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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民众拍摄是否影响执法不由警方说了算

(2016-07-27 18:34:54) 下一个


 
 
          清华教授:民众拍摄是否影响执法不由警方说了算
  

  当下最热门的话题,当属公安部对于民警执法规范细则的相关培训和说明。

  “民警执法时,应随身携带警察证,便衣民警应主动出示,着装民警可不出示警察证,但在执法对象要求时应出示”、“民警执法时,面对民众的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这些执法规范,刷屏了很多人的微信和微博,也刷新了很多人对于警察执法的认识。民众在为此举点赞的同时,也对规范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提出了疑问。

  “如何界定拍摄是否会影响到正常执法?”“这些执法规范在操作性上是否还需完善?”“这次执法规范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带着这些疑问,

  ●警方指出执法涉及机密,但民众认为无法判断。我觉得这个责任更多的还是要落在警方身上,因为绝大多数的警察执法是要接受群众监督的。

  ●如果警方真的认为这次行动民众不应该拍摄,可以在执法之前或执法同时设置隔离带,民众闯隔离带就属于违法行为了,是可以拘捕的。

  ●严格意义上说,是否属于影响正常执法不是由民众说了算,也不是由警察说了算,而是由法官说了算。

  新闻晨报:作为普通民众,在看到警察执法时,怎么确定拍摄是否影响其正常执法?

  余凌云: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警察执法应该是透明的,接受民众监督是没问题的,但是有一些界限需要把握好。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我们并不主张民众进行拍摄。

  我认为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涉及到犯罪嫌疑人个人隐私的,比如针对卖淫嫖娼的执法现场,你把对方的脸拍下来放到网上,这就不合适。一种是可能危害到相关人员人身安全的,比如缉毒警和刑警侦查员这种个人信息需要保护的警种,不该被拍摄。一种是行动本身需要保密或涉及国家机密的,比如对他国间谍进行的秘密逮捕自然不允许被拍摄。

  李玫瑾:一些犯罪现场比较血腥残忍的,也不建议民众拍摄,传播出去可能会伤害到大众感情。

  新闻晨报:在警察执法时,因民众拍摄产生争执,应该由谁来对此进行界定?

  余凌云:存在一种情况是,警方指出执法涉及机密,但民众认为无法判断。我觉得这个责任更多的还是要落在警方身上,因为绝大多数的警察执法是要接受群众监督的。正常执法如果没有违法行为自然不用害怕群众监督,警方应该有这样一个心态,就是欢迎民众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如果警方真的认为这次行动民众不应该拍摄,可以在执法之前或执法同时设置隔离带,民众闯隔离带就属于违法行为了,是可以拘捕的。

  同时,民众也需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民众拍摄,有时候警方是管不了的。比如民众正好拍摄到抓嫖的现场,一方面,法律上没有规定警方可以直接制止拍摄,最多只能进行劝导;另一方面,很多时候警察忙于执法也没法抽身进行管理。民众把嫖客、卖淫者的样貌发到网上进行传播,就可能涉及到侵犯他人隐私,所以民众自己心中也要有一个法律的尺度。

  严格意义上说,是否属于影响正常执法不是由民众说了算,也不是由警察说了算,而是由法官说了算。如果民众在现场拍摄,和警察发生争执导致财物损坏等后果,最后需要通过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断此次执法是否涉及国家机密、是否涉及个人隐私,以及警察制止民众拍摄的行为是否合法。

  新闻晨报:目前的这些执法规范在操作性上是否还需要完善?

  余凌云:这次讨论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初步的,有些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之后应该会有相关的细则出台。

  李玫瑾:这种规范的细化需要建立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后逐步细化。就像法条和司法解释一样,出台一个法律不等于就解决了问题,需要在之后的执行中逐步出台司法解释。我相信执法规范性的问题会逐渐完善,执法会越来越具体,规范会很明确,不像过去只是泛泛而谈。

  新闻晨报:此次执法规范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是否存在一个社会倒逼的情况?

  李玫瑾:社会确实提出了很多现实问题,社会是一个课堂,社会案件都会使我们向文明执法更进一步。不排除存在一个社会案件倒逼的情况,但出台的背景不光是倒逼,公安机关也有主动追求文明执法的动力,或者说,公安机关希望借助社会大众的力量来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

  公安机关这些年是做了很多努力的,近年很多犯罪嫌疑人被抓了之后都说,没想到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很文明。至于社会上报道的那些警察执法不规范的情况,我认为属于个别案件,毕竟任何一个行业都有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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