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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全媒体讯(记者沈祖啸 实习生李佩玥)记者9月1日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今年,自治区决定开展区级机关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0名公务员工作,其中自治区教育厅5名。
记者了解到,选调范围为自治区各级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驻疆企业、其他省区市驻疆国有企业的在职工作人员;自治区所属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国有企业须是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在不同国企连续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的在职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须是在编在岗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在不同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的工作人员。
2.选调处级职位的,国有企业管理岗位须是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及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选调副处级职位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须是6级职员及以上人员;选调正处级职位的,事业单位管理岗须是5级职员及以上人员。
3.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4.选调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选调副处级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选调正处级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身心健康;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9月10日。
据悉,选调工作主要采取专业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或业务测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任(录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为9月5日至9月10日每天下午16:30—19︰00,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办公楼6楼会议室。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持《2016年自治区区级机关面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获得的重要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以及选调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自治区教育厅现场报名。对不在本地的报考者,也可联系自治区教育厅(联系方式:0991-7606086)采取其他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自治区教育厅根据公告及职位表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职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设置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放宽;低于1︰3的,取消该职位。职位选调人数为2人以上的,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可适当减少该职位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
有意报名者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www.xjedu.gov.cn)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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