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偷
北极湖
张晓春女士是大院活动站辅导员,三十岁上下,待人亲切,能说会道,美中不足的是长了一副对眼。
张老师(我们称辅导员为老师)喜欢音乐,经常叫上我及其他一些爱唱歌的孩子到她家练唱,我偏好草原上歌曲,什么敖包相会啦,在那遥远的地方啦,可爱的一朵玫瑰花啦,每一回都要唱得口干舌燥的,听到我那童真嗓音,张老师总会禁不住夸上一两句:“小家伙,嗓子真好!”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多,每天放学去活动站写作业做游戏,正是爱闹爱玩的年纪,一帮子坏小子疯丫头没少惹张老师生气。
突然有一天,在上学路上,班花岚岚告诉我说,张老师被调到招待所了,我一听,顿时愣了:“为啥?她不是干得挺好的吗?” 过了好几天,才听消息灵通的二姐讲,张老师离过婚,离婚也没啥,过分的是缘于丈夫病重,这还不算,她还在离婚前,偷偷取走了俩人存款仅剩下的二千五百块钱。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 坏事传千里。一传十,十传百,很快院里大人小孩都知道了“这件丑事”,瞬间人们对张老师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不更世事的孩子们更是竭尽“起哄架秧子”之能事,每次张老师出门上班、买东西、取信、倒垃圾、办事……,一大帮孩子都会守在大门口起哄:“张小偷,二千五,张小偷,二千五!” 我生性平和,没骂过人,很多时候只是站在厨房,透过油腻腻窗户,目睹着“这一盛举”,面对这样一种作贱人的场面,张老师见怪不怪,目不斜视,默默从骂她的那群孩子身边走过,时不时有些淘气男孩会向她身后扔石头子儿,而张晓春像是没有感觉到一样,继续地往前走。
毕竟,曾在张老师家度过了一个个难忘的音乐之夜,我心里感到一丝丝不落忍,学校老师、报纸广播上老说,犯错误并不可怕,改正了,还是好同志。难道张老师改好了,大家还是不肯原谅她吗?实际上,张老师已经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因为“离婚、取钱” 被机关下放到院里活动站,又由活动站下放到招待所,已经够惨啦,莫非还要不停地惩罚羞辱她吗?
很多时候,人犯了大错,会很长时间抬不起头来,比如:院里大人小孩一律称那些勇于追求爱情、在男女关系上比较大胆的女人为“破鞋”,骂那些 出身不好的人为“狗崽子”。
之后,张晓春从大院里搬走了,人们不再提起她,就仿佛一系列羞辱人的事件都不曾发生过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