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民国32年(1943年)9月2日,中国第二届自费留学生乘戈登将军号邮轮去美国,在邮轮上的合影。
在技术发展领域,国民政府考虑派留学生去美国学习制造原子弹。1946年俞大维找到物理学家吴大猷、化学家曾昭抡、数学家华罗庚,委托他们三位帮助选派一批青年去美国学习如何制造原子弹。后来,他们选派了朱光亚、李政道、唐敖庆、孙本旺、王瑞駪【駪shēn】于1946年5月从上海启程去了美国[何学良、李疏松、[美]何思谦 2007,13页.]。
同时,中共提出了和平民主新阶段,认同和平建国之道路。中共也开始考虑战后成立联合政府,暗中选拔并资助了一些地下党员,让他们通过国民党组织的考试后出国留学。罗沛霖、张大奇和王天眷都是共产党支持并派到美国去的。[王德禄等 2012,王德禄采访罗沛霖、杨敏茹.]
这样就形成了二战后的留美高潮。这一时期,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有6200人左右,其中学习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的人约占80%。[1]
1.2 中美对中国留学生政策的演变
1949年,中国共产党掌握国内政权后为进行战后建设,急需懂科学技术的人才。此时也是留美科学家学成之时,中国政府要全力争取、动员他们回国参加建设。
中国政府曾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1948年,从美国回来的中国共产党员杨刚在西柏坡向周恩来汇报了在美留学生的情况。1949年6月18-19日,留美科协在匹兹堡正式成立。1949年夏,中共南方局安排赴美留学的中共党员徐鸣专程回国,向周恩来汇报了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情况。周恩来明确指示:“你们的中心任务是动员在美的中国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级技术专家回来建设新中国。”[于杰 2010,5页.]同年9月,徐鸣再次赴美,把动员留美科技人员回国作为中心任务。1949年12月6日,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成立了“办理留学生回国事务委员会”,统筹回国留学生招待及介绍工作、学习,以及对在外留学生的调查、宣传、接济等工作,高教部专门在北京西单的旧刑部街10号设立了归国留学生招待所,作为归国留学生安排工作过渡期间的专用招待所。后来,先后在上海、广州、武汉、沈阳等地设立归国留学生招待所。[2] 12月18日,周恩来通过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郑重邀请在海外的留学生回国参加新中国建设。
而此时的美国政府对中国留学生的政策却充满了矛盾,摇摆不定。美国政府受到日益加深的冷战和麦卡锡主义的影响。从大的方面讲,以美国移民局为代表的一派希望中国留学生回国,以美国国务院为代表的一派希望中国留学生留在美国。当中国的内战影响了中国留学生的经济来源时,美国政府给中国留学生提供资助;当中国留学生学成归国时,美国政府出钱给中国留学生买船票。然而,随着麦卡锡主义影响的日益加深,美国政府鼓励甚至下令驱逐一部分中国留学生。随着冷战的加剧和国共内战,中国留学生在美国的地位越来越尴尬,他们手里仅有的国民党政府的护照被没收了,各地相继出现逮捕中国留学生的事件。后来,美国政府下决心禁止中国留学生回国。
美国政府政策的摇摆主要是由于中国国内政治诸多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由于国共内战,使向中国留学生汇款的渠道被切断了。中国学生面临着经济来源的问题。1948年美国国务院拨款8000美元,1949年4月美国国务院又拨款50万美元,1949年10月美国国会同意从原来准备给国民党政府援助资金里拨出400万美元,用于救助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和学者。在1950年6月,美国国会又专门通过中国地区援助法案”(China Area Aid Act of 1950),允许政府拨款600万美元,用于对中国留学生、学者的救济工作,这些资助一直持续到1955年,总计花费800万美元左右。这些资金为中国留学生和学者解决了暂时的经济困难。比如师昌绪就曾拿了半年的资助,“美国移民局说,不回国的中国留学生如果有什么困难,美国国务院给提供生活费。当时我就领了一段时间的生活费。那些钱是当地的州政府给提供的。”[王德禄等 2012,王德禄、杜开昔采访师昌绪.]
钱学森被扣留以后,美国国务院召集了十个大学的校长,开会问他们如何对待那些被扣下来的中国科学家,采取什么政策?因为像钱学森这样的都想回去。一般情况下,中国留学生毕业后都要回国,美国不允许他们留在美国工作。美国总统想知道,是只扣留钱学森,不让他回国,还是把其他人一起扣下来?这十个大学的校长说,绝对不能让这些人回去,尤其是学理工的。”[王德禄等 2012,王德禄采访何国柱.]在钱学森之后陆续有一些科学家被美国政府拘留。中国留学生不能接触保密的项目,个别人被驱逐出境。与此同时,美国政府不仅吊销了他们的护照,还禁止他们回中国。
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政府的态度逐渐明确,这就是禁止中国留学生回国。慢慢地,学理、工、农、医的中国人都不允许回国,学社会科学的随时可以走。当时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有人被关起来,有人被搜查。有时候尽管找不出毛病,就是不允许回国。直到1951年10月9日,美国司法部移民归化局开始明确禁止中国留学生离境。他们开始给申请归国的学理、工、医的中国留学生出示正式的司法文书说,“根据1918年5月22号通过的法律第225款和美国总统颁布的2523号通告,你离开美国是不符合美国利益的。因此我们命令你,不得离开或企图离开美国。否则将处你以不超过五年监禁或不超过5000元的罚款,或二者兼施”。 [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1999,46-47页.]
1950年,国会通过“中国地区援助法案”修正案,允许中国留学生就学期间和毕业以后在美国工作。1953年8月7日,艾森豪威尔总统签署的“难民解救法案”(Refugee Relief Act of 1953)允许至少一部分留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从学生身份转为永久居民。[3]这也是百年留学史上,美国第一次让中国留学生留在美国工作。
2012-04-28
原文发表于《科学文化评论》2012年第1期“科技与社会”栏目,作者:王德禄、刘志光 原文链接:http://gei-wangdelu.blog.sohu.com/213784316.html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