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自己的饭店一直是老公的梦想,2014年终于在我们的帮助下老公拥有了第一个饭店。根据合约,以前的owner要带我们几个月,他的名字叫John,是一位70几岁的老人,开饭店之前是中学校长,因为不喜欢politics,他辞去校长职务,和他太太Dawn一起开了30几年的饭店;Dawn年长他两岁,几年前已经退休,John的身体也是越来越差,所以他们决定将饭店卖掉。
我老公年轻时在John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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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夏天和弟弟一家去阿拉斯加度假,又回访了我们当年住过的汽车房,真是百感交集。
这是女儿上小学的学校
下面是我打过工的地方,短短的三年时间我一共做了5-6份工,最多的一次是同时做三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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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来美国时不到九岁,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认识,还好我们当时在Alaska,根据他们州的法律,学校要给没有英文背景的孩子请翻译,在那个4000人的小镇我是唯一一个会讲中文又会说一点点英语的人,学校只有聘请我做女儿的翻译。就这样我一边陪女儿学校,一边也跟着学英语,还有工资,真是一件几全其美的事。
那段时光对女儿来说是最难的,还记得她有时会突然在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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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时女儿五岁,她还不太会表达她内心的感受,那段时间她常常生病;我尽我最大的能力在物质上满足她,但最怕她说想爸爸,因为我无法给她买了爸爸。记得有一次在肯德基吃饭,大概是看到许多家庭在一起,女儿受到刺激,她突然哇的一声哭起来,她说,“妈妈,你骗人,爸爸没去日本,如果他在日本,为什么没礼物?”因为哭的太厉害,吃的东西都吐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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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公是一个非常善良,单纯,勤劳的美国人,因家境不好十几岁就离家在饭店打工,几乎所有饭店的工种他都做过;但是因为没有计划,只想今天,40岁和我结婚时不但没有存款,几张信用卡也是花到顶,每月只还最低的payment;我们刚到美国时,他开着破旧不堪的卡车去接我们,我不敢想美国还有人开这么旧的车;他当时住在很小的汽车房里,三个月以后我实在无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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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女儿接到几乎全部藤校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我在为女儿骄傲的同时也不禁想到这20几年我们一起成长的过程,真是百感交集。
23年前我还记得前夫用自行车载着身体笨重的我去产科医院做剖腹产,当时我们是两个刚从医学院毕业两年的大学生,物质上很贫穷,用现在的话讲我们是裸婚,什么都没有,每人月收入是100元多一些,但我们有青春和激情,我们的精神是快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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