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美国总统大选规则纲要

(2016-08-08 01:41:47) 下一个

一、被选举人资格

年满三十五岁、美国居民满十四年的美国公民。(宪法第二条第五节)

副总统候选人资格和总统候选人同。(宪法十二修正案)

总统和副总统不能来自同一个州。(宪法十二修正案)

一人不得被选作总统超过两次。行使总统职权超过两年的一人不得被选作总统超过一次。(宪法二十二修正案)

 

二、选举方式

总统、副总统由(总统)选举人选出。(宪法第二条第二节、第三节)

 

三、(总统)选举人产生办法

每个州按照州议会规定自行选出。(宪法第二条第二节)

美国公民的投票权不能因为种族、肤色、是否曾为奴隶而受到剥夺和削减。(宪法十五修正案)

美国公民的投票权不能因为性别而受到剥夺和削减。(宪法十九修正案)

美国公民在初选,和任何总统选举、(总统)选举人的选举、国会议员的选举中的投票权不能因为没有交税而受到剥夺和削减。(宪法二十四修正案)

美国十八岁以上公民的投票权不能因为年龄而受到剥夺和削减。(宪法二十六修正案)

五十州和哥伦比亚特区以外的美国属地不产生(总统)选举人。

 

四、(总统)选举人数量

每个州的联邦众议员的数量由十年一次的人口统计的人口数量决定。(宪法第一条第三节)

每个州有两名联邦参议员。(宪法第一条第三节)

哥伦比亚特区的(总统)选举人数不能超过人口最少的州。(宪法二十六修正案)

等同每个州的参、众议员总数。(宪法第二条第二节,3 USC Ch1)

“州”包括哥伦比亚特区。(宪法二十三修正案,3 USC Ch1)

按照2010年统计局根据人口数字变化的分配,50州共有435名众议员(大概71万人分配一位),哥伦比亚特区3名(人口最少的几个州只有一个众议员 + 2参议员 = 3)。五十个州有100名参议员。共有(总统)选举人: 435 + 100 + 3 = 538 名。半数为269,多数为 > = 270。

 

五、(总统)选举人资格

参、众议员和政府官员、雇员,不得做(总统)选举人。(宪法第二条第二节)

参加叛乱的曾宣誓效忠宪法的联邦和州议员、官员、雇员,不得做(总统)选举人。(宪法十四修正案)

 

六、选举(总统)选举人的日期

国会决定选举(总统)选举人的日期。该日期全美同一。(宪法第二条第四节)

前次总统选举后第四年的十一月第一个星期一以后的第一个星期二。(3 USC Ch1)

2016年大选,这一天是08/11/2016。

 

七、(总统)选举人选举总统的日期

国会决定(总统)选举人选举总统的日期。该日期全美同一。(宪法第二条第四节)

(总统)选举人接受任命后的第一个十二月的第二个星期三后的第一个星期一。(3 USC Ch1)

2016年大选,这一天是19/12/2016。

 

八、总统选举程序

(总统)选举人按照宪法投票选举。(宪法第二条第三节、宪法十二修正案、3 USC Ch1)

宪法和联邦法律没有要求按选区选民意愿投票,但部分州有要求。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过不忠(总统)选举人违反本选区选民意愿投票的情况。

(总统)选举人制作、签名六份选票。每张选票分别包括总统得票数、副总统的票数、和(总统)选举人名单。六分选票一份寄给现任参议院主席,即现任副总统(宪法第一条第四节);一份寄给州务卿;一份自存;两份寄给档案馆,一份按照参议院主席指示保存,一份存档;一份寄给选取法官。(3 USC Ch1)

 

九、计票

接下来的一月六日下午一点在众议院由参议院主席两院联席会议计票。(3 USC Ch1)

取得多数(总统)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当选总统。如果没有候选人取得多数,由众议院在得票数前三名的总统候选人中通过一州一票选举决定总统。。(宪法十二修正案、3 USC Ch1)

取得多数(总统)选举人票的副总统候选人当选副总统。如果没有候选人取得多数,由参议院在得票数前两名的副总统候选人中通过一位参议员一票选举决定副总统。(宪法十二修正案、3 USC Ch1)

现任副总统即参议院主席宣布选举结果。(3 USC Ch1)

 

十、就职

接下来的一月二十日,总统、副总统宣誓就职。(3 USC C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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