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后期,笔者已经对毛泽东所推行的文革恐怖专制产生了极大的反感,因此自然而然地开始怀疑他的一些行为。看到铺天盖地的毛泽东著作,我心里就想:不知毛泽东拿不拿稿费;如果拿的话,那数目是多少?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捕之后,中央向全民传达了一份文件,列举四人帮罪状。里面就讲到江青趁毛泽东病重期间,为个人目的向毛泽东要钱。毛泽东只好从自己的稿费中,签字同意提出3万元给江青。我当时一听就吃惊不小。需知,1976年的3万元可不是现在的3万元。对我们老百姓来说,它不啻是个天文数字。(当时我在煤矿挖煤,每月工资36.90元,在同龄青年人中已属于富裕阶层了。与我同时初中毕业、后在苏北农村插队的同学,脸朝黄土背朝天干一天的工分,折合人民币才8分钱)。显然毛泽东是拿稿费的。于是,我心中只剩下一个问题:那么毛泽东到底拿了多少稿费?
由于中共掩盖毛泽东的私人生活,至今仍然封锁毛的很多资料,所以,大陆的民众很难认清毛泽东的真面目。然而,一些正面歌颂、却不自觉地露出了马脚的回忆文章,偶而还是会出现在大陆的报刊、杂志中的。最近,笔者终于看到一份“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所编的《毛泽东遗物事典》(红旗出版社1996年11月版)。它对毛泽东在1966年发动文革之前、“红宝书”尚未泛滥成灾时期的稿费收入,有极为翔实的记载。
《遗物事典》第532页,影印了一张1960年度的《毛主席稿费清单》,记载了毛泽东每年的稿费收入就达到了20多万。第511页还有如下的说明:毛泽东的稿费存款,在50年代即达到了100多万元。虽然这份资料没有收录毛泽东在文革期间的稿费收入,但我们不难推想出,在文革中,《选集》和《语录》的发行,以几何级数增长,他的稿费当然也以几何级数增长。
稿费体现一个人的劳动成果,根据著作的发行量计算。因此,一般的作者领取稿费应该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毛泽东是一个共产主义的鼓吹者,一贯灌输狠斗“私心”,鼓励大家高扬“为公”精神。而自己却大力积攒天文数字的稿费,一分一厘都记得清清楚楚,这不是口是心非吗?
而且,毛泽东的稿费也不完全是脑力劳动的正当、正常所得。因为,在文革中,几乎只有他一人可以出书,而且他可以指使下属动用了国家的一切宣传机器,展开轰轰烈烈的造神运动,半强迫地通过国家机器把自己的书推销给中国全民。这是非法牟利啊!
在那个年代,中国灾情不断,三年自然灾害、唐山大地震等就发生就是其中的两个。我们也没听说毛泽东掏出一分钱稿费出来救灾。这不是自私到极点了吗?
到今天依然还在怀念毛泽东的人,看到他私下积攒天文数字的稿费而又一毛不拔、见死不救的这一段历史,应该可以不再执迷不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