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惘的我 – 2
这个民事案件十分简单, 是我申请民事限制令 (domestic restraining order), 限制前男友 Tim 不得靠近我 一百英尺.
当初因为我无意中看到了他手机里的短信, (看到了他与一位中国女子的近几月的往来短信, 内容提及他们的见面时间地点, 这女子询问他为何在上床两次之后忽然变的冷淡, 一起逛商场时不再牵她的手…), 他立刻震怒, 用双手扼住我的脖子令我几乎窒息, 之后又扭曲我的手腕夺回他的手机. 虽未受伤但我着实受到了惊吓并且担心他会更加进一步加害于我, 因而报警.
那么, 现在他就更有充足理由更加生我的气了. 毕竟我当时叫了警察, 而警察分别谈过话后就把他拷走了. 这也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我完全没有想到会这么严重到需要拘捕他. 我原以为警察会对他发出劝告或者最多是警告, 令他不要再伤害我. 警察对我解释说, 凡是家暴招警, 都必须当场分别问话并作出初步判断, 拘捕嫌疑施暴人.
当时警察问我 Tim 是否曾有过犯罪纪律, 我忽然间不是那么确定他没有了, 因为我忽然间觉得他是那么地陌生, 完全不是那个我深爱的人. 我觉得我其实并不真正认识他. 这是第一次他进行肢体暴力. 之前我们多次吵架, 即使吵得再凶, 也都从未动过手. 吵到最后都是一方气愤离去. 但现在我知道, 他是完全有能力, 也大有可能再次动手伤害我, 为着报复. 例如, 夜晚等候在我家旁边趁没人注意时过来掐死我, 或者拿刀捅死我再溜之大吉.
警察临走时给了我一个很小的宣传册子, 让我了解什么是家暴, 并强烈建议我事不迟疑立即去民事法院申请民事限制令.
我当天回到家中就强打精神, 完全没有了我平日的喜爱拖延的毛病, 毕竟是保命要紧. 一边哭着一边在网上下载申请民事限制令的表格, 申请手续十分简单, 表格列出了几种不同内容的限制令, 我只需选择我所需要的即可. (例如有共同子女的原告可以选择”和平接触”), 然后回答几个问题, 例如, 是否曾有过肢体伤害, 时间地址内容. 因为这是唯一一次, 所以很快就填完了表格.
我心不在焉地开始看警察给的介绍家暴的信息, 越看越心惊.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了解到家暴的定义. 以前新闻里偶尔听过谁谁家暴了谁谁但我一贯充耳不闻. 原来, 家暴不仅仅限于肢体伤害, 更多的是精神暴力. 但精神暴力无论如何严重, 都不受法律制裁.
更加另我惊讶的是, 根据最新统计, 在美国每三位女士中就会有一位处于这种家暴relationship 中, 而且平均需要尝试 七次才能离开这种 relationship. 为什么不一旦发现就立刻离开呢? 难道都患了斯德哥尔摩综合证了? 或许大家都像我一样愚蠢而不自知, 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处于危险的家暴relationship 中? 我头痛欲裂, 眼泪一直止不住地流, 决定暂时不继续学习更多的关于家暴的信息.
一夜无眠, 痛苦不堪地熬到周一清晨, 立刻去民事法院递交表格, 法院里人头攒动. 排队等候了两三个小时才完成. 被告知需要回家等通知, 一旦立案, 我需要再次回到法院取回盖了章的表格, 然后即可请第三方交给被告, 第三方的签字报告需要送交法院备案, 至此, 此案才能正式生效.
自从被 Tim家暴至今, 我每天生活在恐惧中, 脑海里时时浮现他那充满怒火的双眼, 他的暴力行为及他的具有暴力的能力. 我甚至不敢在天黑后出门了. 每日外出或回家时都紧张地东张西望非常担心 Tim 藏在旁边准备伤害我, 但同时又告诉自己他不会伤害我的, 毕竟我们曾经相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