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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機制升格有助打擊犯罪 對面不是犯罪避難所

(2016-07-28 06:11:52) 下一个

7月78日,中國大陸公安部副部長陳智敏帶領內地代表團在深圳與香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等部門負責人,就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相互通報機制進行了第二輪磋商,在通報時限、範圍取得實質進展。

 

「銅鑼灣書局」引風波

此前,因銅鑼灣書局風波事件,兩岸通報機制這一對普通市民極為陌生的政治術語成為港人關注的焦點,港人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下突然「人间蒸发」,不免讓港人惶惶擔心人權受侵,質疑大陸太霸道,無視特區《基本法》,於是雙邊高層年初決定在北京進行會談,就通報機制存在的幾個問題進行檢討。

 

通報機制的「2.0版本」

通報機制之中,港人最關心的是通報時限,猶豫此前沒有通報時限,港人在內地被捕,猶如突然消失,不僅令家屬心急如焚,亦容易引起猜忌,甚至沒有必要的攻擊,也使特區政府陷入「不知情」的尷尬。此次双方明確今後通报时限为十四天內,內地公安須嚴格遵守,有利於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跟进,这对於及时消除港人疑虑,减少两地誤解,意義斐然。此外,本次磋商還就通報範圍、內容、渠道,及對口單位等進行了明確和升格,堪稱進入通報機制的「2.0模式」。

 

 

高調移送嫌犯釋放哪些信號

伴隨今日完成的第二輪磋商,還有一個重要活動不得不提,今日下午15時左右,內地警方第一次高調移送此前因搶劫殺人的港人揭冠國,據悉這是內地首次通過官方媒體全程現場直播案犯移交過程,此前173次案犯移交都未享受如此待遇,多是隱秘進行。據本島專業人士分析,內地警方選擇儀式般的形式高調展播主要有3层含義,一方面彰顯內地嚴格依法打擊各類犯罪行為的決心和能力;另一方面展示內地警方嚴格執行《基本法》,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三是北京方面欲借助此次本次宣傳,強調通報機制的正面積極含義,擬為下步通報機制的升格奠定基礎。

 

對面不是犯罪避難所

兩地一河之隔,通勤便利,往來頻繁。港人犯法潛逃內地,內地人犯罪避難香港並不少見,因此,加強通報機制,與維護雙邊民眾切身利益而言,有助於双方聯合打击犯罪活动,也是司法正義的體現。

截至目前,内地公安向香港警方通报在内地被捕的港人达到六千一百多人,而港方向内地公安通报在香港被捕的内地人也有六千九百多人,两者合共逾万人,可謂碩果豐存。随着兩地進一步的認同、融合,為了避免互成對方罪犯的避難所,通報機制更顯得日益重要,各項合作內容和範圍還要繼續深部推進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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