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一下飞机,出了机场就搭出租车。一路走来,领教了北京的哥的聊天风采。 一上车的哥就开聊,“是从香港来的吗?” (正好这个时间有香港航班到达。) 我: 不是。怎么啦? 的哥: 没事,就是听说这几天不太平。百万人大游行那。 我: 国内不是根本没报这个新闻吗? 的哥: 是啊。但是咱这见天的接客送客的,哪天没有几个港客港怂的。听他们说的呗。噢, 港客就是特有文化的那种,说出话来特有道理的。港怂就是香港的怂蔫坏。 到北京就是“北京哪里有漂亮的小姐啊? 价钱几多啊?“ 我: 有意思。听听你怎么看香港大游行。 的哥: 嗨, 我听事不过脑子。好人的话我就信,坏人的话我就不信。 我: 那好,听听港客和港怂怎么说? 的哥:港客就是满脸愁容, "世风日下啊。修改一个引渡法。本来是件惩恶除害的好事,愚蠢的港府硬是一张好牌打烂。不光让那命丧外乡的受害姑娘死不瞑目,凶残的罪犯至今逍遥法外,无法无天。 大哥您说这是真的吗? 我: 是真的。 (我简单地说了一下事情的大概) 的哥: 那着实有点可恨。我要是那姑娘的家属,当时就弄死丫的港怂。那姑娘死的冤啊。 可是这大游行应该是“反送台”啊。反送中?咱招谁惹谁了?怎么跟着吃瓜落呢? 我: 。。。。。还真没想过。可能是香港人觉着台湾就是中国吧。(我不由得扇自己一大嘴巴) 的哥: 再说说港怂吧。他们可是兴高采烈。说本来还说要是这修正案通过了,我们几个到大陆台湾可要收敛点。搞不好送到大陆台湾,不死也要扒层皮。 这下好了,修订法无限期停止。这以后不管犯什么罪,往香港一溜,照样吃喝玩乐。 港怂还说, 我们可以成立一个组织,名字都想好了,叫“复仇者联盟”。你有什么仇人, 摆不平的愁事,哪怕是夫妻吵架,遗产纠纷。交给我们。是要胳膊,是要腿,是眼睛耳朵,还是要命,。。。明码实价, 弄到大陆台湾澳门。分分钟搞定。完事溜回香港,万事大吉。什么,没有王法? 有反送中,百万人护着我们呢。这点小事,洒洒水啦。怎么样? 你先来,我们给你打折。 哎,大哥,当然我觉得他们是在胡咧咧。但是是那么回事吗? 我: 。。。。 理论上说他们说的是对的。确实是这么回事。 的哥: 那受害人可就惨了。真特么可怜。 对了,还有香港人说,反送中主要是防止大陆政府到香港随意抓人到大陆。他们害怕被抓到大陆。 我: 那倒不是。引渡没这么简单。大陆一纸公文就引渡了。修订法明确规定,引渡是由香港法庭提出移交命令。就是说,引渡是由香港法庭决定的。而且犯的罪行必须符合香港刑事法,7年徒刑以上的重罪。这一点,你只要看看孟晚舟在加拿大的案子,阿桑奇在英国的案子。都是引渡案。不是美国一张通缉,要求引渡就可以执行。拖到现在,就是当地法庭执行的程序。一旦与当地法律不符。立马无罪释放。 的哥: 噢,那我明白了。看来这个百万人大游行有点。。。。 哦,到了您那。顺便问一句,您是记者吗? 千万不要把我的名字公开。我可不想哪天少个胳膊少条腿。我还要养家糊口呢。 我: 当然不是。放心吧。 附: 修正法案解释: https://zh.wikipedia.org/wiki/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EF%BC%88修訂%EF%BC%89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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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读明白吧?这司机说的是,别名字被披露了之后,被港怂用刀砍了胳膊、腿儿。港怂砍完了往香港一躲,不用负刑事责任,所以你如果是港怂,你在台湾、大陆什么都敢干。
司机要是在大陆被政府抓了,如果真受到什么法外的处罚,都不会有砍胳膊、腿儿这种事儿,呵呵。
滥用司法也不是一两天,多少无辜的政治犯、良心犯锒铛入狱,就是因为司法也“姓党”。
写得不错,尤其是的哥最后的叮嘱。只是因为与乘客聊聊时事,就担心少个胳膊少条腿。香港民众一想到”送中”就如惊弓之鸟也好理解啦。如果是”送台”,反应可能还不会这么大。
的哥: 噢,那我明白了。看来这个百万人大游行有点。。。。 哦,到了您那。顺便问一句,您是记者吗? 千万不要把我的名字公开。我可不想哪天少个胳膊少条腿。我还要养家糊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