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在南海扇自己嘴巴 中国何曾屈从威胁?
南海仲裁闹剧落下大幕,后台策划者美国终于跳到前台,俨然以国际宪兵的姿态要挟中国干这个干那个,说实在的,美国管得着吗?美国完全忘记了他自己曾经在南海问题上的表态,不断地煽自己的嘴巴。
首先,美国是知道南海问题的历史经纬的。
美国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主要签约方,在这两个法律文件中明确规定,日本要将“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来在太平洋所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归还中华民国。”
1946年,当时的中国政府正是派美国移交的军舰到南海收复被日本抢占的南海诸岛,南海诸岛是中国人民浴血奋战赢来的二战胜利品。美国是这一历史事件的见证人。
在1951年,美国与相关国家签署了《旧金山和约》(虽然由于中国的缺席,中国政府并不承认该“和约”的合法性),在此“和约”中明确声明“日本承认朝鲜半岛之独立,放弃台湾、澎湖、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岛屿的主权”。
美国于1951年与菲律宾签署的《共同防御条约》,防御范围并不包括西沙、南沙。
1957年至1961年,驻菲美军到黄岩岛及南沙群岛进行水文地质调查,都要事先征得中方同意。虽然它出于意识形态的考虑,征求的是台湾当局的意见,但谁都知道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在内心,美国是承认中国对黄岩岛和南沙诸岛的管辖权的。
美国在1961年版的《哥伦比亚利平科特世界地名辞典》、1963年版的《维尔德麦克各国百科全书》、1971年版的《世界各国区划百科全书》都将西沙、南沙划入中国传统海疆线之内。
菲律宾曾是美国的殖民地,菲律宾的版图都是根据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1900年《美西华盛顿条约》、1930年《英美条约》确定的,菲律宾西部疆界从来没有超过东经118°,而中国与菲律宾的海域、岛礁争执全部都在东经118°以西,美国不可能不知道孰是孰非。
美国完全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美国说他在南海岛礁归属问题上“不持立场”,“不选边站”,其实这是历史的倒退,他曾经在南海问题上是“有立场”,而且是“选边站”的,即他曾经认同南海诸岛属于中国。国际法有一条基本原则,叫做“禁止反言”,美国自食其言,是对国际法的公然违背。
其次,美国在南海问题上选择性的失忆和失明是出于霸权主义的需要。
奥巴马上任伊始,就扬言,“美国只当老大,绝对不当老二”。美国提出“重返亚太”战略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即美国不仅要当世界的老大,也要当亚太的老大。美国介入南海争端的目的有三:一是表明美国制定和主导的海洋霸权秩序不容挑战;二是美国在海上横行霸道的“自由权”不容干扰;三是美国与盟国结成的霸权军事同盟不容受到威胁。于是他在南海拉帮结派,不断地秀肌肉,企图以“炮舰政策”压服中国,遏制中国,增大中国崛起的代价和成本。正是由于美国“霸”欲熏心,于是他完全枉顾事实,颠倒黑白。明明他心知肚明西沙南沙属于中国,他却要昧着良心说“不选边站”;明明是菲律宾、越南等国侵占了中国的岛礁,在抢占的岛礁上设立军事设施、修建军用机场跑道,将“南中国海”改名为“西菲律宾海”,美国却指责中国改变了南海的现状和改变了岛上的地理面貌;明明是美国自己将航空母舰、战略轰炸机、导弹驱逐舰开到中国的家门口,却反诬中国在南海军事化。完全是一副霸权嘴脸,强盗逻辑。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来的,为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美国现在强求中国要遵守“仲裁庭”的所谓仲裁结果。但他不要忘记了,1986年尼加拉瓜向国际海牙法庭状告美国侵犯其主权,仲裁庭判尼加拉瓜胜诉,美国拒不执行。这时美国怎么就不说要“守法”了?在这个案例中,美国无理还搅三分,中国在仲裁案中完全站得住理,我们在维护《海洋法公约》的完整性、公平性、权威性,我们在行使《公约》第298条赋予我们的排除性权利,我们认为仲裁庭没有权利裁决事关领土主权的问题,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就非要执行仲裁庭的越权仲裁呢?
如果美国真得将上述一系列历史事实都忘记了的话,那我们现在有必要给美国提一个醒,有一个事实不要忘记,那就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什么时候屈服过威胁?压,能压垮中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