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凡人
入户的时候,本想以“无语”为名,和莫言遥相默对,一个莫言,一个无语,不过因为才能实在赶不上他,也不是很喜欢他的风格,就算了。为了登陆方便,就随便取了个字母结合作为名字,在多数人都用笔名的情况下,觉得也没有什么。虽然给人一种名不正言不顺的感觉,但在城里进出和行走也没有遇到什么麻烦。直到今天我和一位我本以为很有幽默感的博女开了一下玩笑,才知道这名字的不足!被叫成“那个一大串英文名字的家伙“!名字不足有时很尴尬!记得小的时候,有些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宝贝孩子像动物那么一样能在恶劣的环境中健康成长,给他们取些动物名,比如狗娃!家里叫叫没事,在学校就不一样了,想想同学一天到晚不叫你大名,老叫你狗娃多难听呀,不但没有尊严,连女盆友都找不到,谁敢做狗娃的女朋友呢?不信,立马被叫做小母狗!
我今天虽然没有被叫成狗娃,但被叫成“那个一大串英文名字的家伙”,这个虽然不坏,没有负面的意思, 但还是让我起了改名的决心。我本想过把fanruninus直译成“烦人淫奴斯”,又太西化,太不适合我这个长得像张艺谋本人或者他电影里面有些丑男一样的人。想了想,‘fanreninus"其实可以翻译成“在美凡人”,不仅很适合我,而且很有诗意呢,有点“在水一方”的感觉!就是它了!这里以在美凡人的名义替fanreninus向那位现代派女诗人道歉,fanreninus不该说你的诗是脑X,我保证它再不那么说了,如果再去你那小屋,我一定把你的诗称为“脑髓”,就是“脑的精髓”的意思!顺便也谢谢那个路见不平,张口相助的绿林豪女,是她那么一吼让我知道自己引起众怒了!我知道幽默不当的后果了!即使笑人无恶意,也应该注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