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最高检察院被套住了
1994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几乎每隔几天就要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份报案传真。海口市检察院称他们侦查到一起特大行贿案,有5位省部级、18个地厅级、39个县处级领导干部涉嫌受贿,总案值上亿;行贿人系海口市滨海大酒店总经理罗海平,他以滨海大酒店为据点,拉笼腐蚀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司法部门及银行系统人员,以炒卖地皮为主,大搞权钱交易。高检院检察长张思卿再三指示,此案涉及人多面广,层次高,一定要注意保密,深入调查,掌握确凿证据后再立案。海口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金山每次都回复说,由于海南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人的阻挠,他们已无能为力,请求由高检院立案。
罗海平实际上只是一个个体户。海口市滨海大酒店的产权属海南石碌铁矿,挂靠海南省旅游局,另外还有好几个大股东。罗海平只不过是承包经营。他另有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但注册资金都是虚假的,没有能力也从没有打算搞房产,仅仅是为了方便炒地皮而已。所以罗海平连企业家也称不上。罗海平风光一时,主要是帮解放军军事科学院企业局炒地皮。后私卖地皮被军事科学院抓了起来,闹到法庭上时,罗海平居然把官司打赢了,创造了“小蛇吞大象”的奇迹。
一个个体户敢跟军队打官司,而且居然打赢了,谁都认为罗海平靠的是大把大把的撒钱,只有钱才能通神嘛。李金山也就是认准了这一条。所谓罗海平行贿上亿,涉及省级干部5人等等,都是捕风捉影得到的线索,难以查实。但他认定只要把罗海平抓起来,肯定能挖出几个大腐败分子。李金山曾被评为全国优秀检察长,是高检院树立的先进典型,张思卿对他颇为赏识。正因为这一点,李金山才决意把罗海平行贿案搞成“惊天大案”。本来,按照干部分级管理原则,涉及到厅局级干部,市检察院必须先向省检察院报告,由省检院查办。涉及到省部级干部,省检察院必须向最高检察院报告,由高检院查办。李金山越过省一级直接向高检院报告的理由是,听说省检院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王英杰和反贪局副局长孙明宇两人与罗海平来往密切,关系非同一般。他怕案件交上去后罗海平反而得到庇护。这个理由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王英杰和孙明宇两位副职并不能代表整个省检察院,更不能代表省检察长秦醒民。再说,高检院反贪总局也有不少人与罗海平来往,难道高检院反贪总局也不能办罗海平案吗?显然是荒谬的。所以,李金山使劲把案子往上捅,更多的因素是个人英雄主义作怪,想出风头,甚至想“蛇吞象”自己来主办这个大案。
张思卿再三指示要深入调查的谨慎态度,反而使李金山更急燥冒进。到7月1日,当李金山获知罗海平第二天要到北京出差时,立即急电张思卿,谎称罗海平很可能从北京潜逃出境。这无疑是李金山故意给高检院下套,先把高检院套进罗海平案。张思卿果然上当,下令高检院反贪总局对罗海平立案侦查,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二天,罗海平及随行的滨海大酒店副总王革、副总经理胡悦明(海南省旅游局挂职干部)在首都机场一下飞机即被逮捕。与罗海平同机到京的还有高检院反贪总局副局长刘立宪,出港时正好并肩而行。刘立宪目睹了罗海平被捕的全过程,并因之而成为罗海平案的涉案嫌疑人被停职。
因为罗海平是7月2日被逮捕的,所以罗海平案又称“海南七•二专案”。
由于一案涉及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所以“海南七•二专案”领导小组也相应地由三级检察机关组成。由高检院反贪局负责省部级领导干部和海南省检察机关内部人员的问题;海南省检察院负责地厅级领导干部和公检法系统内部的问题;海口市检察院负责办理涉及金融系统的干部。高检院检察长张思卿亲自过问,副检察长梁国庆主抓,高检院反贪总局局长罗辑任组长。副组长由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秦醒民和海口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金山两人同时担任。成员有海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兰会东、海口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佟宾等(当时海南省和海口市反贪局都没有正局长,都由副局长主持工作)。专案组规格之高,相当于国家、省、市三级检察院的一把手们亲自办案。决心之大,可见一斑。
但是,三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们也同时骑上了老虎背。案子一被动,一点回旋余地也没有了。
首先在物证方面,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棋差一着,失了先手。
高检院反贪总局在首都机场抓获罗海平的同时,就已打了电话通知海口方面立即搜索罗海平在海口的办公室,查找物证。李金山接到电话后决定调武警去搜查,但他没有这个权力,只好先找省检察院报告。这之前他一直向省检隐瞒罗海平案,现在突然要求省检去请武警,自然要耽误不少时间。而武警又不归检察机关领导,省检察院要找省政法委协调,哪里有李金山想的那么容易调动?协商到下午,3点后两车武警才调出。
荷枪实弹的武警气势汹汹冲进滨海大酒店13楼层,对空无一人的罗海平办公室摆开如临大敌的阵势,仿佛里面埋伏着许多暴乱分子似的。先是按门铃,用枪托打门,确信无人在里面,又用对讲机向公安局调开锁技工。罗海平的助理吴清能先是混在看热闹的人中,明白是什么回事后立即跑上15层,用绳子荡下13层来,打碎罗海平办公室的后窗户玻璃跳了进去。罗海平办公椅后面墙有一个秘密夹缝,重要资料都藏在那里。当开锁技工慢慢打开门时,吴清能早已取了资料,靠绳子攀上14层的客房逃走。只是吴清能不够沉着,走时忘了关上墙壁的秘密夹缝,连绳子也顾不上收起,让搜查人员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秘密夹缝里究竟藏了些什么?很显然,如果不是特别重要的物证,吴清能是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抢先取走的。吴清能在一年后终于被抓回时,交待秘密夹缝里藏着罗海平的一个日记本。但他冒险爬窗进去拿时日记本却不在了。吴清能的交待是真是假,只能靠罗海平坦白后才能证实。
但身有残疾(瘸腿)的罗海平却死不交待,越战越勇。不但声声喊冤,而且反咬李金山公报私仇迫害他。高检院反贪总局局长罗辑在预审嫌疑犯方面从未打过败仗,所审对象又都是高级领导干部,所以他不相信竟会拿不下罗海平这种小小的个体户。不料罗辑亲自提审了三次,却还是压不下罗海平的嚣张气焰。罗辑大败而归后,基本上就撒手不管了。海南省检察院本来就不积极参与此案,所以实际上成了李金山主办,正合他的心意。
李金山非常兴奋,却不敢把罗海平押回海南。罗海平最初是关押在解放军总政治部看守所,关押几天后,李金山听说军事科学院院务部副部长王苏民与罗海平关系也非同一般。罗海平与军事科学院打官司时,王苏明反而暗中帮助罗海平,几次向罗海平通风报信。军事科学院当然影响不了总政治部,王苏明的势力更到不了总政治部看守所,但李金山却又打听到王苏明的父亲是老干部,与江泽民总书记一家关系不错,李金山就担心了,怕王苏明跑到总政看守所去活动。于是急忙把罗海平转到公安部管辖的秦城监狱。
把罗海平转到秦城监狱后,李金山才知道秦城监狱是由公安部十三局管理。十三局是预审局,还负责全国看守所的管理工作。主管秦城监狱的是十三局的一位副局长,那位副局长前两年到海南挂职锻炼,任海南公安厅副厅长。虽然没有任何反映说他与罗海平有关系,但李金山担心海南省公安厅和海口市公安局有人可能通过那位副局长帮助罗海平,所以又慌忙把罗海平偷偷转到河北省霸县公安局看守所去,远远躲藏起来。
罗海平到霸县后更麻烦,才几天就有看守所一名武警战士主动为他传递条子。第一次算是及时截获了,但难保不再发生。在那种小地方,如果任凭罗海平天花乱坠大吹大擂,肯定还会有人同情他,也肯定还会有人相信他的重金酬谢的许诺,那是防不胜防的。唯一的办法是把他当死刑犯来看守。但霸县看守所却坚持要先办好死刑犯手续,搞得专案组实在头痛。
还没等专案组想出两全之策来,罗海平又挑起了更大的事端。与罗海平同监号的都是当地农民,犯事不大。他们不但相信了罗海平是海南的亿万富翁,还相信了他是被人迫害,是被非法拘捕,秘密关押。罗海平向他们保证,只要他家人知道他被藏在这里,就会来救他出去。谁帮他到海南送个信,就能得到五万元酬谢,同时还安排工作。送个信就能得五万元,几个农民就来干劲了,一齐动手,连夜掏空墙壁从墙洞集体越狱,跑了一公里左右才被看守所干警发觉并追上。
假如再晚几分钟才发觉,整个看守所的干警和武警都难咎其责。罗海平本人虽然没跑,却是罪寇祸首,而且是一大隐患。愤怒的看守所干警不再容情,劈头盖脑的暴打还不解恨,又用上了自制的电刑。即用两条过去用的手摇电话线缠在罗海平手上,接上电灯泡,猛摇电话机转柄,一次次把罗海平摇得只剩一口气,几次险些电死。
这样折磨下去非死不可,罗海平是不能再在那里关押了。中国之大,监狱之多,竟然没有关押罗海平的地方,专案组犯愁了。张思卿听了汇报后,首先批评了李金山:要相信我们的干部绝大部分是好的嘛,要相信我们的监狱是守纪律负责任的嘛,你这样疑神疑鬼是不对的。接着说,相对而言,军队的看守所更规范也更安全,最好还是把罗海平再转回北京郊区解放军总政治部看守所。此时的李金山已经心虚了,张思卿怎么说他都只能点头称是,于是把罗海平又转了回来。
越是转来转去,罗海平就越强硬,无论何时提审他,他都只求快死,声称这是他唯一的思想和强烈的愿望,其它什么都不想了。专案组对罗海平既恨得咬牙切齿又背地里称他“钢铁战士”,谁也没有信心能够战胜他。
反腐败的第一原则是党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违反这一原则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当地党委就有权过问案情。在罗海平一案上,李金山先是对省检院隐瞒不报,后又不请示海口市委擅自行动。他当初以为只要逮捕了罗海平,罗海平就会交待行贿事实,有了罗海平的口供,无论是市委还是省委都不能阻挠案子的深入了。却完全没料到罗海平比当年渣滓洞里的共产党员还要坚强。罗海平不开口,案子就不能突破。案子长期不能突破,党委就会问责。李金山急红了眼。顾不上证不证据了,赶紧把金融系统的17个嫌疑人和市旅游局的一名副局长收审,反正这种小鱼小虾即使抓错了,到时放回去就是,不会惹出什么严重后果。此举有效地抗住了省市两级党委的问罪,因为谁都认为这些人收受贿赂那是家常便饭,只是收多收少收谁人的问题。
此举固然为办案争取了时间,但负效应更大。正因为没有人怀疑检察院乱抓人,人们才相信罗海平已开出了受贿人黑名单的传闻。于是纷纷打听谁与罗海平有来往,猜测下一批可能会抓那些人。那段时间,一些党政机关和部门的人,从领导到普通公务员有病也不敢请假,亲爹亲娘死了也要来办公室坐一会。因为只要一天不露面就会被谣传挨抓走了。
可是受贿罪的认定又必须有行贿人的证明,罗海平不承认行贿,那18个人即使自己承认受了贿也不能结案。还得继续耗下去。这样“七•二专案组”反而更被动,因为客观上确实影响了海南的一些经济工作和社会的稳定。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要么定罪要么放人,总得有个交待。既不定罪又不放人,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在官方涉及到依法办案,在民间就关乎到天理良心了。这些人利用放贷的权力搞私捞,虽然可恶,但毕竟不是杀人放火的特大刑事案,也不是作威作福祸害一方的大贪官,本来就没有多大的民愤。加上他们的亲友四处控诉,渐渐的人们反过来给予同情了。
如此反腐败,也是人们对反腐败的关注越来越冷淡的原因之一。“不谈腐败”曾一度成为一句含义复杂的话头,激愤、无奈、苦涩、明哲保身,各有各的感受,共同点就是深深的失望。
那十八个小鱼小虾的亲友把凡能调动的社会关系都调动起来,或公开或隐蔽地进行着营救活动,锲而不舍,能量也越来越大。海南省和海口市两级党委和政府的压力可想而知。
但李金山仗着有高检院的支持,定不了罪也坚持不放人。
1995年8月,也就是罗海平被羁押超时一个月时,案子突然柳暗花明。陷入困境的李金山在这最后时刻终于找到了罗海平的一个情妇罗兴蓉,并说服了罗兴蓉挺身而出,勇敢作证。罗兴蓉揭发了副省长孟庆平和琼山市市长王富玉两人先后强暴她的恶劣行径,同时提供了罗海平向十几个人行贿的线索。
李金山对这十几个人中的党政领导和政法系统的干部有所顾忌,对级别较低的官员则毫不手软,立即批捕了涉嫌向罗海平索贿10万元的海口市建设银行行长赵洪林。赵洪林拒不承认收受过罗海平的贿赂,却大谈他为阮崇武儿子融资的事。偏偏李金山又兴奋得昏了头,他把罗兴蓉签字摁手印的口供和原声录音复制了好几份分别送到高检院和省检院,很快,那盘录音带就不知复制了多少盘,多到几十个涉案人个个人手一盘。这下动静太大,终于使得海南省委书记兼省长的阮崇武怒不可遏了,不经任何程序就下令免去李金山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且立即在《海南日报》上刊登,使这一决定难以收回。
事情闹到中纪委来就是因为阮崇武这一手狠招。
首先是惹恼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他以阮崇武“违宪”为由一状告到了中央。
张思卿当然是言之凿凿。按照宪法,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是海南省人大常委的事,即使是海南省委也无权直接代办,何况阮崇武根本就没经过省委研究,也没有征求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完全凭他个人一句话。
10年前,地方高级领导人“违宪”本是家常便饭,不足为奇。他们甚至没有“违宪”的观念。张思卿之所以提起“违宪”来,是因为当时中央正要求各级党委认真学习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重申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重大问题要提请党委讨论决定,并在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中同多方商量,按照法定程序或章程办理。
可惜张思卿不敢将“状纸”直接送到江总书记手上。阮崇武曾在上海市担任副市长,和总书记当时共事多年。从他一到海南就党政一肩挑来看,他无疑是总书记的大红人。当时省委书记兼省长全国仅此一例,绝无仅有,没有总书记的点头是不可能的。所以张思卿有意留有回旋余地,暂时不惊动总书记。但不惊动总书记却又没人理睬他,“状子”递上去后如泥牛入海无消息。
张思卿急眼了。前一年,高检院对北京市长李其炎以受贿2万元立案,呈批报告交到中央后,中央了解到李其炎是比较廉洁的,口碑很好。所谓受贿的那2万元是别人在李其炎母亲病重时,背着他到医院给他母亲的。所以中央对高检院的报告既不说行,也不说不行,就那么拖着不答复。对李其炎的事,张思卿还只是郁闷,这回就憋气了。如果这回中央对阮崇武违宪一事也像上回那么拖着不理不睬,阮崇武就会得寸进尺,可能进而解散“海南七•二专案”。张思卿憋了一个月气,再也憋不住了,就直接找中纪委书记尉健行,请求中纪委支持。
看看跟郭文贵能不能扯上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