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教授的学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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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教授论文《歷代金文經典著作影印叢刊解題》8

(2016-09-07 06:49:48) 下一个

8、《宣和博古圖》解題

(宋)王黼撰。

王黼,約1079~約1126,初名甫,賜改為黼。字將明,開封祥符(今河南開封)人。為人多智善佞,寡學術。徽宗崇甯二年進士。初因何執中推薦而任校書郎,遷左司諫。因助蔡京複相,驟升至禦史中丞。曆翰林學士、承旨。勾結宦官梁師成,以父事之。宣和元年,拜特進、少宰,權傾一時。宣和中著名佞臣,官至太傅、楚國公,與蔡京、童貫等並稱六賊。欽宗即位,王黼被誅死,年四十八歲。著名銅器收藏家。

三函二十四冊。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編號:29/8。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登錄編號:38262~38293。無魚尾。版心上部刻書名。四周單邊。白口。寬17.6釐米,高29釐米。

上海圖書館古籍部收藏此書,索書號為:線善764412-27、線善T269949-64、線普長61202-09、線普344360-74、線普480349-60、線普長061201、線普長061198-200、線普長79307-30、線普長012703、線普378364-78、線普545255-69、線普436726-49、線普434021-30、線普長478808-19、線普長019795。

書衣頁上有“曉滄紫綬”收藏印一枚。正文書名:“亦政堂重修宣和博古圖錄”。無書牌頁。前四冊為手抄本,余外為原刻本。所收為三代青銅器,多有銘文,亦有部分漢唐器。有器形圖,有尺寸說明,有釋文,有考證文字,有搨片。

林鈞《石廬金石書志》卷八如是評價此書:

案:晁公武《讀書志》稱《宣和博古圖》為王楚撰。而錢曾《讀書敏求記》稱“元至大中,重刻《博古圖》。凡臣王黼撰“云云,都為削去,殆以人廢書,則是書實王黼撰。楚字為傳寫之偽矣。

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古籍善本部收藏有清乾隆壬申年秋月刊刻的亦政堂藏板的四函二十四冊《宣和博古圖》一套,天都黃曉峰鑒定。前三函十八冊為《宣和博古圖》,後一函六冊為《考古圖》和《古玉圖》。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編號:29/9。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登錄編號:23250~23273。無魚尾。版心上部刻書名。四周單邊。白口。寬17.6釐米,高29釐米。正文書名為“東書堂重修宣和博古圖錄”。卷首有洪世俊序、蔣暘序。

大觀元年,徽宗命黃伯思根據從全國各地搜集所得以及內府所藏銅器,編繪而成《博古圖》一書。宣和五年又命王黼重修,增加新搜集的銅器,成為人們今日所見的集八百三十九件、共三十卷的《宣和博古圖》。《籀史》中特別記載了徽宗皇帝在此書成書中的作用:“帝文武生知,聖神天縱,酷好三代鐘鼎書,集群臣家所畜舊器,萃之天府。選通籀學之士,策名禮局,追跡古文,親禦翰墨,討論訓釋,以成此書”。這一記載比較客觀而且真實可信。

《宣和博古圖》著錄了當時皇室在宣和殿所藏的自商至唐的銅器八百三十九件,集中了宋代所藏青銅器的精華。全書共三十卷。細分為鼎、尊、罍、舟、卣、瓶、壺、爵、斝、觶、敦、簠、簋、鬲、盤、匜、鐘、盤、錞于、雜器、鏡鑒等,凡二十類。還特別注意到了分類方法上的問題,大致從功用分為酒器、炊器、食器、雜器、水器、樂器等,特別是“其同類相須之器”,即把功能上接近的和關聯的器物歸入同一類,這一分類法科學而明確。

每類有總說,每器皆摹繪圖像,勾勒銘文,並記錄器物的尺寸、容量、重量等,或附有考證。所繪圖形較精,圖旁器名下注“依元樣制”或“減小樣制”等以標明圖像比例。這一特點特別值得稱道。該書所繪圖形構圖合理,富有立體感,成為現代中國考古學上器形對比研究的先河。書中每能根據實物形制以訂正《三禮圖》之失,考訂精審。其所定器名,如鼎、尊、罍、爵等,多沿用至今。

與以前的金石學著作相比,此書在青銅器的器形學研究方面有了長足的進步。他把銅器分成鼎、尊、甗、罍、鬵、彝、卣、簠、豆、鋪、鬲、鍑、盉、盦、瓿、匜、盤、洗、鐘、磬、錞、鐸、鉦、轅。總體來看,分類還不是很成熟,如“轅”下又分三類,“”和“鬲”的區別也不是很清楚。

關於《宣和博古圖》一書的作者問題,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上說:“皇朝王楚集三代、秦、漢彝器,繪其形範,辨其款識,增多呂氏《考古》十倍矣。”書名中“宣和”二字,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中曾評價說:“宣和殿所藏古器物,圖其形制,而記其名物,錄其款識,品有總說,以舉其民,而物物考訂,則其目詳焉。”到了《四庫全書總目》中,該書的作者問題總算解決了:

元至大中重刻《博古圖》,凡“臣王黼撰”云云都為削去,殆以人廢書,則是書實王黼撰。

在此之前,錢曾在《讀書敏求記》一書中首發是論,但是到了《提要》才算是定論。

對銘文考釋、考證雖多有疏陋之處,但亦有允當者,清代《四庫全書總目》評述說:

其書考證雖疏,而形模未失;音釋雖謬,而字畫俱存。讀者尚可因其所繪,以識三代鼎彝之制、款識之文,以重為之核訂。當時裒集之功亦不可沒。

林鈞《石廬金石書志》卷八中轉述《四庫全書總目》之言如是評價此書:

案:晁公武《讀書》稱《宣和博古圖》為王楚撰。而錢曾《讀書敏求記》稱“元至大中,重刻《博古圖》。凡臣王黼撰”云云,都為削去,殆以人廢書,則是書實王黼撰。楚字為傳寫之偽矣。

又根據李遇孫《金石學錄》中的評價:

雖辯證多疏謬,然古銘字、古器形尚存,考古者有取焉。

比如,該書對《周文王鼎》銘文“魯公乍文王尊彝”的考證和研究,他考證說:

銘七字,按“鹵”字,許慎《說文》云:“從西省,象形。鹵即魯字也。”古“魯”作“”,古之文字,形聲假借。如“”作“許”,“咎”作“皐”,“繆”作“穆”之類是也。尊,《說文》云:“酒器也。從酋丱,以奉之”。今“尊”旁加“”,乃“阜”字。從阜者,蓋取高大之意。彝,《說文》云:“宗廟常器也。從糸。糸,綦也。”丱,持米器中實也。聲也。今“彝”其首作“”者,乃也。其左作點者,象米也。右作出8者,糸也。下作者,丱也。魯公者,周公也。文王者,周文王也。按《史記·魯世家》云“武王遍封功臣同姓親戚者,封周公旦於少昊之墟曲阜,是為魯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今考其銘識文畫,尚類于商周,則知周公之時去商未遠,故篆體未有變省。以是推之,則此為周公作祭文王之器無疑。其制是象蜼形。上為鼻,下為尾。高而且長。其兩耳亦鏤蜼文。蜼之為物,《爾雅》以為禺屬。昂鼻而長尾。尾有兩歧。遇雨則以尾塞其鼻。蓋取其有智。袞冕繡宗彝之章而以虎蜼,亦此義也。其身四周隱起獸面蓋,饕餮之象也。古者,鑄鼎象物,以知神奸。鼎設此象,蓋示飲食之戒。銘曰:“尊彝”者,舉禮器之總名而已。是鼎也,仲忽於元和間進之。

這一考證結合了古文字學、古器物學、美術考古和紋飾、歷史文獻的記載等多個方面,甚至包括了銅器的由來,顯示出王黼作為一代金文學者的學術素養和見識。

該書力求結合全部收藏的青銅器進行斷代,依據的主要材料就是銘文。因此,對銘文中出現人名的考證與歷史還原成為該書努力的方向。但是,該書有些考證,時有武斷之嫌。如,對《商持干父癸卣》銘文的考證中就以為:

其銘曰“父癸”,則明為自以奉其父者。在商之時號“報癸”者惟成湯之父。故今所藏彝器凡商物銘“癸”者皆歸之“報癸”。

只因為商代的“報癸”是“成湯”之父,就把銘文中出現的所有的“父癸”一律看作是“成湯”之父的“報癸”,這實在是太絕對化了。其他,如把一個字誤釋為兩個字,見該書《周月星鼎》銘文中的“月星”二字,實為一個字。

但是,有些考證對於後人瞭解西周禮制還是大有裨益的。如,該書對《周淮父卣》銘文的考證:

夫卣非燕饗之器,惟祀宗廟之神,則用之其所盛,則秬鬯也。且君賜臣以秬鬯之裸,其始則盛於卣,其終則裸於彝,所以求神於陰者。

這段論述對於瞭解青銅器的禮器作用和具體的儀式過程大有幫助。

再如,該書卷六對《商人辛尊》銘文的考證,也是闡明禮制的意義:

曰“亞”者,次也。或主於獻。或主於器。蓋未可以定論也。商君之以辛名者多矣。曰祖辛、曰小辛、曰稟辛,而此言“人辛”者,按《商代立戈癸尊》,其銘亦稱曰人,則“人辛”者,乃商君之號耳。且此君也而謂之人。蓋二帝而上,體天以治人,故謂之帝。帝也者,天道也。三代而下,修人以豐天,故謂之王。王也者,人道也。故記禮者,稱商曰商人、周曰周人者,蓋如此。觀是器,不銘功,不載誓,宜其後世泯滅而無聞矣。今也千萬世而下,人得而想見之,此所謂其人之亡而其政存者矣。且夫政存猶得而考之,乃托之金石,而禮之所藏正在於是,則考之固不謬矣。

類似的考證還可以見《簠、簋、豆、鋪總說》一文:

去古既遠,禮文寢失,況遭秦滅學之後,其書焚矣。疑以傳疑而無所考證,則諸儒臨時泛起臆說,無足觀者。故見於《禮圖》則以簠為外方而內圓,以簋為外圓而內方,穴其中以實稻、粱、黍、稷,又皆刻木為之,上作龜蓋,以體蟲鏤之飾,而去古益遠矣。

看起來,王黼注意到古銅器對於當時禮制的訂正意義。和考證商周史實相比,他更注重的是對商周禮制的考證和研究。他特別批判了兩漢儒家關於商周禮制的一些謬說,直接指斥為“漢儒臆說之學”。這可以說是貫穿該書的全部宗旨。

因此之故,在大觀二年,《九朝編年備要》記載:

中丞王黼亦乞頒《宣和博古圖》,命儒臣考古以正今之失。乃詔改造禮器。自是鼎、俎、豆、籩之屬,精巧殆與古同。

可見,王氏的古器物學有著強烈的禮學價值功用。他在該書中也多次力主“凡彝器有取材於物者小而在禮實大。其為器也至微,而其所以設施也至廣”。

另外,該書還開啟了對青銅器紋飾研究的先河。如,該書對青銅器上獸面紋即為上古史料中所謂的“饕餮”的論述,就極其準確,把上古神話與青銅器紋飾統一起來。

書中所著錄的銅器,靖康之亂時為金人輦載北上,但其中十之一、二,曾流散江南,見於張掄《紹興內府古器評》中。這二十類雖以文物的器形劃分,但實質上是以器物的功用區分的。它把始于商,迄于唐的上述各種器物,按種類著錄,就說明每一種類具有相同的功用,儘管不同時代的具體形制不同,並不影響把它們歸入一類。王黼本人也喜歡收藏,《宋史•列傳》第二百二十九卷中記載他“凡四方水土珍異之物,悉苛取於民,進帝所者不能什一,餘皆入其家”。

當然,此書也是錯誤頗多。為此,《容齋隨筆》卷十四中評價如下:

《博古圖》政和、宣和間,朝廷置書局以數十計,其荒陋而可笑者莫若《博古圖》。予比得漢匜,因取一冊讀之,發書捧腹之餘,聊識數事於此。父癸匜之銘曰“爵方父癸”。則為之說曰:“周之君臣,其有癸號者,惟齊之四世有癸公,癸公之子曰哀公,然則作是器也,其在哀公之時歟?故銘曰‘父癸’者此也。”夫以十干為號,及稱父甲、父丁、父癸之類,夏、商皆然,編圖者固知之矣,獨於此器表為周物,且以為癸公之子稱其父,其可笑一也。周義母匜之銘曰“仲姞義母作”。則為之說曰:“晉文公杜祁讓偪姞而已次之,趙孟云‘母義子貴’,正謂杜祁,則所謂仲姞者自名也,義母者襄公謂杜祁也。”夫周世姞姓女多矣,安知此為逼姞,杜祁但讓之在上,豈可便為母哉?既言仲姞自名,又以為襄公為杜祁所作,然則為誰之物哉?其可笑二也。漢注水匜之銘曰“始建國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則為之說曰:“漢初始元年十二月改為建國,此言元年正月者,當是明年也。”按《漢書》王莽以初始元年十二月癸酉朔日,竊即真位,遂以其日為始建國元年正月,安有明年卻稱元年之理?其可笑三也。楚姬盤之銘曰“齊侯作楚姬寶盤”。則為之說曰:“楚與齊從親,在齊砮王之時,所謂齊侯,則砮王也。週末諸侯自王,而稱侯以銘器,尚知止乎禮義也。”夫齊、楚之為國,各數百年,豈必當砮王時從親乎?且砮王在齊諸王中最為驕暴,嘗稱東帝,豈有肯自稱侯之理?其可笑四也。漢梁山珪之銘曰“梁山銅造”。則為之說曰:“梁山銅者,紀其所貢之地,梁孝王依山鼓鑄,為國之富,則銅有自來矣。”夫即山鑄錢,乃吳王濞耳,梁山自是山名,屬馮翊夏陽縣,于梁國何預焉?其可笑五也。觀此數說,他可知矣。

容庚《宋代吉金書籍述評》一文中更進一步指出:“使今日而評此書,其銘文之誤摹,正不可勝數”。但是,即便如此,此書的學術價值和學術貢獻還是不容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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