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邓小平揭发出卖刘少奇彭真
邓小平:《为什么搞文化大革命,就是鉴于苏联变修的经验……当时党内就有刘少奇为首的机会主义路线反对毛主席,毛主席纠正了多次,没有纠正过来。”》
邓小平:《一九五五年刘少奇砍掉二十几万个合作社,据揭发我也是参与者之一,我当时没有管农村工作。》
邓小平:《一九六二年刮单干风的时候,我赞成安徽搞“包产到户”这种破坏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其实就是搞单干的罪恶主张,说过“不管黄猫黑猫,抓得住老鼠就是好猫”等极其错误的话。这几年,还存在着高估产、高征购的错误,每年征购任务的确定,我都是参与了的。》
邓小平:《在书记处里,我过份地信任彭真,许多事情都交给他去处理,对杨尚昆安窃听器,我处理得既不及时,又不认真,对此我应负严重的政治责任。》
邓小平:《文化大革命,我们是肯定的,我们在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上重申了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意义,指出这样性质的大革命今后还要搞,当然怎么搞,采用什么方式,不是照抄过去的。毛主席生前就对文化大革命作了正确的评价。他说,文化大革命有缺点,但基本是正确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七分成绩,三分错误’。我们中国人民对七分成绩是感觉到的。》
邓小平在文革初期被批评,他立刻检讨,事实上是同刘少奇划清界限,这就是当时已流传在外的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的检讨。之后,邓小平在下台后又于一九六八年写了《我的自述》,保证“永不翻案”,为以后的复出铺下后路。在林彪事件后,又揭发批判林彪。同时邓了解到毛泽东有意解放老干部,又写信给毛泽东,终于在一九七四年,由毛泽东推荐复出。毛泽东在后来批邓时说:“他说永不翻案,我看靠不住啊”。
文革中第二号走资派邓小平出卖了第一号走资派刘少奇后,为了与第一号走资派刘少奇划清界线,不停地给毛泽东主席写信以示忠心。以下内容是走资派邓小平寄给毛泽东主席和党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邓小平:我的自述》。分别检讨在北京工作时期。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初期。
《邓小平:我的自述》:(一)
邓小平:在北京工作时期
一九五二年我到北京工作以后,特别是被“八大”选为中央总书记的十年中,我的头脑中,无产阶级的东西越来越少,资产阶级的东西越来越多,由量变到质变,一直发展到推行了一条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变成了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之一。一九五五年刘少奇砍掉二十几万个合作社,据揭发我也是参与者之一,我当时没有管农村工作,在讨论时我讲了些什么记不起来了,但思想上对农业合作社发展过快,怕不巩固的想法是有的。
准备党的“八大”时,指定我主持修改党章。在修改的党章中,删去了“七大”党章中以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内容,这个重大原则问题虽然不是由我提出的,但我是赞成的。
我的这个罪过,对于党和人民,对于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极大的损害。
“八大”会上,我代表中央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错误地评价了苏共二十大的作用,错误地提到反对个人崇拜问题。
这个报告是几个人集体起草的,这一段也不是由我写的,似乎记得还是参照一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写的,但作为主持起草的我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这是一个丧失原则立场的错误。
在考虑“八大”中央委员人选时,对过去曾有叛变行为,以后又在长期工作中有所表现的人,是否可以当中委的问题,我当时认为,对某些人可以作特殊情况处理,提为中委候选人。随即由安子文等人起草了一个文件,这个文件是完全违反党的组织原则的,是极端错误的,它给一些混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大开方便之门。我是筹备“八大”的一个重要负责人,我是赞成这个文件的,应负严重的责任。
回想日本投降后,我和薄一波违反党的组织原则,介绍叛徒刘岱峰入党,虽然此事在组织上是经过上级批准的,回想起来,也是犯了与上述问题同一性质的政治错误。这直接违反了主席一九四零年十二月在《论政策》这个指示中规定的“对于叛徒,……如能回头革命,还可予以接待,但不准重新入党”这样明确的原则的。
我在担任总书记的十年中,最根本、最严重的罪行,是不突出无产阶级政治,不传播毛泽东思想,长期不认识毛泽东思想在国内和国际革命中的伟大意义。没有认真学习,认真宣传,还讲过在宣传毛泽东思想中不要简单化这类的话。
一九五八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我确实高兴,但在我的思想中,从此滋长了阶级斗争减弱的观点,所以在后来的长时期中,我在处理阶级斗争的问题上,总是比较右的,无论在两条路线和两条道路的斗争方面,或者在党内斗争(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方面,都是如此。
一九六一年我参与制定了工业企业管理条例(草案)七十条,这个文件不是强调政治挂帅、即毛泽东思想挂帅的,是包含许多严重错误的东西,我对此要负主要责任。
一九六二年刮单干风的时候,我赞成安徽搞“包产到户”这种破坏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其实就是搞单干的罪恶主张,说过“不管黄猫黑猫,抓得住老鼠就是好猫”等极其错误的话。
这几年,还存在着高估产、高征购的错误,每年征购任务的确定,我都是参与了的。
基本建设项目,有些不该退的也退了。
我作为总书记,对这些错误负有更多的责任。
一九六三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有了主席亲自主持制定的前十条,明确地以阶级斗争、两条道路的斗争为纲,规定了一套完整的、正确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方法,完全没有必要再搞一个第二个十条。第二个十条是完全错误的。在杭州搞这个文件的时候,我是参加了的,我完全应该对这个文件的错误,负重大的责任。
我主持书记处工作十年之久,没有系统地总结问题和提出问题,向毛主席报告和请示,这在组织上也是绝不允许的,犯了搞独立王国的错误。
一九六五年初,伟大领袖毛主席批评我是一个独立王国,我当时还以自己不是一个擅权的人来宽解,这是极其错误的。
近来才认识到,独立王国不可能没有政治和思想内容的,不可能只是工作方法的问题。既是独立王国,就只能是资产阶级司令部的王国。书记处成员前后就有彭真、黄克诚、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等多人出了问题,这是与我长期不突出无产阶级政治,不突出毛泽东思想的错误密切关连的,结果我自己最后也堕落到这个修正主义份子的队伍中了。
在书记处里,我过份地信任彭真,许多事情都交给他去处理,对杨尚昆安窃听器,我处理得既不及时,又不认真,对此我应负严重的政治责任。
在处理对罗瑞卿斗争的问题上,我同样犯了不能容忍的严重错误。
大量事实表明,在每个重要关节,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中,我不是站在无产阶级方面,而是站在资产阶级方面;不是站在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社会主义道路方面,而是站在资产阶级路线和资本主义道路方面。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初期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我就同刘少奇提出了一条打击革命群众、打击革命左派、扼杀群众运动、扼杀文化大革命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毛主席《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出来后,我才开始感到自己问题的严重。
接着,革命群众大量揭发了我多年来在各方面的错误和罪行,才使我一步一步地清醒起来。
我诚恳地、无保留地接受党和革命群众对我的批判和指责。
当我想到自己的错误和罪行给革命带来的损害时,真是愧悔交集,无地自容。
我完全拥护把我这样的人作为反面教员,进行持久深入的批判,以肃清我多年来散布的流毒和影响。
对于我本人来说,文化大革命也挽救了我,使我不致陷入更加罪恶的深渊。
我入党四十多年,由于资产阶级世界观没有得到改造,结果堕落成为党内最大的走资派。
革命群众揭发的大量事实,使我能够重新拿着一面镜子来认识我自己的真正面貌。
我完全辜负了党和毛主席长期以来对我的信任和期望。
我以沉痛的心情回顾我的过去。
我愿在我的馀年中,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努力用毛泽东思想改造我的资产阶级世界观。
对我这样的人,怎样处理都不过份。
我保证永不翻案,绝不愿做一个死不悔改的走资派。
我的最大希望是能够留在党内,请求党在可能的时候分配我一个小小的工作,给我以补过从新的机会。
我热烈地欢呼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
邓小平
-------------------------------
附:
华国锋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中重申了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路线,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还存在着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进行颠覆和侵略的威胁。因此,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必须坚持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坚持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专政,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叶剑英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也重申了毛泽东这个理论和路线。
邓小平在闭幕词中说:“我们这次代表大会,在英明领袖华国锋同志主持下,在以华主席为首的大会主席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我们的庄重任务。
我们这次大会,是坚持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大会,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团结、坚持光明正大的大会”。
1978年7月17日《邓小平同英国朋友詹金森的谈话》中说:“中国人民永远怀念毛主席。我们所取得的成功是与他的领导分不开的。文化大革命,我们是肯定的,我们在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上重申了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意义,指出这样性质的大革命今后还要搞,当然怎么搞,采用什么方式,不是照抄过去的。毛主席生前就对文化大革命作了正确的评价。他说,文化大革命有缺点,但基本是正确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七分成绩,三分错误’。我们中国人民对七分成绩是感觉到的。为什么搞文化大革命,就是鉴于苏联变修的经验……当时党内就有刘少奇为首的机会主义路线反对毛主席,毛主席纠正了多次,没有纠正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