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归属问题的历史演进
——谁的台湾:历史文献和政治主张的综合审查3
京都静源教授、文学博士
华春莹最近在推特上就台湾归属问题做了比喻性的发言,结果立刻被美国外交官打脸:“大陆的肯德鸡店有8000千多家,是否证明大陆是美国肯德基州的?”显然,不懂历史有多可怕!我希望华春莹看看我们这三期节目,增加历史知识,不要再说外行话。我们可以发现:既然蒋介石说了“以台澎金马为基地的中华民国政府,乃是大陆七亿中国人民真正代表”,这就为被他代表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复台湾提供了台湾官方认可的基础,即:台湾官方一直认可“以台澎金马为基地的中华民国政府”属于“大陆七亿中国人民”所共有。换句话说,我们发现,蒋介石从来不希望台湾独立。
1895年4月17日,《中日马关条约》生效,将金门、马祖、澎湖列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和台湾让渡给日本。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1912年1月12日,孙中山被推选为过渡时期总统,他宣布中华民国诞生;当时公布的中华民国领土并不包括台湾。
1938年,国民党临时党代表大会期间,蒋介石主张,支持台湾独立运动。即,支持台湾脱离日本统治而独立的运动,而非鼓励台湾脱离中国。
1943年11月30日,开罗会议上蒋介石、丘吉尔、罗斯福、斯大林都同意“朝鲜应该独立,满洲、台湾和澎湖等岛屿应该回归中国”。
1945年6月26日,雅尔塔会议决议关于台湾部份却主张:“台湾与澎湖群岛在二战之后,将置于托管统治”。1945年10月25日,中华民国台湾省主席陈仪接受日本驻台湾总督安藤利吉签署的投降文件,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归属中华民国。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再次宣称拥有金门、马祖、澎湖列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和台湾领土主权。
1950年8月1日,苏联代表马利克重返联合国安理会并担任轮值主席,他第一次提出议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联合国正式代表。该决议表决时没通过。1950年8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致电联合国安理会,就“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问题”向联合国提出控诉案,要求联合国安理会立即采取措施“制裁美国武装侵略中国领土”的罪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阐明台湾主权归属问题的开始。
1951年9月8日由包括日本在内的49个国家签署了《旧金山和约》,在《旧金山和约》中,日本正式宣布放弃台湾、澎湖、金门、马祖群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的主权。台湾的主权从法理上完成了回归清政府的程序。
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和约》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都必须面对这一局面。1952年4月28日,中华民国和日本簽訂了《中日和約》。日方承认了台湾为中华民国实际占有这一事实。
1955年,参与旧金山和约草拟者之一的美国官员约翰·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说:因为清朝的灭亡,因此“台湾主权并未让渡予任何人”、“日本只是提到放弃对台主权”。这就给台湾主权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了机会,而非只是归属中华民国。从1955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参与联合国任何会议。
1971年4月23日,美国密使墨菲(Robert Daniel Murphy)赴台与蒋中正讨论“双重代表权”,蒋表示:在保留中华民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的条件下,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存在于联合国会员国中。
1971年8月17日,美国驻联合国首席代表布什(后来美国总统)向联合国正式提出“双重代表权”提案。目的是让中华民国仍能保住在联合国的席位。但是,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案(United Nations Resolution 2758),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了中华民国在联合国和常任理事国的双重席位。但是基于台湾为中华民国实际占有的现状,文件中并未涉及台湾的主权归属。至今,所谓“遵守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也就是局限在“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仅此而已。可是,1971年10月26日下午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发表《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告全国同胞书》称:“以台澎金马为基地的中华民国政府,乃是大陆七亿中国人民真正代表。恢复大陆七亿同胞的人权自由,乃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意愿,乃是我们决不改变的国家目标和必须完成的神圣责任。中华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对于主权的行使,决不受任何外来的干扰,无论国际形势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将不惜任何牺牲,从事不屈不挠的奋斗,绝对不动摇不妥协。”
——我们可以发现:既然蒋介石说了“以台澎金马为基地的中华民国政府,乃是大陆七亿中国人民真正代表”,这就为被他代表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复台湾提供了台湾官方认可的基础,即:台湾官方一直认可“以台澎金马为基地的中华民国政府”属于“大陆七亿中国人民”所共有。换句话说,我们发现,蒋介石从来不希望台湾独立。
有签于此,美国学者班奈迪德斯(Brian Benedictus)在美台会(American Citizens for Taiwan)发表文章《实事求是: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领土声索》(Seeking Truth from Facts: Challenging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 Territorial Claims over Taiwan),他声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该拥有对台湾的领土主权”之说,也就失去了立论的基础。
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签署《中日联合声明》。第三款说:“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按降伏文书所述,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这里的降伏文书并未谈及台湾归属问题。而《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只是说日本领土范围,即:“日本的主权须被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国以及三国政府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中日联合声明》指记载了中方立场和日方的“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但是却回避了对台湾归属的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