因為看到自己"赤身露體”。神用溫和的口吻問亞當:”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麽。" (創世紀3:7-11) 

事實上,神無所不知,他們做了什麼神當然知道。神沒有因為他們不順服、聼從蛇的引誘,立即把他們趕出“伊甸園”,而是給他們機會悔改,希望他們能如實回答,並肯承認自己得罪了神,求祂憐憫。假如他們這樣做了,相信神一定會赦免他們的罪,他們仍然可以保持跟神的關係。就如約翰一書1:9節神所應許的:"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 然而,結果並非如此。亞當反倒埋怨神説:是“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亞當對神的不順服,不但破壞了他與神的關係,也破壞了他與人的關係。

有人疑問,神不是對亞當説,如果喫了那棵樹的果子就必死嗎?怎麼他們夫妻還活得好好的? 亞當竟然活了930歲,而且在800歲時他還生兒養女,(創世紀5:4-5),說明夏娃至少也活了800歲以上,雖然沒有她具體死去的時間。神對亞當説“你喫的日子必死”,有兩層意思。其一,指的是人的靈”死"了,即“罪”將人與聖潔的神隔絕,人無法再與神溝通;其二,從此人都要面臨肉體的死亡。神對亞當説:”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世紀3:17-19) 

對夏娃的行為,神也同樣有其懲罰。神對夏娃説:"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世紀3:16)

 

三:亞當和夏娃的失職

亞當被神安置在"伊甸園"時,神最初清清楚楚地告誡他:”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創世紀2:16-17) 然而,亞當根本沒有把神的話記在心裡。所以,當妻子夏娃給他那棵樹上的果子喫時,他不加思索、毫無猶豫地接過來就喫了。

神在造亞當和夏娃時,他們的地位是平等的,但角色卻是不同。因為神造人有次序,先造男,後造女,要男人在家裡做“頭”,即,有責任、有擔當、有主見、順服神的話、帶領妻子兒女敬畏神;神給女人的職責是,幫助丈夫、順服丈夫。丈夫的責任非常重要,因為當出現問題時,神首先責問的是丈夫而非妻子。在喫分辨善惡樹果子的事情上,亞當失職了,他沒有聼神的話,承擔起丈夫的責任,阻止夏娃的行為,反倒跟她"同流合污"。

聖經中有列舉了一些敬畏神、持守神信心的丈夫。如,約伯,他被撒旦試探,一夜之間失去他所有孩子和財產。更甚的是,他全身上下患毒瘡,每日遭受極大的痛苦。他的妻子非但不安慰他、幫助他,反倒心裡對他生厭,讓他放棄神:

”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麽?你棄掉 神,死了吧!(約伯記2:9) 

而約伯斬釘截鐵地回應:"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噯,難道我們從 神手裏得福,不也受禍麽?”(約伯記2:10a) 

因為約伯知道:他自己 "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約伯記1:21) 

神造女人是做丈夫的幫手,順服神賜予丈夫"頭"的職分。如果妻子沒有盡职,神同樣也必責問她,衹是在丈夫之後,雖然她可能是"罪魁禍首"。神問完亞當後,接著責問夏娃:”你作的是甚麽事呢"? 而她同亞當同出一轍,拒絕承認自己的罪,理直氣壯地把責任推給了蛇,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創世紀3:12-13) 夏娃更大的失職是,她不但沒有幫助亞當做正確的事,反使他一同陷在罪裡。如果一個妻子不敬畏神,沒有智慧,非但起不到幫助作用,其結果反倒會使丈夫遭殃。

古往今來,在家庭中妻子的作用非常重要。聖經裡有一段真實記載,講到一個很有智慧的妻子如何讓愚蠢的丈夫免遭殺頭之禍。他們是一個牛羊成千的“大富戶”,丈夫名叫拿八,性情兇暴;太太叫亞比該,聰明謙和。大衛及其手下平時晝夜保護他們,不受欺負,牛羊也沒有丟失。然而,當大偉有需要,要拿八提供一些食物和羊肉時,拿八卻忘恩負義,不但拒絕,還裝作不認識大偉,公開羞辱他。因此激起起大偉憤怒,想要帶兵殺他和全家片甲不留。拿八的妻子亞比該知道此事後,急忙用驢子馱了好多食物酒和羊親自送給大偉,並請求大偉原諒。她以智慧的言語,不但保全了丈夫拿八和僕人的性命,也攔阻了大偉因報仇流人血而被神責備、良心不安。(撒母耳記上25:2-33) 雖然拿八幾天後還是死了,那是神親自擊打而死,(撒母耳記上25:38) 而非出自大偉的手。

縱觀周圍一些家庭的破裂,很多是因為女人的愚昧造成的。如聖經箴言14:1節所說:"智慧婦人,建立家室;愚妄婦人,親手拆毀。”

 

四:人本能的"罪性”

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起初犯罪,緣於對神的悖逆不順服,並拒絕承認自己的罪。從此,罪進入了人類,基因便將其"罪性"代代承傳下來。世上被造的人不再反映出神的榮美,如聖經所説:"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按照全然聖潔的神的標準,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 

縱觀周圍的人,包括我們自己,無論大人孩子,年老年少,男人女人,...,無法否認人本能裡的罪性。如果注意觀察小孩子成長的話,不難發現他們沒有人教,也沒有受到環境的影響,他們天性就自私,希望所有他們喜歡的東西都歸自己所有;小孩子之間打架,問是誰先惹事或動手,都會指責別人,不會承認是自己;妒忌心也沒有人教,他們看到別的孩子比自己強心裡就不舒服、就不高興。這類例子在人的身上隨處可見不是嗎? 再看看夫妻吵架或者離婚的原因,不都是指責對方的不是嗎?如果都肯承認自己的錯誤,家庭或者夫妻,乃至社會,也就沒有問題了。

聖經裡講的"罪",原意是沒有射中靶的中心,即,偏離或沒有達到神的標準;是指與生俱來的“罪性”,而不是"罪行”。事實上,沒有"罪性",就無從談起“罪行”。無神論者常常誤解這個字的概念,混擾於世上法律名詞“犯法”或"犯罪"。這就是為什麼通常人不肯承認自己有“罪”的緣故,會説:怎麼説我是罪人?我既沒有偷竊、殺人,也沒有放火,...。

有一年幾個同學聚餐,飯桌上大家義憤填膺、不約而同地罵起貪官來,説他們受賄巨款,太貪婪了,言外之意自己清廉、正直、是“義人”。聽到他們的談論,我不由地插了幾句,意思是:對別人的指責,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如果人有機會也在他們同樣的位置上,哪有人敢說自己不會貪污的。人貪的原因是人本能裡有"罪性",也就是罪的“種子”,否則,"溫床"再適宜,也長不出苗來。所以,人的裡面已經有了壞的種子,豈能"常站河邊不濕鞋”? …..當然,這個觀點他們不見得認同。因為沒有神的靈住在他們裡面,他們衹看到別人的問題,而無法真實地面對自己內心的罪。

 

五:神的公義和慈愛

神的屬性是大有憐憫、大有恩典,祂”不輕易發怒 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但是,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出埃及記34:6-37a) 因為罪的緣故,人不能再見榮耀无瑕疵神的面。儘管神對亞當和夏娃的悖逆頂撞非常失望傷心,但神仍然對他們充滿了愛和憐憫,不忍心看他們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編成裙子遮羞,(創世紀3:7b) 便用動物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上。(創世紀3:21) 

然而,神對蛇的態度卻是毫無憐憫,因為牠是撒旦的服役、幫兇、化身,牠引誘人離開神。神對蛇説:”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創世紀3:14)

亞當和夏娃對神的悖逆,使罪已經進入了他們的心。神擔心他們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喫,帶著罪永遠不死。所以,神將他們逐出"伊甸園",去耕種自己也出於泥土的土地。接著神又安排派基路伯在伊甸園東邊,四面有旋轉發火燄的劍,把守著去生命樹的道路。(創世紀3:22-24)

神將亞當和夏娃趕出伊甸園,其做法既是懲罰也是仁慈。想想看,如果他們吃了生命樹上的果子,就會永遠活在死亡和與神隔離的狀態之下。神全知全能,祂早已對人類安排了拯救贖計畫,使人可以回歸到祂起初造人時的"本位",享受永遠與祂同在的美好。所以,神在咒詛蛇,即撒旦時,預言説:"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紀3:15) 

這是人犯罪後神給人類最早的"救贖”應許。其中"女人的後裔”原文是單數,指一個人,預表彌賽亞--耶穌基督將為童女所生;"要傷你的頭”:預言主耶穌要在地上擊碎併摧毁撒旦的權勢,使人脫離罪的捆綁和死亡的轄制。此預言藉著主耶穌的誕生、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早已實現。祂的第一次來到世上,把所有信祂的人從罪中拯救出來,賜給他們永生,不再有死亡拘禁他們。這是對撒旦極其致命的打擊。"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主耶穌)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希伯來書2:14) ;"你要傷祂的腳跟”,是指撒旦勢力的軟弱,根本傷及不了主耶穌的生命。祂已經復活了,戰勝了死亡,至今做在父神的右邊,得到祂當得的尊貴、榮耀、權柄!

從古至今,神愛世人的心從未改變,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普遍啟示。祂藉著創造天地宇宙,”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5b) 神藉著祂自己的創造,對人類顯明祂的存在,也讓人感受到祂的愛。第二,特殊啟示。人類犯罪之後,神並沒有收回祂的憐憫。祂向世人宣告:”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 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翰福音3:16-17) 兩千多年前,耶穌降生在馬槽裡,成為人的樣式,來到地上為要拯救世人。這就是每年舉世紀念和慶祝主耶穌誕生的緣故。"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6:23) 祇有耶穌基督的寶血有赦罪之恩。"特殊啟示"不同於“普遍啟示”。"特殊啟示"的恩典不是給所有人的,衹給那些願意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做救主和生命主的人。朋友,接受祂白白賜給你的恩典,切勿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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