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久到互联网还没有流行那时,从小报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
一华裔妇女在商场因小事和店员起了争执,英语不好,手势来助,情急之中提高了声量,店员看她拍手拍腿,哇哩哇啦,怕影响生意,喊来了商场保安请她离开。
这位华裔妇女一看来了穿制服的,也许是感觉受欺负了,越发得愤愤不平,也许是想给自己找个台阶下。她把原来已经很高的嗓门拔得更高,把原来已经乱挥的手脚挥出更大的幅度,外加拍桌打凳。这样成功地把店员和保安唬得楞了神,同时也成功地引来了大批观众。
可这是批没“见过世面”的观众,既不会起哄架秧子,也不会充当和事佬,或者出头来判对错,能做的事就是打个电话招警察。
一看警察来了,华裔妇女慌了神,想求饶,语言水平有限,不怎么说得明白,只好上演“扑地”戏码,我赖地不走了,你能奈我何?赖地,两位女警上去架走,在架走的过程中,华裔妇女不知是要悔过呢,还是要讨饶,于是乎,左右开弓自打耳光,同时口中念念有词,是不是喊了“killing”,我不记得有报道。
这是啥情况啊?没有“见识”的几位加拿大出警警察一致认为:这是个精神病患者啊,得,送精神病医院啦!
坟场呢,是有点触霉头,好歹没经济损失,人家华裔妇女精神病医院兜一圈,铜钱银子没少花,那才冤得慌呢!
“扑地”有风险,上演需谨慎!
PS:这是真事,只是我现在找不到出处,请大家就当故事听吧。
自虐(打自己的大耳光子),会拖到精神病院的。
笑死人了。
西人是看不懂我们的哭戏的。
哈哈,笑死了。
1。他们是做火车到站的,没有时差计算错误,知道下午3点开始入住,他们下午6点到达
计划在沙发上休息一夜,可以省港币1000,服务员不但同意了,还主动降低了音量
2。问题发生在夜里12点左右,曾起身到街头找到一个年轻女子,一起到沙发睡觉。被
夜班服务员反感(夜班服务员知道这个女子的身份,不便说出口),坚持要这个女子
离开,但这三个人坚持女子留下。造成服务员要他们一起离开。
3。大使馆从来夜里不办公,但是这次曾在冲突时直接打通大使馆电话用英语胡说八道
造成警察抢夺手机,那个神秘女子趁机溜走。国家级外交抗议要层层审批,一般要
3天以后,但这次特事特办,天刚刚亮,外交抗议就启动了。创造了历史记录
就像有人分析的:
上夜班的酒店前台接待员最敏感凌晨还在街上晃荡的"女留学生",就象警察最敏感小偷,职业素质造成的。这个曾先生丟下自己不懂外语的父母在酒店蹭大堂,自己半夜三更上街去了。去干什么呢?去碰到个风尘扑扑"女留学生"在寒风里徘徊,于是心生怜悯,要带她去酒店"避寒"(这个是曾先生原话)。而这女的在半夜的街上碰到个陌生男人,素未谋面並不了解,居然就跟这个男的去他的酒店了,这简直有从事特殊职业之嫌,这怎么不让人反感?你自己一家在蹭酒店大堂说累了要休息,结果你还精力旺盛上街拉回个鸡!你这不是骗人吗?终于这酒店前台接待员请他们离开了。
结论:无耻的外交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