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孩被北大男孩逼得自杀的事最近报道得许多,看完报道感触良多,可悲可叹的花季少女。
前段时间看了一本美国小说,女作者曾做过媒体; 北大少女的悲剧简直就是小说故事的翻版。
从公开报道上看,就是此北大男生利用此女生不是处女要挟要求其重新做人因为她失去过贞操,这简直就是对其精神折磨,看来这个男生控制欲极强,同时此男生还花光了该女生的钱。
我读的这篇美国小说,女主角是在校学生,从没谈过恋爱而男朋友已毕业而且是事业有成的IT的CEO,交往中要求女主角性爱过程中严格按照他的程序里,其中不乏暴力的成份,男主角的控制欲望导致女子几乎精神崩溃,最后女子下定决心离开男子,小说中该男子之所以如此做因为他从小缺少母爱,心理有些变态,尤其是对自己爱的人。
本案中北大女子过于单纯,缺乏对人性复杂的认识,心理被对方以爱的名义捆绑,其实其最好的办法就是与该男友断交,自由许多时候其实比爱情更重要。把希望寄托在另外一个人的好恶与爱上是靠不住的,爱必须是两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结合在一起,喜欢控制人和喜欢被控制都是不对的。
还有一个想法,欧美的大学主张研究生才能读法律是有道理的,法律是与社会宏观控制有关的学科,如果无社会阅历,往往读完法律就想遵守,对社会的复杂也往往认知不足,而社会上许多人根本就在想方设法钻法律的空子,当然本案也与该女子过于爱对方有关,明知对方在控制她却不能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