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140)右派分子吴弘达(2/6)

(2018-11-03 09:22:08) 下一个

(140)
张又普:右派分子吴弘达(2/6)

第二章:劳改工厂

吴弘达是一位很有争议的人物,本文试图以中国法律条文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客观公正地讲述他干的两件事情。若有不符合事实或不符合国家法律的地方,欢迎看官们批评指正。

从1991年开始,吴弘达多次访问武汉,采访了许多他当年工作过的劳改工厂,收集了许多资料。不久,美国CBS电视台对他进行了60分钟采访,在这次采访中,吴弘达出示了他收集到的证据:中国把劳改工厂生产的产品卖到了美国。

武汉市的一家劳改工厂专门生产电冰箱的零件,每个零件上都打有唯一确定的产品号码,然后吴弘达追踪这个零件是通过怎样的流程被一步一步地卖给下家,再组装成电冰箱,最终被卖到了美国。吴弘达对上述过程的每一个步骤都拍有录像,清楚地显示出那个唯一确定的产品号码,然后再专门到那家美国商店去,购买了那台一直被他持续追踪的冰箱,当着CBS电视台的面将冰箱拆开,只见那个零件上的产品号码与劳改工厂生产的产品号码一样。CBS电视台播出后引起了美国政治经济界的关注,美国国会专门召见吴弘达,让他在美国国会进行了一场听证会。由此引发了中美之间的一场巨大的政治经济风波。

劳改工厂从事商业生产,是中国的普遍现象,不是什么国家机密。1977年时我在陕西省汽车一大队修理汽车,那时我曾经与供销科的人一起去过西安东郊的一家劳改工厂,购买过汽车零件。中国人认为,劳改犯应该自食其力,通过劳动来改造自己和养活自己,不能让社会来抚养他们。

但是,这种事在美国却是违法的事情。美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一段极不光彩的蓄奴制度,并为是否应该保留这个制度而打过一场内战。因此,今日的美国对奴隶主义非常敏感,从法律上严格禁止任何种类的奴隶主义。让劳改犯从事商业生产,被认为属于奴隶主义,而且由于生产成本很低,会破坏正常的商业经济秩序。美国的劳改犯也要劳动,但其产品不准做商业销售。

中美两国相关的法律不同,各有各的的道理。中美两国国情不同,历史文化不同,法律也不完全一样,双方应该互相尊重对方的法律。不过,从事中美两国国际贸易的人则应该遵守两国所有的法律,不准违反任何国家的任何法律。中国把劳改犯生产的产品卖到美国,符合中国法律,却违反了美国法律。应该说中国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并没有错误,这是贸易商人们犯下的业务过失。商人们如果承认错误,赔礼道歉,今后不再重犯,事情即可大事化小。

那时,中美两国的贸易极不均衡,早都引起美国朝野不满,认为这种不均衡的贸易伤害了美国的就业率,单方面有利于中国。吴弘达事件正好成了美国打击中国贸易的有力理由,由此在中美贸易之间引起了一场巨大的风波。那时中国正处于经济腾飞状态,中美贸易对中国的经济影响极大,为了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国政府没有回击美国,却对吴弘达痛下重手。吴弘达由此被中国政府列入一级黑名单中,意即一旦发现,立即逮捕。同时,中国政府虽然没有公开承认错误,但却悄悄地颁布了一条新规定:劳改犯生产的产品只准在国内销售,不准出口。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