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9月21日消息,9月21日,澎湃新闻证实,广东省房地产协会当天向各副会长单位下发《关于请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拟订了“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调整”的材料,并将于9月25曰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广东省住建厅拟订的相关材料提出,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导致工程烂尾、违法违规销售、交易不公平、房屋面积管理职能难以厘清、不平衡发展和低效率竞争等风险,建议降低预售制带来的高杠杆效应,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售。《通知》称,为了解决预售所带来的管理风险、消费风险、社会风险、金融风险,建议在当前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窗口期”,对预售制进行改革,降低预售制带来的高杠杆效应,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售。
广东省房协相关人士表示,目前通知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是否会正式发布还待最终意见的汇总和研究。
《通知》称,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向广东、湖北、四川、江苏、河南、辽宁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论证并对已取消下放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函》。要求,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深入研究,建议保留或提高许可条件的,要列明法律法规依据外的理据,充分论证继续保留或提高许可条件的合理性、必要性;建议取消的,要同步研究提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通知》同时提出,考虑到当前的信贷政策持续收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普遍加大,如直接取消预售,一方面,房地产开关企业融资的周期必然大幅变长,一旦遇到市场变动冲击,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烂尾。另一方面,可能会出现阶段性供应“休克”,相应的矛盾会集中爆发,影响社会稳定和市场健康发展。
因此,建议在一些城市逐步试点取消预售制度,对于新出让土地,逐步实行现售。并拟定取消预售,全面实施现售的时间表,分阶段推进。第一阶段若干年内保留预算许可,把预售条件的工程形象进度提高至主体结构工程封顶;第二阶段全面实施现售,并将时间表向社会公布,让房地产行业和社会公众都做好充分的准备。
通过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引导市场有序适应改革,使开发企业降低资金杠杆,充实开发经营的资本金,有利于防范化解行业和金融风险;有利于房地产行业内部的优胜劣汰加速进行,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把土地、资金等稀缺资源,向优质房企配置倾斜;有利于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抗风险能力,降低购房人的购房风险,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称,自1994年《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以来,商品房预售制度实施已近25年。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改变,事关房地产行业发展模式及其配套制度的重塑,更直接关系到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安排、建设计划乃至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的调整。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创始人”为香港商人霍英东。1953年,霍英东提出“预售楼花”,并提倡分期付款。这一制度随后由香港传入内地,并在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随后《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中予以明确。随后这一新房销售方式被广泛运用。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8月15日发布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指出,在时下上海、北京等房地产市场热点城市,房地产开发商将未开发的楼盘提前预售,这愈发加剧了消费者超前购房行为。报告称,“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
随后的十多年时间里,也是不是有取消商品房预售的呼声传出,但至今并没有地区真正取消这一制度。
记者 庞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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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好处明显:
施工方不敢造次,预期美景与现实不符,绿化面积不符的,就不好卖出去了。
建筑面积无法玩猫腻了。
开发商玩杠杆不好使了。限制了过度膨胀,太高了开发商的准入门槛。
后来阻力太大,他离开后,又恢复原样了。
且不说,房子是按总价计算,取消公摊,名义上单价上调,开发商、卖家利润不变。
关键问题:公摊取消后,公摊部分的产权归谁?你没掏钱,肯定不归你,自然归开发商。那公摊部分怎么处置不由你说了算,绿化带修其它建筑,小区公摊对外出租,地下车库对外开放,都不由你说了算。甚至你进进出出都是踩开发商的地盘,人家找理由拦起来变相收“买路钱”,你也只有洗干净屁股躺着。
想换物业?呵呵,想多了。你把30%以上面积的公摊产权让给了开发商,再加上他持有的商业物业面积,什么概念?大业主啊,开发商是接近50%产权面积的大业主啊!
而你呢,小野猪……乌合之众。看看看那些维权闹得最厉害的小区,有几个参加业委会投票是超过50%业主的?还想成立业委会以?开发商直接把你一票否决。
到这地步,小野猪们这辈子基本是被开发商和物业按在地上反复摩擦的命了。
所以根子上,是我们《物业法》之类的法规制定时就有问题,在这个前提不改的条件下,别老想着除公摊、占便宜。
这便宜可贵了!
好处明显:
施工方不敢造次,预期美景与现实不符,绿化面积不符的,就不好卖出去了。
建筑面积无法玩猫腻了。
开发商玩杠杆不好使了。限制了过度膨胀,太高了开发商的准入门槛。
后来阻力太大,他离开后,又恢复原样了。
再后来,就是乱批地,乱建楼的杜世成了,后来逮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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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的最大推手就是银行的深度参与,大小通吃!!!
二、坏事,短期会出现新房供应急降,房价会有一轮急涨,这也是对买家而言。
三、因为广东的银行资金相对充足,这操作可减少外地房地产公司进入广东竞争,因为银行贷款肯定优先本地企业。考虑到广东未来目标是人口1.4亿的峰值,那这肥猪肉肯定该留给本地房地产企业。
四、迫使外地房地产企业在广东投资建房是携全资而来,也就是为广东引入外省资金。
民间、官方、本地都满意,何乐不为。。。。。
除非广东准备好了足够的资金借贷给开发商,否则他们就得准备好在经济发展上因为就业人口缺少住房而损失掉。
且不说,房子是按总价计算,取消公摊,名义上单价上调,开发商、卖家利润不变。
关键问题:公摊取消后,公摊部分的产权归谁?你没掏钱,肯定不归你,自然归开发商。那公摊部分怎么处置不由你说了算,绿化带修其它建筑,小区公摊对外出租,地下车库对外开放,都不由你说了算。甚至你进进出出都是踩开发商的地盘,人家找理由拦起来变相收“买路钱”,你也只有洗干净屁股躺着。
想换物业?呵呵,想多了。你把30%以上面积的公摊产权让给了开发商,再加上他持有的商业物业面积,什么概念?大业主啊,开发商是接近50%产权面积的大业主啊!
而你呢,小野猪……乌合之众。看看看那些维权闹得最厉害的小区,有几个参加业委会投票是超过50%业主的?还想成立业委会以?开发商直接把你一票否决。
到这地步,小野猪们这辈子基本是被开发商和物业按在地上反复摩擦的命了。
所以根子上,是我们《物业法》之类的法规制定时就有问题,在这个前提不改的条件下,别老想着除公摊、占便宜。
这便宜可贵了!
除非广东准备好了足够的资金借贷给开发商,否则他们就得准备好在经济发展上因为就业人口缺少住房而损失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