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点什么好
澳洲媒体最近公布了从41个国家进行的调查数据,依据失窃或失误造成的损失与总零售额的比例值列出了零售业因偷窃行为,导致损失最严重的国家或地区:印度第一,中国“仅”排在第17位。
这个数据列的是零售业,包括员工坚守自盗、奢侈品店被洗劫。什么人偷?穷人呗。那中国这次排在第17位,是否因为我们已经达到了“仓廪是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的最高境界?也许这个排名与我们的“鸡的屁”排名也成正比。
中国人多,到哪儿都是人挤人,我自己就有在公车上丢过N个钱包的惨痛经历。网络游戏日益普及,上“开心”偷菜不算什么。我有个朋友在网上买卖设备,被“坑”了好几回。“偷书不算偷”给了多少学子堂而皇之在书店、图书馆顺手牵羊的借口?现在世风日下,偷“情”也已经不算一回事儿了,当年“搞”,不,还要加一个“乱”字,“乱搞不正当男女关系”让多少人臭了名声?至于满街的盗版、山寨水货,更是“偷”之极致了,“拿来主义”的活学活用的典范。“四海之内皆兄弟,”你的不就是我的吗?你能在左胸绣个小对勾,我为什么不能呢?你在墨镜上贴个两个背靠背的C,我为什么不能也依葫芦画瓢呢?“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会抄不会抄。”好多做学问的指定上辈子是做裁缝的,“偷”别人的论文改头换面,东拼西凑,小修小补后就成了一篇新文章。至于“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
中国,你什么时候能从这个耻辱的排行榜上消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