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消息:乱港长达79日的违法“占中”时隔两年半后,“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及六个“占中”搞手共九人,终被起诉以普通法下的各项“公众妨扰”罪名,罪成最高可判囚七年。九人昨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5月25日再讯,待控方准备有关将案件移交至区域法院的文件,各人以原有条件保释。审判虽未正式展开,但辩方昨日已先输一仗。控方拟将案件转介往区域法院审理,但代表其中五名被告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称有意申请将案件转介高院、在有陪审团的情况下审讯,惟裁判官表明,在哪一个法院审理,决定权在于控方。
香港《大公报》报道,九名被告依次为港大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52岁)、中大社会学系副教授陈健民(58岁)、牧师朱耀明(73岁)、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5岁)、社福界立法会议员邵家臻(47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2岁)及钟耀华(24岁)、社民连黄浩铭(28岁)、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61岁)。
九人共涉六项控罪
控方代表是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他向法庭申请将案件押后,以准备转介往区域法院审理的文件。代表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和李永达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在庭上表示,要求押后八星期,指案涉公众利益,有意申请将案转介高院处理、由陪审团决定是否有罪,但暂未作出相关申请。东区法院主任裁判官钱礼指出,去哪一个法院是由控方决定,并将案件押后至5月25日再提堂。
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三人由资深大律师麦高义代表;陈淑庄则由资深大律师王正宇代表。九人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即张秀贤、钟耀华及李永达各以6000元现金保释,其余六人各以一万元保释,九人于庭上均表示明白控罪,故庭上没有逐字读出他们控罪。
戴、陈、朱三人被控“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三罪。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及钟耀华同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两项罪名。黄浩铭亦面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两罪,李永达就被控一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九人共面对六项控罪(详见配表)。
戴耀廷再“搬龙门”
曾声称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占中三丑”昨首度提堂后,戴耀廷于庭外再“搬龙门”称,他们会承认参与非法集会,但现被检控的罪名与当日自首承认的罪行截然不同,要先与律师团队商讨,才能决定下一步做法。另外,反对派立法会议员罗冠聪、刘小丽二人昨亦有到场,二人的议员资格司法覆核案仍待裁决, “香港众志”黄之锋等“占中”搞手亦有现身,并称暂时未收到警方会落案起诉的消息,但表示有心理准备。
副刑检专员梁卓然主控 迎战麦高义、李柱铭、王正宇
违法“占中”时隔两年半后,“占中”三个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及六名“占中”搞手等九人终被起诉。律政司派出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担任主控,他曾主理多宗“占中”、“旺角暴动”起诉案。辩方则由资深大律师麦高义、李柱铭、王正宇等出战。
控方代表为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于1995年加入律政署工作。他曾负责检控前学民思潮召集人、现“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立法会议员罗冠聪,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于2014年9月冲击政府公民广场一案。法庭最终裁定三人“参与非法集结”、“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各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和缓刑。
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三人由麦高义代表,麦高义擅长刑事案,曾处理多宗大案包括“许仕仁案”、“南丫海难案”及“曾健超案”等。而代表陈淑庄的王正宇同样擅长刑事案件,是高院法官黄崇厚及公民党陈淑庄的师傅。代表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和李永达的李柱铭则是民主党创党主席,曾在多宗案件中代表反对派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