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人心飞

绍华不为少年留, 恨悠悠, 几时休?流不尽, 许多愁!
个人资料
正文

所见所闻 (5)

(2008-12-28 10:14:19) 下一个
请勿对号入座!


强子(化名)来美十多年,在一个小镇上经营一家中型的饭馆。当地华人不多,使强子的生意火红火红D,因在老外眼中的中餐也只不过就是糖醋鱼,柠檬鸡,甜酸排骨,酸辣汤云云,不是甜就是酸的就成了。强子很想另开分店,只是在顾人方面有些困难。一般大学生尤其是老外通常都做不长;老墨的英文说的比强子还要烂,只能做些打杂的活儿;还是‘福哥’(福建人)比较好,还能在菜单上给他出点主意,可是这小镇上没几个华人。哎,就苦了妻子和儿女,妻子跟着一年三百五十六日没停过地做,儿女尚幼小,平时也只能呆在饭馆里,强子有考虑过等孩子大学毕业了便不做了。


某天强子和妻子像平常一样开着车向饭馆的方向走,来到一个十字路口时,看到一个小伙子(老白)骑着一辆电马(motorcycle)在拐弯时摔了个跟斗,似乎还摔了不轻。强子跟妻子嘀咕几句,和妻子下车去扶那小子一把。强子的英文程度限制在那些鸡阿,鱼啊,鸭啊,这也是他侄女教的,花了很多时间才记牢;见这小子没啥事,就不跟他多寒嘘了,转身就走。


让强子没想到的,这件事会引起一场恶梦~~~~~~


数日后强子收到一份通告单,以为是广告信不以为事,过了数日后,收到汽车保险公司的来信,强子也没看懂多少,只知道信上的数字比平时缴付的多出两倍来,让强子想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心里来慌了。托在外州居住的侄女去帮他打个电话问个明白。


原来上次帮的那个小子将强子告上法庭,说是强子开车把他给撞倒,不问一声就走了。Hit-And-Run在美可是一件大事。强子在上法庭的日子缺席,法官自然判那个小子赢了。保险公司负责那小子那匹电马的维修费,保险公司将这笔债转移到强子身上,加三年报费。强子要负责那小子的医药费。


强子当然可以上诉,不过在文事案件法庭不提供翻译服务,当事人要自己带翻译,可以是亲人朋友同事。 强子一听到要上法庭,头就痛---多麻烦的事情,还是付钱了事算了。


唉,强子感叹--在美不懂英文,出了事情有如哑巴吃黄连。恢当初不该去扶这混蛋老白一把,也恢当天自己吃错药,平时遇到这事情都不爱管呢。


(各位开车还是要小心,在美时常会碰到像强子一样的事情,祝各位Happy New Year!)


小丫头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