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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王子

(2016-04-23 10:14:34) 下一个

王子死了,虽然不是骑白马的,也纪念一下。

王子是个大天才,会多种乐器,吉他,低音,鼓,键盘(钢琴),还能唱歌,可以说摇滚的乐器他全会。王子因为会很多乐器,他的歌很多都是自己一个人分别演奏然后混录完成的。七岁写歌,十六七岁已经在家乡明尼那波利斯很有名气,二十岁就出了第一张专辑。他的歌融合了很多不同的音乐风格,而且多产。没人知道他一生中写了多少歌,但是几千首总是有的,大部分都没有出版。

王子不但爱唱歌得过很多格莱米奖,还爱演电影,并获得过小金人奖。他的获奖电影紫雨、紫雨唱片、和单曲曾经同时占据榜首,可以说是前无古人了。电影主题歌紫雨:

电影里的另一首,单曲when doves cry曾经排名单曲第一:

王子非常喜欢用假声,比如kiss

王子深受funk音乐的影响,节奏强烈,比如曾经使他区别突破性成功的专辑1999:

王子虽然大多数歌不是以旋律见长,但也不是没有好旋律,比如这首cream虽然一样是舞蹈音乐但是旋律也不错:

王子长的大脑袋小身子瘦骨伶仃,喜欢裸体,喜欢把自己打扮成性符号,也很会给自己制造形象,是黑是白,是男是女,是同是异,改名字为符号,虽然细究都不是问题,如果只从他展现的公众形象上看确实容易一起人的好奇心。

不管多天才,人总是要死的,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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