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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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我们家黄老二成了“非婚生子女”

(2025-12-22 02:15:15) 下一个


我吐槽了我给相亲对象办结婚证很尴尬嘛,有网友神评论笑不活了说“结婚证上有你们三个人的名字才是最尴尬的事呀,因为婚姻登记员要签名。”

哈哈哈,确实了,这位网友观察很仔细呀。但事实更具有戏剧性。

因为我自己的结婚证也是我办的,生了黄老二后,在香港办出生证,拿了结婚证去证明我和娃爸的夫妻关系,被工作人员发现婚姻登记员那一栏是空白的,然后,被判定为无效证件,哈哈,黄老二从此被定性为非婚生子女。

当时我们很懵圈呀,但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说“非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各种平等权利,哈哈,结合咱们内地私生子现在都能继承啥的,我只能说香港思想还是比较超前。

据我回想,应该是我们当年办证,就是以盖了民政部门的钢印为准,至于登记员签名与否谁在乎呀?

哈哈,幸好咱们内地没那么较真,不然那么多非婚生子女,不得出大乱子呀,想想我那几年,也办了几百上千的结婚证呀。

所以,香港认签字不认钢印也是惊呆我了,简直刷新了三观。

刚开始到香港确实不理解,因为以前内地信用卡不太流通,一家人办一个,老婆可以拿着老公的信用卡去商场买买买,但香港不行,信用卡没密码,就认签字,所以我没上班后我老公就必须给办副卡不能拿他的。

现在我也明白了在香港,本人签名就是最高的法律效力,比如银行账单、比如公司法人,哈哈,但需要每次画一样的符,你可以随便乱画,但你画的每一笔,将来都要对它负责。

所以:

在内地,我们习惯了“有章就行”,公章一盖,万事大吉;

到了香港,才发现原来“手写的名字”可以这么有分量——它代表的是责任、是承诺,也是一个人的信用记录。
PS:每到一个地方,我都会去比较和我长期生活或者以前了解的不一样的情况,所以我的记录,也是基于此,没有偏颇,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港漂 #香港生活 #非婚生子女#责任 #承诺 #家有儿女 #结婚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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