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文化和考古学商史编年的新视野
----畏友唐际根教授《考古与文化遗产论集》一书述评
科学出版社最近出版了著名考古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伦敦大学考古学博士唐际根教授的大作《考古与文化遗产论集》一书,我虽治商周彝铭研究有年,然才疏学浅加之缺乏田野考古实践,所以至今也不敢归队到专业考古学科研人员行列之中。蒙唐兄不弃,使我有机会在第一时间内就得到了他的赠书。通读之下,多有振聋发聩、耳目一新之感,骨鲠在喉,欲吐之而快,因成是文!
该书收录了唐际根教授从事商代考古学专题研究的学术论文共33篇,从内容上看,作者先后分为考古学理论与方法、商研究、铁器与冶金术、文化遗产四个部分。其中,“考古学理论与方法”收论文9篇,“商研究”收论文18篇,“铁器与冶金术”收论文3篇,“文化遗产”收论文3篇。内容上虽然分为四个部分,但是全部论文皆为围绕殷墟考古和商代编年的考古学实证这一核心而来,可说主题集中。从时间上看,本论文集所收最早的一篇论文是1993年6月发表在《考古》上的《中国冶金术的起源问题》一文,到此论文集出版时最新发表的《殷墟早期田野工作的得失》等6篇论文,时间跨度虽然长达16年,但却是作者从1982年开始走进考古学研究领域至今27年学习和研究的结晶。
近现代西方学术界对商代史进行专业化的研究和著述,始自1885年比利时汉学家M.de Harlea博士出版的《商帝国史》(Shang Thsing tsing king)一书,并以1908年出版的德裔美籍汉学家Friedrich Hirth博士的《中国上古史》(The Ancient History :to the End of Chou Dynasty)一书为其早期大成。当然,他们只是利用西方史学理论和汉学成果,对《史记·殷本纪》、《尚书》、《竹书纪年》等传世经典进行重新分析和整理----虽然近代考古学诞生在西方,但是在甲骨文字发现前后的整个西方学术界,他们所能做的也只能如此了。Friedrich Hirth博士在大作中已经注意到了当时西方学术界有关日食、月食等问题所做的天文考古学研究成果对解读中国古典文献中所记载的夏、商历史年代的验证具有重大的学术参考价值。也许,这是西方学术界把考古学引入商史编年研究的起点吧。但是真正实现了这一研究模式并取得重大突破的却是始自史学大师王国维先生。今天,这已经是尽人皆知的学术史常识了。
因为在东西双方的中国史研究学界一直具有着对商史进行准确编年这样一种学术共识和研究传统,所以,借鉴西方现、当代考古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夏、商、周的历史进行科学和准确的考证学研究与历史编年成了从李济、夏鼐等先生一直到今天的考古研究所各位职业考古学家们几代人的梦想和工作的核心所在。畏友唐际根教授,以及该所的著名学者杜金鹏、许宏、徐良高、何弩、印群等诸学兄就是工作在第一线并取得让中外学术界有目共睹的丰硕科研成果的商周考古学家。
我之所以特别道明这一点,正是因为看到了唐际根教授在此书编排顺序上特地把 “考古学理论与方法”所收9篇相关论文作为第一部分这一特点。熟悉唐际根教授的论文写作方法的人一定和我有这样一个同感,那就是:他的每一篇考古论文都蕴涵着比较厚重的西方考古学理论与方法,有时是表现在引文中,有时则是隐藏于字里行间。该部分中不论是在《欧美考古学理论的发展与所谓“理论流派”》和《考古学、民族主义、证史倾向》二文中,还是在《傅斯年与中国早期考古学》、《殷墟早期田野工作的得失》、《文明起源研究的核心问题与中国文明进展的基本估计》三文中,为了从考古学角度重新建构商代历史编年,作为一名经受现代西方考古学理论熏陶下的田野考古学家,他首先对西方考古学理论和以往中国殷墟考古实践相结合的历史过程进行了总结和回顾,而这一铺垫工作更多的是已经暗含着对新史学中表现出来的那种以考古学服务于古史研究这一主观倾向证史传统的不满。虽然,我还没有明显地看出他对新史学方法论中视为经典的“二重证据法”的直接批评,但是,他在文中很明确地主张在考古史料和文献史料并存的情况下,一名现代考古学家应该采取的理性态度是:“两种知识,各自表述,相机整合”。在这里,他并没有完全赞同贝格雷(Robert W.Bagley)教授在《剑桥中国史·商代考古》一书中对新史学证史传统的猛烈抨击,不过,却也旗帜鲜明地表明:“如果冷静地看待70余年中国考古学的历史,贝格雷教授等西方学者说中国考古学有民族主义倾向,的确没有冤枉中国学者”。
在指出了中国新史学的证史传统和西方考古学理论之间的矛盾和差异之后,唐际根教授很巧妙地提出了史学取向(historical orientation)和证史偏向(the trend of vindicating textualrecords)这两个为西方历史学、考古学界所认可的概念,将新史学证史传统的部分合理的观点归结为只是一种表现在方法论上的史学取向(historical orientation)而已。而这样的史学取向(historical orientation)却是建构科学的商史编年的一个必然出现的过程。当然,他也坦诚地看到:“真正应该担忧的倒是中国考古学中存在的‘证史偏向’问题,即简单地‘以考古资料证明某些文献记录’。在这一点上,贝格雷教授是正确的。中国学者中确实存在一批‘证史学家’”。在此基础上,他大胆地提出了“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考古学的时空框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这样一个结论,同时也对贝格雷(Robert W. Bagley)教授在《剑桥中国史·商代考古》一书中表现出的武断地割断了商周考古资料和传世文献资料之间的所有联系的作法进行了毫不客气的批判。
上述论述和总结对于在“商研究”部分中“中商”概念的提出和考古学商史编年的重构,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部分的论文是该书的核心,也是唐际根教授最近二十几年田野考古和科研的精华所在。
在唐际根教授对20世纪30年代的考古工作进行审查时,他经常敏锐地发现当时工作的失误和疏漏之处。比如在《殷墟一期文化及其相关问题》一文中,当时的考古学者们主张:灰坑YH158打破了乙十一基址前期,而乙十一基址前期又分别叠压水沟和墓葬YM222。唐际根教授经过实地考察后,首先认为:“发掘者说YH158打破了乙十一基址。我们认为应是地层搞错了”。他给出的理由是:“查YH158所出器物,一为直口折肩尊,一为浅口圜地盆。两类器物均不见于殷墟一期晚段及以后殷墟文化各期,相反却与殷墟一期早段的同类器形制相同。如直口折肩尊见于YH331,浅腹圜底盆见于87AXTH1。这样的灰坑在地层上明显不可能晚于YM222和水沟”。首先提出这一问题的正是当年发掘者之一、大名鼎鼎的考古学家石璋如先生。他自己已经发现了“础石与层位弄不出一个清楚的关系”这样一个遗留课题。直到另一位著名考古学家杜金鹏教授《殷墟乙十一组基址研究》一文的出现,才可以说基本上已经梳理出一个比较清晰的地层关系。
而唐际根教授对殷墟一期文化的考古研究,目的是想证明殷墟成为王都,应该是开始于殷墟一期。以历史文献来解释的话,那就是传统的盘庚迁殷说可能不妥,真正迁殷的人可能是武丁。这一结论的提出,很显然是他一贯主张的“两种知识,各自表述,相机整合”的表现。发表《殷墟一期文化及其相关问题》这篇论文是1993年,可见那时他已经开始考虑考古建立真实可信的考古学商史编年这一大问题了。而真正开始他的这一科研工作见诸于《豫北冀南地区的中商遗存与盘庚以先的商都迁移》、《中商文化研究》、《洹北商城的发现与初步勘察》、《商王朝考古学编年的建立》等篇论文和与此相应的三篇考古发掘报告:《1977年安阳洹北花园庄遗址发掘简报》、《洹河流域区域考古研究初步报告》、《洹北商城宫殿区1号基址发掘简报》。他的“中商”概念说的核心观点在《中商文化研究》和《商王朝考古学编年的建立》两篇论文中已经得到了集中表述。
在上述论文中,唐际根教授发现:传统的“二里岗期商文化与殷墟时期商文化并不构成商文化的完整序例,二者之间还存在一定的时间缺环”。这一时间缺环,他在重新梳理考古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取‘中商’一词指代上述‘缺环’阶段”的观点。其实,发现早商到晚商之间的缺环,中外学者或许是英雄所见略同:从贝格雷(Robert W.Bagley)教授、邹衡教授到罗伯特教授(Robert Thorp)、孙华教授、孙庆伟教授等先生已经先后注意到这一问题,但是却苦无证据,直到唐际根教授的中商文化说的提出和洹北商城的发现,才使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取得了决定性进展!
在考古学文化遗存的划分上,提出新的划分观点是很容易的。但是,要给出丰厚的考古学实物证据和不同地区的体现出相同文化类型的遗址则就不是如提出观点那么简单了。而有着多年田野考古实践的唐际根教授,在《豫北冀南地区的中商遗存与盘庚以先的商都迁移》一文中一下子就推出了遍布河北、河南两省的可以明确判定的中商文化遗址三十二处,另外还有可例入中商文化遗址范围的四处、尚待判定的约二十二处。有了如此丰富的考古学证据和材料,他先对上述中商文化遗址的四处进行了分期研究,即安阳洹北花园遗址、小屯遗址、邢台曹演庄遗址、藁城台西遗址。之所以选取此四处是因为上述四遗址可以明显地分为早晚两期,而且文化特征表现突出。
对考古遗址进行分期研究后,唐际根教授就开始了考古和文献的“相机结合”的研究;寻找商代在盘庚之前的历次迁移都城的所在地,即对古籍中所谓的河亶甲迁相、祖乙迁邢等说的考古学实证研究。其意义将把实证的商代史从晚商的殷墟,上推到了中商的相、邢等地。力图从考古学还原“殷人屡迁,前八后五”的真实历史。一旦这一问题得到解决,那么对夏、商交界和夏代的考古研究、乃至于确定夏王朝都城的活动范围也就指日可待了!特别是在东西方考古学界素有的那种只肯定晚商文明而至今怀疑夏王朝存在的真实性某些学者们来说,他们很清楚地知道中商文化遗存的解决将是打响夏王朝考古学实证研究的前期战役这一战略意义。因此,一旦唐际根教授的中商文化说得以确立和验证,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都将大步进军到夏、商交界处!唐际根教授在文中也很清楚这一点:“‘早商文化’之前应该还存在一支具有国家形态的文化,这一文化与‘早商文化’关系密切,地望正好与文献中的‘夏’的地望相合,而且其衰落与‘商文化’的兴起相关联”。如此说来,中商文化说及其考古活动还真有几分华山论剑谁与争锋的感觉呢!尽管唐际根教授的中商文化说遭到了另一位著名商周考古学家、畏友张国硕教授的反对,但是张国硕教授并不否认随着权威的《中国考古学·夏商卷》一书的出版,中商文化说的影响正在日益扩大这样一个事实。我们也注意到了唐际根教授的“中商”概念和固有的诸多有关早商文化、殷墟文化概念之间的划分和整合等问题,还有待于“中商”概念说的创建者进一步加以完善和解决。为此,我们期待着双方就这一问题今后展开真正意义上深入的交锋和探讨。
考古学的研究,无论成果和结论如何,肯定要面对古代文献中记载的真实的历史。这是中外考古学家谁也避免不了的工作。在提出并证明中商文化遗存之后,最为核心的就是从考古学角度对商代历史进行重新编年。毫无疑问,《商王朝考古学编年的建立》一文应该说是唐际根教授中商考古研究的标地所在了!
目前,在考古学界已经具有了欧美学者沃特森教授(1961年)、张光直教授(1963年)、张光直教授(1968年)、中国学者邹衡教授(1980年)几种商代编年模式。唐际根教授在二十几年考古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商文化说,相应的在商代编年上也提出了自己的体系:早商:二里冈/偃师(又可细分早商1、2、3期)、中商:小双桥/洹北商城(又可细分中商1、2、3期)、晚商:殷墟(又可细分晚商1、2、3、4期)在提出了上述编年之后,唐际根教授十分清醒地意识到:“真正重要的还是反映商王朝历史的考古遗存的序列的建立。没有这一序列,绝对年代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建立这一考古遗存的序列并不是想独立于文献记载之外,而是希望它能够和文献记载相互印证。作者为了避免出现西方学界所指责的中国历史学界中的那种证史主义倾向和传统,他特地在这里进一步说明如下:“特别是有关都邑迁徙的年代、地望的记载与考古发现的大遗址之间的意想不到的契合关系”,并且,他再次重伸这是“用考古资料证明了(至少是提高了)文献的可信度”。
这么说也许是有点隐晦。那么,文献记载给考古学提出的重大任务究竟是什么呢?用唐际根教授文中的话来说,即:
按文献记载,商王朝最初由奠基者“汤”设都邑于“亳”,延续5世纪后开始频繁迁都。经历了“仲丁迁隞”、“河亶甲居相”、“祖乙居邢”、“南庚迁奄”,最后才由商王盘庚将都邑定于“殷”。假定这些记载能够成立,那么商文化自早而晚应该包括5处具有都邑规模的遗址,其中最早的遗址必须是都邑,而其后诸都邑的遗址之间的年代间隔应符合文献记载的迁都商王朝之间的时间或世次。不仅如此,每一个大遗址的地望也应与文献的有关记载相一致。
看起来,考古学所承受的任务颇大,难点太多!或许是无法完成的大任了。从这一角度来说,中商文化说及其相关考古遗址的发掘,已经是打响上述上述重大攻尖战所必须的前期排雷性工作了。
在对晚商文化的研究上,长期在安阳从事考古发掘工作的唐际根教授也时有新见解出现。比如关于殷墟IV5段普遍出现的仿铜陶器、明器铜礼器的现象。他就敏锐地提出:“殷墟四期IV5段大量出现仿铜陶器或明器铜礼器现象,当与‘殷纣亡国’有关。武王克商以后,殷墟铸铜作坊中的铜料发生危机,特别是随后发生的迁殷移民,很可能将诸如苗圃北地铸铜作坊一类的工业迁至了洛阳,在这种情况下,殷人上层贵族死后也只能以仿铜陶器随葬”。
本书的《殷墟家族墓地初探》、《殷墟商代墓葬出土海贝的统计学分析》、《殷商时期的‘落葬礼’》三篇文章,是很典型的运用现代西方考古学中的墓葬理论来研究晚商社会组织结构的论文。唐际根教授通过对墓葬的考古学分类和排列研究,透视商代的婚姻制度和家族结构,开启了商代社会史和礼制史研究的新模式。只是可惜举例分析稍嫌少了一些。这应该是值得专门写一本专著来加以深入研究的模式和课题,诚恳希望唐际根教授能利用现代西方考古学中的墓葬理论,对此晚商社会组织结构进行精细的专业化研究。
通读了这部有着浓厚的西方考古学理论基础的殷墟考古学研究论文集之后,有三点拙见想提出来和唐际根教授商讨:
第一,唐际根教授在《中商文化研究》一文“中商文化遗存的分布与类型”一章中提出了如下十种地方文化类型:白家庄类型、曹演庄类型、台西类型、大辛庄类型、潘庙类型、高皇庙类型、大城墩类型、盘龙城类型、北村类型、小神类型。这一划分的基础正如作者文中所说是按照地域表现“暂可归纳”的。作者给出了除高皇庙类型之外的其他九种共117件陶器文化遗存的陶器类型图。这一划分的地域性色彩很大,似乎还有进一步加以整合的必要。张国硕教授在《商文化阶段划分探索》一文中也特别注意到了中商文化说在“早商文化与中商文化、中商文化与晚商文化无法截然区分开”这一问题。
第二,唐际根教授在《殷墟玉器的发现与整理》一文中注意到了“殷墟玉器许多出自墓葬主人的口中。这类玉被称为‘琀’。……如何理解商人用‘琀’的宗教意义?……所有这些都是新课题”。有关商人用“琀”的宗教意义,日本中国考古学界探讨颇多,考古学京都学派创始人滨田耕作博士的《支那古玉概说》一书对这一问题有专门研究,其科研成果几乎接近定论。或许,对西方考古学理论和方法的精通是唐际根教授的强项,而对日本中国考古学理论和成就(其中又有京都学派和东京学派的不同)的陌生就成了他的短项?我注意到了他在《二十世纪英文刊著中的“商研究”》一文中对日本著名考古学家林已奈夫先生(京都学派滨田耕作博士再传弟子)和松丸道雄先生(东京学派)家中藏书的描述:“当我看到如此丰富的有关中国考古学的日文出版物时,仍愕然不已”。看起来,他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短项。我希望一个精通东西方考古学理论和科研成果的商代考古学大师级学者唐际根教授的出现!他目前有这个能力和机遇,更有这个年龄资源!
第三,唐际根教授在《文明起源研究的核心问题与中国文明进展的基本估计》一文主张:“尽管文明起源的常见‘物化表现’形式包括了城市、文字、冶金术、礼仪性建筑等,但我们决不能将这几种常见的‘物化形式’视为文明的‘要素’。”然后,作者以埃及文明、玛雅文明、克里特岛文明等地区的考古发现和文明程度为例,加以说明并重伸自己的上述观点。而在我看来,城市、文字、青铜器和宫殿四者是判断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至少在商周考古、甚至在夏代考古上也是适用的。唐际根教授对上述“物化形式”的否定,一时间颇使我迷茫。但是,他在该文中对西方考古学中墓葬和社会组织之关系理论的介绍,还是让我倍感欣喜。至少,我可以在城市、文字、青铜器和宫殿四者之外,再加上一个墓葬制度作为衡量商周文明异同及其先进程度的五项标准,这或许是可行的。
科学出版社在出版考古著作上一向是精益求精的,尤其在校对工作上。但是,我也不得不遗憾地指出以下四处明显的校对失误:第10页第19行出现的第一个句号,按照文意,显然应该是逗号。第219页第6行“其相邻遗址几乎都的西周时期的”,正确的文本显然应该是:“其相邻遗址几乎都是西周时期的”。第297页倒数第4行“无论是中国还是西学者”,正确的文本显然应该是:“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学者”。第360页文章最后遗漏“本文系首次发表”说明。以上四处,是我粗读之下发现的。在一部长达60万字的考古学论文集中出现上述四处校对失误,或许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日本考古学界对出版专著的失误许可标准却是必须在三个字之内!
当然,对于一个为了研究商周金文而特地在留学期间仅仅选修了一学年的考古学专业课程的我来说,完全理解和客观评价唐际根教授这部凝结了现代西方考古学理论和基础的殷墟考古学专业论文集的成就和不足,还真是倍感吃力、处处捉襟见肘。因此,对我而言,写评论的过程实际上是我认真学习和补课的过程。非常感谢唐际根教授赠送的大作使我对商代考古和编年的诸多问题有了一次很好的学习和补课的机会!匆匆草成此文如上,如有误解。责任在我。最后,作七律一首赠唐际根教授:“江西才俊显聪光,为学曾惊两大洋。洹水一城全大业,安阳十载铸辉煌。中商文化桌前论,殷人传说铲下藏。祖甲盘庚今何在,问书不若问君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