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涉嫖被抓,并不是说这个人就一定嫖了,还可以是被嫖了,还可以是助嫖比如拉皮条的、发小广告的、打电话的。如果碰上抓嫖又不巧在妓院里,那送外卖的、送快件的、送南方周刊的邮递员都可能因涉嫖被抓走。谁让你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呢。
既然涉了嫌就要调查清楚才能排除。排除之前,都是嫌疑人。不知道媒体已经给受众普及过多少回了,犯罪嫌疑人不一定就是罪犯。现在要还不知道,那真是 有点装啊。 既然是个中性词汇,就没有什么污名化的问题,和涉偷盗、涉谋杀、涉吸毒都是一样的。不去妓院就不涉,既然去了也射了,那肯定也就涉了。何况嫖娼在中国还不 是犯罪而是犯法,适合治安处罚条例,最多也就是关俩星期。公知大V射得多了,多大个事啊。怎么就污名化了呢?
是怎么样的事实就应该让人怎么样地陈述事实。如果事实都不让警察说了,那我们能期待警察带给我们什么样的治安呢? 失去了生命确实是令人惋惜的,要是心没病现在不还好好的。要是拘捕、逃捕、攻击警察、抢夺警具,在伟大的普适国家也已经不知道要死多少回了,就是有九条命 的猫怕是也难逃法网。
想起了陈琳的一首老歌《爱就爱了》
。。。
何必说狠话
何必要挣扎
别再计算代价
太多的荷尔蒙
射了就射了
结果别去管他
别再自我惩罚
做了就做了
。。。
真挺好听的。
有爱的女人啊,有爱就要当面说:不在乎你嫖,射就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