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謀,求名,求財,交易
(2005-11-27 15:14:49)
下一个
求謀占第八:\r
占求謀,以體為主,用為所謀之應。體克用謀雖可成,但成遲。用克體,求謀不成,謀亦有害。用生體,不謀而成。體生用,則多謀少遂。體用比和,求謀稱意。
求名占第九:
凡占求名,以體為主,用為名。體克用,名可成,但成遲。用克體,名不可成。體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喪。用生體,名易成,或因名有得。體用比和,功名稱意。欲知名成之日,生體之卦氣詳之。欲知職任之處,變卦之方道決之。若無克體之卦,則名易就,止看卦體時序之類,以定日期。若在任占卜,最忌見克體之卦,如有克體者,即居官見禍,輕則上責罰,重則判官退職。其日期克體之卦氣者,於八卦萬物所屬時序類中斷之。
求財占第十:
占求財,以體為主,以用為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無財。體生用財有損耗之憂,用生體財有進益之喜。或體用比和,財利快意。欲知得財之日,生體之卦氣定之。欲知破財之日,克體卦氣定之。
又卦中有克體用之卦,及生體用之卦,則有財。此卦氣即見財之日。若卦中有克體之卦,及體生用之卦,即破財。此卦氣即破財之日。
交易占第十一:
占交易,以體為主,用為交易之應。體克用,交易成遲。用克體,不成。體生用雖成,或因交易有失。用生體,即成,或必有財。
體用比和,交易易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