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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的游戏——再读阿加莎《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2021-12-17 17:46:25) 下一个

智力的游戏——再读阿加莎《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朱朱莉

阿加莎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女作家。不过,说来也怪,读阿加莎非常之晚,甚至比读李碧华还要晚好多。

 

大概是二年前才开始读她。

 

豆瓣那时候有一个评论说:现在才开始读阿加莎的人是幸福的。确实读阿加莎的书很幸福,特别是对于喜欢逻辑推理,喜欢智力挑战的人,比如我。

 

不过与读李碧华的作品不同:李碧华当时是一直没进入我的视线,是后来看电影才发现她的。但阿加莎却是屡屡闯入我的视线,特别是自从我开始写科幻悬疑小说,很多读者推荐的作家中总会有阿加莎的名字。但我都是翻翻她写的作品书名,就回避了。

 

因为她的小说中很多都是以什么什么谋杀案作为书名。我这人胆小,即使那么喜欢看电影,恐怖片也是一概不看的,除非不小心碰上(比如我曾经看《老无所依》,这么文艺范儿的电影名字,没想到是非常恐怖的恐怖片)。自然对什么什么谋杀案更是不敢看的。

 

就这样一次又一次错过她。

 

直到有一天,我的微信朋友圈有一个作家朋友推荐她的《底牌》,而且那个作家朋友说,他是读了好几遍。那个朋友本身也是一个不错的作家,作品都是在三联书店之类的优质出版社出版的。他的推荐很有品质的保证,而且书名叫《底牌》,不是什么谋杀案,所以我立即就找来读了。

 

才读第一句就被吸引住了。

 

从此开始了轰轰烈烈读阿加莎作品的黄金时期。甚至把阿加莎的传记也读了。

 

阿加莎毕竟是女子,心里有比男子更深沉的慈悲,所以谋杀案写的也不恐怖。而且被谋杀的,好些也是咎由自取。

 

阿加莎一生留下很多著作,不是那么轻易能读完的。不过,这次先不聊《底牌》,而是聊聊她的第一本成名作《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这是我第二次读《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了。

 

奇怪,就像从来都未曾读过一样,还是猜不出案子背后的凶手是谁。直到最后,才知道自己一直处在云里雾里。

 

我不怀疑我的智商——当年可是与几个科大少年班的天才们共过事的,他们构成了我认知世界中智商的最高点,而且我自认为与他们比我也没差到哪儿去。

 

我也不怀疑我的逻辑推理能力,我就是凭着这个逻辑推理能力,完全靠自学,进入了编程领域并靠那门手艺养家糊口的。

 

只能说,阿加莎这座高山太 高了。

 

谁说女子不如男?除了阿加莎,我再没读到过如此需要脑力智力推理能力的其它作家的作品了。

 

斯泰尔斯庄园的女主人埃米莉死了,不是老死的,而是被毒死的。在那之前,女主人的继子约翰-卡文迪什请“我”——哈斯丁——去庄园。所以文章是以哈斯丁的角度叙述的。

 

去后不久,庄园的管家霍华德小姐就要走了,因为她与女主人再婚的丈夫阿弗雷德有矛盾,大吵一架,无法相处下去了。阿弗雷德与女主人相差二十岁,庄园里除了女主人埃米莉,人人都讨厌他。

 

而霍华德小姐讨人喜欢,刚与哈斯丁见面时曾与“我”哈斯丁推心置腹地说过:侦探书总是胡说八道,书中的警探都要进行一番艰苦卓绝的推理侦探才在最后揭开谜底,弄得每个人都目瞪口呆。但其实身边的人一早就在心里已经知道了是谁。“你没法真正能瞒过他们。他们一定会知道。”走前托付哈斯丁照顾埃米莉,说庄园里的人都是一群骗子,每个人都是,都想贪图女主人的钱财,特别是那个恶棍“丈夫”。

 

矮小的比利士裔侦探波洛出场了。以后他将在阿加莎的书中多次出现,他将成为阿加莎笔下最有名的侦探。不过这是阿加莎第一本成名作,所以他这也还是第一次出场。

 

庄园里人人都好像值得怀疑。

 

最先被怀疑也是最值得怀疑的自然就是阿弗雷德。“不可能是他。”我的心里早早就否决他了。如果是他,那也太明显了。本来他与埃米莉就相差二十岁,肯定是贪图她的钱财才与她结婚的。他是最显明的怀疑对像。但这是阿加莎的书,不是三流侦探小说的书,怎么可能会是那么明显的答案。“可能是书中描述的绅士约翰-卡文迪什,女主人的长继子。”我的心里已有偏向。而阿加莎好像就要考察谁能最先发现凶手似的,偏偏就只写他的好。而他的弟弟劳伦斯,他的太太,女主人的养女辛西娅,鲍斯坦医生等等好像每个人都有不正常之处,都有可疑之处。

 

那个庄园本来的遗嘱是给长继子约翰-卡文迪什,但由于女主人再婚,那么死后,那个庄园就要归她的再婚丈夫阿弗雷德。但如果是阿弗雷德毒死的女主人,那就另当别论了,那庄园就又可归于约翰-卡文迪什。所以约翰-卡文迪什嫁祸于阿弗雷德是有充足理由的。何况波洛在侦探过程中已经发现遗嘱曾在女主人死前被烧毁。

 

波洛确实高明,在法院审判阿弗雷德时,让案子没法结案。阿弗雷德没有在场证据。以后波洛就一直绕过约翰-卡文迪什,在各个人那儿发现种种疑点。连忠心耿耿的前管家霍华德小姐也被找回来了。波洛说:这些人里面,就只有你的眼泪是真实的。因为女主人的死,霍华德小姐把眼睛的哭肿了。波洛让霍华德小姐帮他一起工作。最后,终于把约翰-卡文迪什抓起来了。

 

当然,如果写到这儿,普通人可能会想:“哦,我怎么没想到啊。”而聪明人则会沾沾自喜:“果然不出我所料。”——那就落入了聪明人的俗套了。

 

但她是阿加莎啊,独一无上,处于智商顶峰的阿加莎。怎么会落入聪明人的俗套。她要比聪明人再多走一步,不,多走二步。

 

阿加莎的作品局透就没意思了。阅读的乐趣就在这个猜谜的过程中。所以这个斯泰尔斯庄园奇案的结局还是等着读者自己去发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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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2)
评论
朱朱莉 回复 悄悄话 哈哈,有时候,看了结尾再去想,还是觉得费脑:)
小乐即安 回复 悄悄话 我也很喜欢阿婆的作品,但是有些很费脑子,经常看结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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