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给大家看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是我2014年在意大利拍摄的。尽管当时拍摄的时候因为抓拍,俩人切了脚,但是这个表情抓的很好,尤其是姑娘的表情太好了,所以仍然让我很喜欢。在我的书《摄影笔记》里面也成为了第一张被讲解的照片。
但是这张照片我是没有肖像权的。对,我真的没有。因为我压根不认识他们俩,他俩也不知道我拍摄了他们。
所以这张照片我就不应该拿出来给大家看。因为我没取得肖像权。
如果是这样的,大家看看街拍的作品,有几张是有肖像权的呢?如果有,基本上绝大部分街拍都是摆拍了。
比如杜瓦诺拍摄的巴黎市政厅前的吻,这张太出名了以至于不少人事后都说自己是画面中的男主或者女主,从而索要费用。而真实情况是,这张是摆拍的,俩人是模特。和摄影师有协议的。
所以法律上来说,杜瓦诺无懈可击。但是如果告诉你这么美好的一刻是摆拍……是不是觉得味道少了很多。
你看,这就是街拍摄影最为尴尬的一方面。
有不少摄友都问我,如何处理街拍的肖像权的问题。我觉得可以简单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
1、什么时候肯定能拍摄?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这是最常被摄影师挂在嘴边的一个依据了。只要我照片没卖,我就不盈利,我该拍就拍,该发就发。
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民法通则其实是一个不完善的通则,随后的司法实践中有了不断的补充。
简单说起来就是,只要被拍摄者不同意,您基本就不能拍。
但是咱们这一条说的就是,就压根不用他同意,你也可以拍!
比如你去街上拍摄报道一个活动,这个活动是一个公开演讲会。你看到了濮存昕在演讲,拍摄他演讲的照片。压根不需要他同意。因为在公正场合拍摄社会公众人物肖像是不需要同意的。这时候濮存昕走下去了,换了个非公众人物也上来演讲了。没事这时候你拍这个人也没关系。因为你为了宣传这个活动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顺便的,围观群众被拍摄进去了,他们也拿你没辙,谁让他们来凑热闹。
这时候你看到有个听演讲的哥们拿出了韭菜盒子,一边吃一边掉,还往地上扔塑料袋。你大胆拍摄他吧。他要是和你横,说你侵犯了他肖像权,你不用怕他。因为这是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让你干坏事儿!
结果他打你,尽管你并不畏惧暴力,但是也不想自己成为暴力的人。所以只是尽量闪躲并未还手。结果他越来越过分,抢夺你手机。原来他是一个通缉犯,这时旁边的巡警迅速赶到,把他制服。但是为了保护群众,警察自己受了伤。
你给巡警拍了照,这个照片可以作为证据。警察叔叔不会拦着你的。等法院判这个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你可以去拍摄他。因为拍摄使用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罪犯的照片是没事儿的。
还有一些地方可以未经本人许可使用他的肖像。比如他走失了,你可以发寻人启事。比如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等等。
对于我们来说最简单的就是,你在公开场合拍摄公众人物,或者拍摄某个活动,而把群众也拍摄进去了,再或者有人违反公德,你记录他的缺德行为。这是比较常遇到的,都是可以不经过肖像权人允许就拍摄使用他肖像权的。
除此之外,对于肖像的使用,就要慎重慎重慎重。
微博上有个好像不怎么招人待见的博主叫李大锤的,有次他去新浪拍摄vlog看到一个姑娘长得好看身材好——我原来的编辑同事,李大锤就偷拍她,据说还评论人家身材颜值。
后来姑娘看到这条视频了,觉得受到了侵犯,就让他删了。删了之后人家姑娘就不搭理他,这事儿就算过去了。但是这个李大锤磨磨唧唧在微博上问,让他删掉有什么法律依据。
其实很简单,我们这个姑娘,不是公众人物,你拍摄的时候她也没参加什么活动,这是她工作场地,人家不允许,你就不能拍。人家让你删了,你删了这事儿也就过去了。结果以为自己粉丝多,微博上磨磨唧唧,后来被人一顿捶——难怪叫李大锤。
2、街拍到底要不要经过允许?
我本人是倾向于不需要的。摄影师是一个时间和空间片段的记录着,而不是参与者。如果参与到了,那么必然会影响画面的结果。作为比较突出真实性的街拍来说,一旦摄影师参与了,就没有真实性可言了。
所以举起相机拍摄吧!
如果没得到允许就不拍了,纪实街拍可以说就死了。
没办法作为一个摄影师,我只能站在这个立场说问题。
3、那么怎么处理肖像权问题?
我觉得可以从两个方面简单说说。
第一个方面就是民不举官不究。如果一个人肖像权被侵犯,一般来说只有他本人发起反对侵权行为才可以。比如,我在街上拍摄了你媳妇,你怒了,你说我这是侵犯肖像权了。结果你媳妇本人看我长得帅,眼帘一垂,脸一红说我愿意。对不起,我拍了就拍了,发了就发了。你真没辙。
其实这种情况最多的就是,对方可能永远不知道你拍摄了他的照片。所以他也无从发起维权。自然你拍了也就拍了。
另一个方面就是事后取得对方同意。我在拍摄陌生人的时候,也经常遇到被拍摄者后来发现了我在拍摄他。我的做法就是对他笑,做友好的手势。
常遇到的就是他也对着我笑,互相点赞。还有招手,然后过来看照片,再和我拥抱的。当然也有看到我拍摄就挡脸或者转身的,这种明显不同意的我就直接不拍了。
最常见的情况是,他看了你一眼,然后该干嘛还干嘛。这种也是默认同意。
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并不具备法律上同意你拍摄使用肖像权的意义。但是通常来说,我们就认为可以拍。
毕竟你不太可能拍摄完拿一张肖像权协议给他签字……
4、拍摄陌生人还有两个办法
最好的还是取得对方的同意。这样适用于不太需要他回复自己本来的状态。更像街上的肖像照,而不是纪实了。
比如这张美国大爷,我当时就是取得了他的同意,给他拍摄的。
另一个办法就是,拍摄人物,但是让他的脸没有显著识别性也可以。比如你拍摄剪影,拍摄背影,拍摄脸被挡住的……
比如这个小哥,从照片中谁知道他是谁,就算他看到了像维权也不太可能了。因为这张照片对于他的脸没啥显著识别性。你说我拍的是你,我说就不是。你证明不了。
5、街拍肖像权是个灰色地带
所以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来,如果被拍摄的人,一张一张维权,街拍摄影师可以说兵败如山倒。因为大量的街拍照片是没有取得肖像权许可的。
但是之所以没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主要是以下两个原因。
首先,多数人不知道自己被拍了。自己对于肖像权不维权,别人也没办法。大家在街上肯定也被拍摄过,但是我们不知道。拍摄我们的人没名气,可能照片就混为一串0101而已。
其次,大家就算知道了,一般也觉得没必要维权。比如我看到某个人拍到了我,把我拍摄得还挺瘦。不错不错。真正让人想维权的,一定是不想被拍,或者说没拍好,让你觉得困扰了。
所以大家发现,摄影师拍摄的本意其实就很重要了。我在摄影笔记里也说,大家去拍摄一切美丽与丑恶,一切真实。用摄影去传达爱与善良。
我希望大家在街拍的时候,是带着善意的。
如果你朋友拍摄到了你的“黑照”发了朋友圈,多半你是很不开心的,没准就友尽了。如果陌生人拍摄你的黑照,你肯定更不乐意了。
摄影师拍摄的本意,可以说是非常重要了。
说到街拍,我们也会想到那些在时尚街拍摄美女的。其实严格来说这就是偷拍行为。之所以一直可以进行下去,是因为多数美女认为无所谓,他们不追究,我们是没办法替她们维护肖像权的。
街拍美女的摄影者可以是为了拍摄美女的美。记录美我认为没什么错。但是如果物化女性。我觉得可能就没那么善意了。再加上突出女性某些局部特点,打包售卖,这样的行为就很不好了。
而在拍摄的时候,如果遇到美女闪躲,不愿拍摄,就应该肯定不拍了。但是还有人拉拉扯扯,我觉得真的算是性骚扰,可以直接报警了。
很多街拍的人拿比尔·坎宁安当做祖师爷,但是想想大家的出发点真的一样吗?
同时大家也要注意,不同的国家法律不同。我在国外拍摄时会很注意,首先就是隐私场合一定不要拍摄,国内外都一样。然后就是拍摄孩子(未成年人)可能给你惹麻烦。再有就是有个国家不打招呼就拍姑娘人家可能直接报警,比如日本。
肖像权?我非常尊重。但是如果想做到自己完全不湿鞋,那街拍真的没办法拍了。我有很多照片都没经过被拍摄人的同意。
我觉得关键还是在于你以什么目的进行拍摄。
善意, 记得善意,街拍就是记录生活中你看到有感觉的人和场景,你不能用它达到不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