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教授的学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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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教授论文《谈易录》46

(2016-08-10 11:23:21) 下一个

卦者挂也

《易纬乾凿度》:“卦者,挂也。挂万物视而见之。”清人王先谦《释名疏证补》:“”《易·乾卦疏》引《易纬》云:‘卦者,挂也。’言悬挂物象,以示于人。故谓之挂。《系辞》:‘再扐而后挂’。《释文》:‘挂,京本作卦。’《特性·馈食礼》注:‘古人挂作卦。’是卦、挂,字义并通。故卦可训挂。日人本田成之《作易年代考》:“要之,易筮比卜筮为后起,可以略为想象。例如《易》之贞悔之贞字,是从悔,原字作卧。八卦之卦,亦从卜字。《易纬》:挂之挂绳,必须挂,其数为八,故曰八卦。《易传》言八卦生于太极。按《说文》:‘极,栋也。’以是知太极即顶高的一条栋梁,而八卦则挂于其下。以此为发布法律命令之工具也。”至伏义氏以结绳之笨滞累坠,乃改用颜色以画之。所以称画八卦也。用颜色画八卦以代结绳,则容易而便利,亦为文化进步之一端。卦、挂、挂三字既通,则其字之取象,亦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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