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上具有极高历史地位的总统罗斯福在竞选时受到《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全面攻击,遭到美国的主流精英们的集体鄙视和唾弃。他的很多法案被最高法院判处违宪。
但是罗斯福偏就推行了!在他的第二个任期,为推行他的法案,甚至改组了最高法院的架构。
特朗普现在的境况与罗斯福上台初始何其相似。特朗普当然可以借鉴罗斯福的成功经验。
现在特朗普的境况是,最后的大法官的名额就握在他手中,让“自己人” 进最高法院成为特朗普的第一要务。
他能如愿吗?
作者|刘戈
来源|正和岛
特朗普真是一位言必行、行必果的出色商人,一上台就把他竞选时承诺的内容一一兑现。一纸“禁穆令”让全世界张口结舌,即使是那些真心支持特朗普观点,在竞选时投他票的美国选民可能也不会料到,这家伙会这么给力。
但反对特朗普的“阶级敌人”显然不甘心他们的“失败”,利用宪法条文开始“疯狂”反击。当地时间2月3号,美国西雅图联邦法官罗巴特判决美国总统特朗普的“禁穆令”违宪,应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此项行政命令。白宫方面立刻发布声明指责这份判决“无法容忍”,并通过司法部发出了暂停执行这份判决的要求。
叫停“禁穆令”,等于当众给特朗普一个大嘴巴子,真是大快人心。华盛顿州联邦法官詹姆斯·罗巴特也一夜成名,被奉为“国家英雄”。现年69岁的罗巴特,是一位经共和党总统提名,由共和党掌控的参议院认证的联邦法官。在2003年接受时任总统小布什的提名,就任华盛顿州西区地方法院联邦法官。在2004年6月的参议院任职表决中,两党议员的投票结果为99票支持、0票反对。从这个投票结果看,这是一位罕见的同时获得美国两党支持的法官。据说这位法官性情温和、正直,从不与存在法庭利益冲突的人士往来。他的履历和口碑让大部分美国人相信,他是出于对法律的尊重自己独立作出的裁决,而不是基于党争或者“公报私仇”。
在美国联邦法官一词通常是指,依照美国宪法第三条,经美国总统提名并被美国参议院批准的法官。美国在不同地区建立了13个联邦上诉法院和94个地区法院。这些法院的每个法官都属于联邦法官,目前共有3000多人,罗巴特就是联邦法官中的一个,并不是位置显耀的大法官。
按照美国的司法程序,需要由巡回上诉法院来审理特朗普的行政令是否违宪,如果上诉法院依然维持原判,就只能由联邦最高法院可以做出最终的裁决。目前,美国国土安全部门已经开始恢复特朗普“禁穆令”颁布之前的美国入境程序。
政令居然不出白宫!这让特朗普火冒三丈,连发多条推特进行强烈抨击,并且撂下狠话:联邦法官的裁决一定会被推翻。
特朗普说这话是有底气的。因为一个联邦法官的裁决实际上只是相当于叫个“暂停”,并不能阻碍总统法案的最终执行,只有最高法院的9位联邦大法官才能通过投票否决总统的法案。而特朗普显然对联邦大法官的最终裁决信心满满。
在历史上,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终审裁决在很多重要的历史节点上起到了一锤定音的作用。
小布什之所以能在2000年当选美国第43任总统,就是因为最高法院裁决佛罗里达州的计票工作不符合宪法。
历史上,1857年美国最高法院决定非洲人及其后裔,无论是否是奴隶都永远不能拥有美国国籍。1896年最高法院决定依照宪法在美国执行黑白分校制度,1954年最高法院做出的裁决美国废除黑白分校制度。2015年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也就是说,在美国,不管什么事,地方、中央、政府、国会、地方法院------最终如果搞不定一件事,需要一个终极结果,都需要最高法院的九位老爷爷来投票。
由于一名大法官去世,目前最高法院只有8位大法官,而其中4是位保守派人士,另外4位是自由派人士,现在最后的大法官的名额就握在特朗普手中,这就是特朗普撩硬话底气的来源。
伟大的政治家都是因为在历史的关键时刻做出了顺应潮流而又超乎人们想象的举措而被尊为伟大的。特朗普并不是第一个在竞选阶段被主流媒体和精英阶层极力嘲讽和反对的总统。在20世纪的美国总统中,罗斯福竞选时同样并不被看好,但终于赢得大选,并且成为具有极高历史地位的一任美国总统。
部分内容摘自刘戈著书《在危机中崛起》,中信出版社2016年10月出版,授权发布
一般来说,很少有总统会挑战最高法院的权威,但也不是谁都在在最高法院那里俯首帖耳。罗斯福就是一个不信邪的另类总统,在位上通过自己的权谋最终战胜了联邦大法官们,特朗普当然可以借鉴罗斯福的成功经验。
罗斯福上任的第二天就发布了作为总统的第一项政令:下令全国银行从周一,也就3月6号开始停业四天。对于从建国开始,就以防止权力的滥用为宪法最高原则的美国,罗斯福怎样证明他宣布美国人银行停业的行为是合法的呢?
在美国记者曼彻斯特的《光荣与梦想》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晚上,他动手干了起来。他一边咬着往上翘的烟嘴,一边起草文件,援用那几乎被人忘记了的一战时期定下来的《对敌通商法》,宣布全国银行一律休假四天。在四天之后的国会会议上,国会特别会议开始,《紧急银行法》在只有一份草案,还未来得及印刷发放到议员们手里时就高票获得通过,前后只用了38分钟。在这项在保守派看来不可思议的法案中赋予了总统至高无上的权力。
《紧急银行法案》授予罗斯福管制、禁止金银出口或藏匿的权利,授予财政部要求民众上缴所持有的一切金币、金条以及黄金券的权利。这项该法案直到1974年才被废止。在长达近四十年的时间里,这个世界上最大和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个拥有被奉若神明的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宗旨的《宪法》的国家,其人民居然在近四十年的时间里没有拥有黄金的权利。根据法案,国会今后要无条件的通过总统和财政部长已经采取和今后将要采取的一切措施。百日新政由此拉开序幕。
《对敌通商法》是一战期间的一个法案,罗斯福用这个法案作为银行停业和禁止人民拥有黄金等于宣布美国进入战时状态。这显然是不符合现实的。那个时候,希特勒才上台不久,德国还没有侵略任何一个国家,哪来的战时状态?但罗斯福为了显示他的行动力,就这么干了。
盼望改变现状的美国人,更需要看到一个力挽狂澜的英雄拯救民众于水火。一位住在加利福尼亚周的记者甚至在打字机上写下了这样出格的话:就是罗斯福一把火烧了国会,我们也会大声欢呼,好哇,火到底是点着了。
很多人指责罗斯福没收黄金的行为是对宪法的公然侵犯:第五修正案明确规定“不得不经过正当法律程序而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人民私有产业,如无合理赔偿,不得被征为公用。”因此既无正当程序亦无补偿的总统令一出台,就在一向崇尚自由经济和个人奋斗的美国社会投下了炸弹。但罗斯福要实现他的政治主张和经济政策,就必须搬开“金本位”这个被视作自古以来不可撼动神圣规则。
不可避免的,罗斯福的百日新政曾经遭受最高法院的强力阻挠,很多法案被最高法院判处违宪,这些被裁定为违宪而失去效力的罗斯福药方令总统本人大感火光,他将行事保守的最高法院视为美国复兴的最大障碍。
在通过的法案中,最重要的就是《全国工业复兴法案》。根据《全国工业复兴法》,联邦政府成立了国家复兴管理署,指导劳资双方订立本行业的“公平竞争法规”,要求各工业部门制定生产规模、产品价格、市场分配、工人工资标准及工时数等,由雇主、工人和消费者共同监督生产。如果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总统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
罗斯福在为《全国工业复兴法》所作的长篇发言中表示,该法案的执行将有望在短时间内创造100万个就业机会。他号召各行各业的雇主们多多合作,减少工人的工作时间,以尽量多雇佣一些人。
这一法令理所当然引发了企业家阶层和保守势力的反对。但基于罗斯福当时获得民众的拥戴和崇拜。没人敢于站出来反对这一法案。
美国学者狄克逊·韦克特在他的《大萧条时代》一书中这样评价道:“在新政的这段蜜月期里,总统和人民之间是真正的爱情婚配,双方也许都有少许的不理性,相信对方是绝对可靠的——但话说回来,爱情毕竟是超越逻辑的。”
差不多两年之后,美国人恢复了逻辑。1935年5月27日,最高法院在审理“谢克特兄弟家禽公司诉合众国”案中,以全体一致的判决,裁定《国家工业复兴法》违宪,从而宣判了该法的死刑。
对此,从罗斯福的第二个任期开始,他就不断试图改组最高法院的架构。罗斯福总统本人最后任命了8位最高法院法官,数量仅次于乔治.华盛顿。被判违宪的法案,在改头换面之后终于都重新得到实施。
罗斯福不仅胆子大,敢于出台在当时主流社会看来最离经叛道的措施。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天才的沟通者,他有能力让大众和那些从前一直强烈反对他的人相信,他才是对的,只要按照他开出的药方行动,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在罗斯福声誉最鼎盛的时期,在纽约市的小学生中进行的一次民意测验中,罗斯福是最受欢迎的人,上帝排在第二位。
虽然现在和罗斯福相处的时代有很大不同,但那些拥护特朗普的理由和当年拥护罗斯福的理由有没有相似之处呢?
历史的吊诡之处在于,后人永远无法给出一个客观分数。政治家的勇气,就是为现实提出毫不妥协的解决方案,当人民真的相信你所宣称的一切的时候,你描绘的那个目标就真的实现了。因为灾难和困难总会过去,当你坚持足够长的时间,人们就会把功劳记在最坚决、最具行动力的政治家身上。
作为一个有着全面改造抱负美国的总统,特朗普来势汹汹,现在看,由于共和党在参众两院都占主导地位,搞定他们不是难事。而如果不能搞定最高法院,特朗普实现其雄心的可能性将大打折扣,这显然是特朗普不能忍的。因此,特朗普的第一要务是把“自己人”弄进最高法院,他能如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