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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封档案】系列之051:一块首都牌手表——吕宝华杀人案始末

(2021-05-12 07:25:44) 下一个

【尘封档案】系列之051:一块首都牌手表——吕宝华杀人案始末

本文转载自公安月刊《啄木鸟》2010年第12期

文:吴仲华

在20世紀50年代到70年代末的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大潮中,從1969年至70年代末,十幾萬來自北京、天津、內蒙古、山西、浙江、山東等地的青年,加入到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1974年9月,該兵團二師十五團三連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知青殺人案……

一、關押呂寶華

「呂寶華被團部來人帶走了。」1974年9月11日,這個消息在十五團三連各班排間不脛而走。「他犯了什麼事兒?」人們互相打聽著,傳播著。

事情的起因是不久前發生的一起偷盜案。大約9月初,團部醫院向團政治處反映:駐地附近另一支部隊的一位現役軍人在十五團醫院住院,放在病房裡的一個手提包被盜了,包里有一身軍裝。當時,這件事引起了團里的重視。1974年的下半年,兵團生產經營的困難已經顯現,人心浮動渙散,各個連隊違紀的事端日漸增加。現在,這個偷盜事件就發生在團部眼皮底下,影響很壞。團領導要求一定要破案,對兄弟部隊的人也好有個交待。

團保衛股和醫院方面展開了調查。先把案發期間住院的病號、來醫院看過病的人員過了一遍,包括安排這位現役軍人暗中識別指認懷疑的對象,但沒有理出什麼頭緒。接下來,調查的重點擴大到醫院附近的連隊。幾天之後,三連反映上來一個情況:前不久,有人看見艾克琴(化名)穿著一件軍上衣在連里照相,當時在場還有幾個人,也穿上照了。而在此之前,從沒看她穿過軍裝,也沒聽說她能從哪兒弄來軍裝。要知道,從1966年紅衛兵狂飆突起之後,穿一身正宗的四個兜的國防綠軍裝是很有面子的事兒,這是出身革命軍人、革命幹部家庭背景的標籤!雖說兵團戰士是供給制,也發軍裝,但無論布料還是做工,那根本是兩碼事。

艾克琴,女,北京籍69屆知青。找她談話調查了解情況的任務,很自然地落到團保衛股幹事王麗的頭上。王麗本人就是從三連知青中提拔起來的女幹部。當時的團保衛股只有三四個人,凡找女知青談話、調查,通常都是她上場。和艾克琴的談話進行得很順利,艾說那件軍上衣是呂寶華的,她只是穿了一回。呂寶華是艾的男友,或者說他們已經確立了戀愛關係,這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三連的人都知道。在兵團成立初期,嚴禁知青間談戀愛。可是到了1974年,這項規定已經蕩然無存。王麗讓艾找來這件軍上衣,拿回到團里讓那位現役軍人辨認,現役軍人說就是他丟的那件。再進一步核查住院人員名單,呂寶華恰恰就在那段時間住院,而且在現役軍人住院的第二天辦理了出院手續。於是,團里決定找呂寶華談話,調查核實。

這天,王麗步行到三連,找到同是女知青的副指導員,兩人一起到了呂寶華的宿舍。

「呂寶華,有點兒事需要找你談談,跟我們走吧。」王麗說。

「什麼事兒啊?在這兒說不行嗎?」呂寶華臉色變得煞白,神情極為緊張。

「不行,跟我們走,到團部去談。」王麗答道。

「現在就得走?」

「對,現在就走。」

呂寶華沒再多說什麼,只是磨蹭了很長時間,然後極不情願地跟著上路了。

二、王忠信失蹤

三連是十五團的武裝連,離團部很近,也就一里多地。把呂寶華帶回團部後,有關人員就對他進行了訊問。保衛股原以為事情比較簡單,物證都有了,應該沒什麼問題,但沒想到進展並不順利,呂根本不承認軍裝是偷來的,一口咬定是別人送的。

呂寶華是北京籍68屆知青,1969年4月初來到三連,先後在豆腐坊做過豆腐,在豬號養過豬,後來又去了大田排。他中等身材,健壯結實,性格比較內向,給人的感覺總是眯著眼睛,似睡非睡。除了灰白相間的少白頭與他的年齡不那麼相稱以外,其他各方面都平平常常。最近,他正在申請回北京探家。

保衛股一時無可奈何,只得把呂先關押起來,準備進一步調查了解,搜集證據。那時候,整個國家還處在「文化大革命」當中,半軍事化的兵團基本上沿用了部隊關禁閉那套辦法,只要保衛部門決定了就可以把人關起來。當時這叫「隔離審查」。

接著幾天,王麗為偷盜案的事天天蹲在三連。一天,她聽到有人在議論:三排的王忠信已經好幾天不見了。按說,連隊里外出要請假、不准夜不歸宿,這是有紀律規定的。但這項規定從來執行得都不是很嚴格。知青們誰都有自己的老鄉、同學分散在各個連隊,各連駐地之間近的幾里地,遠的十幾二十里,相互之間走動,交通基本靠走,要打電話,只有連部有一部搖把子,得經過團部的總機轉接,聯繫非常困難。所以,同學老鄉朋友之間留宿、借宿,誰都不當回事。前兩天還有人猜測,王忠信有同學在團里後山的煤礦,沒準跑那兒玩去了。

但現在,已經好幾天了。王麗找到連長,「家裡少只雞還得出去叫一叫呢,這麼個大活人,好幾天不見了,怎麼也得找一找啊!要真有事怎麼和家長交代啊?」

王忠信是北京籍68屆知青,個子矮小,身材單薄。他當時人的編制在三排十一班,但工作是看青,就是秋收前後看護大田裡的莊稼。這個活兒不像大田排的人,出工收工都是幾十號人集體行動。他是獨來獨往,早出晚歸。住的地方也不像大田排十多個人住在一屋,而是只有兩三個人,這倒很合王忠信的脾氣性格,他本來就寡言少語,和周圍的人交往不多。當時和王同住一屋的是另一位知青,也說不準他是哪天走的,反正是沒打招呼,失蹤好幾天了。

難道他跑回北京家裡去了?1973年、1974年前後,走後門當兵已經成風,不少有門路有辦法的兵團戰士或不辭而別、或探家時一去不歸。但以王忠信的家庭和社會關係,這種可能性不大。儘管如此,十五團還是很快派出由一位副團長帶隊的三人小組,去北京一探究竟。他們到北京後,先找到王忠信家所在的街道居委會,了解王是否回來了,王家有什麼異常情況。答覆是都很正常。於是,副團長又安排同行的知青以順路探望的名義到王家,見了王的父母,側面打聽了一回。他家裡人說王忠信沒回來過,他們也沒敢進一步驚動王的家人。

就在這期間,三連領導下令全連停工半天,撒出人馬,在各個地號開始找人。9月中旬的河套大地,小麥已經收割進場,大秋作物高稈還沒放倒,溝渠縱橫,四野茫茫。人們拉開距離,邊走邊喊:「王忠信,你在哪兒……」有人還學著電影《奪印》里地主婆呼喊何支書的腔調「王忠信,回來吃元宵啦……」人們並不相信會有什麼不測發生,當天什麼都沒找到。

第二天,全連大部隊照常出工下地,只留了部分人員繼續尋找,結果還是沒有找到人,但是,找到了一隻鞋——王忠信的鞋!

三、驚魂大巴洞

發現鞋的地點是在三連的地塊內的八號斗渠上。時值深秋,河套的農田秋灌剛剛結束,渠里還有許多積水。這隻鞋沾滿泥濘,孤零零地被遺棄在一處水窪邊。

那是一隻左腳穿的鞋,就是兵團發的塑料底、黑燈芯絨面、五眼,系帶的那種。鞋面上有一個鐮刀割開的三角口,用黑色的棉線縫上了。和王忠信比較熟悉的人幾乎是看一眼就斷定,那就是王忠信的鞋。人們感到凶多吉少,誰也無法想像究竟發生了什麼。

這個情況的出現陡然繃緊了人們的神經。三連領導和團保衛股的人都趕到八號斗渠的現場。八號斗渠由北向南,橫亘在三連和七連的駐地之間。渠背上是高大整齊的毛白楊,斗渠與大田之間是叢生的蘆葦和雜草。發現那隻鞋的現場距離三連營區大約兩里地,在西側渠背的內側。黃河水裹挾而來的泥沙,沉澱成潮濕鬆軟的土層。保衛幹部們趕到時,現場已經被破壞,足跡雜亂,很難分清哪些是原始的痕跡,哪些是後來的痕跡。

經過仔細的勘查分析,人們懷疑現場曾經有過拖拽或蹬踏動作,而那隻鞋可能是在這個過程中脫落的。根據這個懷疑又推測:王會不會是夜間趕路時天黑落水,然後自己爬了上來。那麼,再然後呢?他去哪兒了?

由落水的推測,人們聯想到其他有水的地方。三連的人又把所有的水井包括廢井、枯井以及菜窖等都搜尋了一遍,沒有發現異常情況。之後,人們把注意力轉向了「大巴洞」。

三連營區的西北方向有一個大水坑,長寬大概各百十來米,當地人稱之為「大巴洞」。不知道最初是如何形成的這麼一處鍋底形的窪地,地下滲水在此匯集,成了一個無源無流的死水潭。就是這麼一處水坑,在那個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都極為匱乏的年代,給三連的年輕人帶來過許多歡樂。知青戰士們夏天在這裡游泳,冬天在這裡滑冰,用罐頭瓶做成土炸彈炸魚,被震暈或炸死的魚翻起白花花的一片,成了難得的盤中餐。

王忠信會不會在大巴洞落水?這可是拉網搜查沒有搜到的死角!

9月中旬的一天,三連組織了幾位會游泳的知青戰士下水了。他們手拉著手排成排,試圖把水面挨著個蹚一遍。但從岸邊往裡只走幾步,水深就一下子沒過脖子。沒辦法,幾個人只能手拉著手,沿著周邊蹚了一圈。這時節的塞外邊地,已經是寒氣逼人,戰士們個個瑟瑟發抖,牙關打顫。一個下午過去了,無功而返。

誰也沒想到,第二天早上,真相開始浮出水面!這天,三連的馬倌像往常一樣,趕著馬群到這裡飲馬。馬群沒有了往日的興奮,也沒有了往日的平靜,騷動不安地徘徊在水邊,就是不肯好好喝水。一眼望去,大巴洞的水經過頭一天的攪動,已經回歸清澈。突然,他看到離岸邊不遠的水裡有一團黑色的絮狀的漂浮物。待到定睛細看,哇,他的頭皮炸了起來!那好像一顆頭顱,是一個人的後腦勺!他打馬飛奔,一路狂喊:「漂起來啦!漂起來啦!」

頓時,三連炸鍋了!十五團炸鍋了!

四、羊群里混進了狼

王忠信的屍體半臥半立地懸浮在水中,面部朝下,頭部剛剛露出水面。

打撈開始了,三連的四位戰士姚安駒、韓建生、齊書庭和李占輝再次下水。打撈工具是從房建工地上找來的分選沙石料的那種大篩子。四個人都脫掉外衣,只穿一件內褲,一人抬著一角,懷著恐懼、沉痛的心情游進寒冷的坑水裡,從頭部向下抄起,把屍體抬到岸邊。連部的通信員送來白酒,四個人你一口我一口,藉此祛寒。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找的就是王忠信,三連的人很難相信眼前的屍體就是他。他那原本瘦小的身體已經膨脹,兵團的軍裝白襯衣和裡面的海魂衫緊繃繃地箍在身上;五官都變形了,頭部大得不成比例。左側太陽穴處有明顯的傷口,被泡得潰爛呈粉白色;衣物穿戴基本完好,左腳少了一隻鞋,平時佩戴的手錶不見了。褲襠里被塞進一塊大石頭,並紮緊了褲帶。顯然,由於這塊石頭,屍體一直沉在水底,由於前一天水被攪動加上屍體進一步腐爛,才開始上浮。

十五團、二師、兵團保衛部門組成的破案工作組匯聚到了三連,五原縣、巴彥淖爾盟等地方的公安也都來人了。法醫對屍體進行了鑑定,確認這就是已經失蹤的王忠信的屍體。

刑偵人員認為:致死原因是溺水造成的窒息,可以認定是他殺,頭部有多處力量很大的鈍器傷,是近距離下手的。現場沒發現明顯的搏鬥痕跡,兇手應該和被害人是熟人。作案人應該是兩個,理由是:八斗渠為第一現場,兇犯是在渠上殺人後,移屍到第二現場拋屍。按這段距離,一個人幹不了。兇犯殘忍狡猾,毫不含糊地奪命而來,然後又沉屍滅跡而去。

破案工作開始了。根據偵破組的要求,三連所有人員都必須寫出王失蹤那天本人的行蹤去向,並提供證明人。不論是知青戰士,還是原場就業人員、家屬子弟、復員戰士,五百多號人無一例外,人人過關。

團里下達命令:在案件偵破之前,禁止三連一切人員外出,停止知青的探親休假。

對當時身在三連的人來說,短短的十幾天裡經歷了巨大的心理撞擊。從最初的不安和疑惑,急轉直下為震驚、悲痛、驚悚和恐懼。尤其目睹了慘不忍睹的打撈遺體和驗屍過程,有人幾天都吃不下飯去。大灰狼的故事不再是城裡孩子們的童話!

當時的破案工作,幾乎無密可保。一則由於查找線索本身就要求發動群眾,比如全連出動找人、打撈鑑定屍體,可以說就是在眾目睽睽之下進行的;二則兵團的連隊生活,特別是農業連,幾乎沒有個人的隱私空間和時間。像破案人員去了哪兒、找誰談了話,不出半天就盡人皆知。當然,最重要的是每個人都在緊張地盯著事態的進展,稍有風吹草動,轉瞬就是滿城風雨!

事態持續地刺激著、撕扯著三連人的神經。當禁止探家的命令一出,更加劇了知青戰士中的恐懼。誰心裡都明白:「禁止所有的人員外出」,這就意味著殺害王忠信的兇手,一個或者兩個不僅冷血而且冷麵的殺手,就蟄伏在自己所處的人群當中。披著羊皮的狼就混在羊群中!它已經咬死了一隻小羊,它隨時可能再咬死其他無辜的小羊。一時間,人人自危,風聲鶴唳。白天,除了集體出工下地,人們不再串門。天一黑,別說出營區走夜道,就連自家班排的房前屋後都沒人敢去。睡覺前每個宿舍都是「堅壁清野」:鎖門頂門,還得加上洗臉盆,為的是有人進來能發出響動報警。鐮刀都被收好,壓在自己的被子下面。一些女生被嚇得都不敢一個人在被窩裡睡覺了。那些日子的夜晚,不知道天怎麼那麼黑,伸手不見五指,空氣里都是恐怖……

五、僵持中的渺茫

1974年9月下旬,破案的主要方向是通過排查,把具備作案時間的人找出來。幾百份個人的情況說明材料匯集到團保衛股,但始終沒有發現哪份材料有明顯的疑點。

王忠信為什麼遭此毒手?

是仇殺嗎?他平時為人謙和,沒發現與別人有什麼恩怨過節兒,不太可能。據人們當時回憶,王失蹤的那天,晚飯後他在別人的宿舍下象棋。當時眼看被對手將死,他一步一步走得很慢,苦思冥想,最後反敗為勝。這說明他的情緒很正常。

是謀財害命嗎?在現場和王的遺物中始終沒找到他平時戴的那塊「首都」牌手錶,這點曾引起了辦案人員的注意。那個年代知青戰士中戴手錶的並不多,王忠信春節探家回來時戴了舅舅送給他的這個禮物,引來周圍不少羨慕的目光。但那畢竟只是百十來塊錢的東西,據說還是半鋼的。在王的箱子裡還放著兩節錶帶,估計是手錶原裝的錶帶太長,王的手腕細,取下來的。

是情殺嗎?這在王忠信身上似乎更不可能。因為誰也說不出他和女生有過什麼單獨交往。

殺人案的偵破工作一時陷入了僵局。

另一頭醫院的軍裝偷盜案,已經被撂在一邊。由於突然發生了王忠信的命案,沒人顧得上這個案子了。

十五團地處黃河後套地區,這裡是內蒙古西部的糧倉,正北方向就是中蒙邊境。十五團的前身是內蒙古五原國營建豐農場,這是個勞改農場(兵團1976年撤銷後更名為巴盟農墾局建豐農場)。20世紀60年代,中蘇交惡,邊境戰爭大有一觸即發之勢。這裡從原來的戰略大後方一下子轉身變臉,成了反修防修的第一線。因此原來的勞改農場,包括建豐及鄰近的狼山、烏海、臨河等,全部被兵團接收。在兵團軍民合一的體制內,沒有公檢法的設置。一般的治安事項都由兵團內部保衛部門負責,對案件嫌犯的拘捕、看押,由團一級的保衛部門負責執行。

呂被關押在團部東邊機修連的糧庫,外面有荷槍實彈的警衛戰士看守。這種充當臨時監所的糧庫,乍一看外表和住人的房子差不太多,都是磚結構的排房。但實際上挺有講究。為了滿足防雨、防水、防潮、防鼠、防盜、通風、防火等需要,四面牆體都是磚砌的,裡面的牆壁、地面都用混凝土抹平,光潔堅固。沒有窗戶,只在北面牆上留有一個不足尺把的氣窗,並用細密的鐵絲網釘死,可以通風,但是老鼠、飛鳥休想進來。朝南的陽面有一米來寬的門框,沒有門扇。門框內側有兩指深的凹槽,門板是若干半尺來寬的木板,把一塊塊門板逐一插進門槽,層層疊加,最頂上的一塊門板裝有釕銱,加上掛鎖,就成了鐵將軍把門。因為儲存穀物不是袋裝而是散裝,所以門板之間嚴絲合縫。

呂寶華被關在裡面,一日三餐由看守打開門板遞進去。他看不見外面的世界,外面的看守實際上也看不清裡面。

9月22日,在軍裝被盜案沒有任何結果和進展的情況下,呂寶華被解除了隔離審查放了出來。重獲自由的呂寶華,每天隨著所在的班排集體勞動,起床熄燈。大田排這時候的農活主要在場院,收割後已經拉回來的小麥需要儘快碼垛、脫粒、揚場,最後入庫,顆粒歸倉。這是一年裡最緊張繁忙的一段時間。呂寶華幹活一向就不勤快,現在更是顯得無精打采。場院上的活兒本來各有分工。抬麥捆的、餵機器的、清麥秸的、揚場的、裝麻袋的……「一個蘿蔔一個坑」,只要脫粒機一開,每個人都忙得團團轉。而呂寶華竟然能幾次躲到麥垛後面去打瞌睡!同是知青的班長排長為此狠狠批評過他。

王忠信的屍體被停放在團部附近的一處浴池裡,每天專門從五原縣城拉來冰塊為屍體降溫。王忠信生前所在的三排十一班承擔了停屍房的看守值勤任務,每個人上崗都是真刀真槍——「56式」半自動步槍加5發實彈。「大伙兒都被嚇壞了,不給真槍真彈就沒人敢去上崗!」呂寶華也參加了這個值勤任務。

王忠信的父親、母親等親屬被從北京接來。傷心的老人怎麼也想不明白自己的孩子為什麼遭此毒手。他們要求追認兒子為烈士。在下葬時,他們希望把王忠信的墳墓先做成「懸墓」,就是要離開地面,不要埋到土裡,待將來破案後,再入土為安。他們的這兩條要求都沒能得到滿足。9月底,王的遺體還是被埋葬在二十七號地。痛失親子的父母沉痛悲戚地離開了十五團。

10月份上旬,大巴洞的水被全部抽干。水落石出,在坑底又發現了團部醫院偷盜案中的黑色手提包,包內已經沒有軍裝,但有同時丟失的襯衣褲衩,還被塞進了一塊磚頭。經過比對,磚頭就是附近副業連的磚窯燒制的。軍裝被盜案被重新關注,而且這段時間裡,又陸續收集到呂寶華偷盜附近老鄉的羊宰殺吃肉等違紀行為。於是,1974年11月7日,呂寶華被第二次「隔離審查」。同時被隔離審查的還有和他同居一室並且一起偷羊殺羊吃羊的另一位知青戰士。

而王忠信被害案卻沒有任何進展。當時刑偵人員曾提出過一個至關重要的見解。他們認為:差不多前後同一時間發生的殺人案和偷盜案,兩起案件銷贓滅跡的手段和地點是一樣的,很可能是同一作案人,應該把它們聯繫起來。但這個重要的意見,一直被另一個成見性的疏忽所誤導:在破案人員的印象中,王忠信失蹤的時候,作為盜竊案嫌疑人的呂寶華已經被關起來了,他沒有作案的時間。

轉眼間,將近三個月過去了。破案的希望越來越渺茫。到了12月上旬,兵團派來的調查組回了呼市,二師師部的人也回了烏拉特前旗。下一步怎麼辦?沒人能說清楚,也沒人說。

呂寶華原定的探家時間早就過了。三連所有人的探家都被凍結了。而在案發之前已經回去探家的知青,也大批逾期不歸。

六、鎖定嫌疑人

12月9日早晨,三連通信員打開設在連部門口的郵箱,準備把全連向外投遞的信件集中送到郵局,這是他每天例行的工作。在成摞的信件中,一紙沒裝信封的信引起了他的注意。這是一張普通的信紙,寫字的一面朝里摺疊成燕尾形,外面的空白處寫著「交十五團三連李金香收公安局」。李金香就是三連的知青,什麼人用這種方式給他寄信?通信員好奇地打開了這封信。只見信里寫道:

李金香:今日留言不為別事,三個月前的今天(9月9日)是太爺24歲大壽,酒後師徒來復仇,走到菜園正碰上你連小牛倌偷看他帶一塊夜光表,我們以為什麼好表,跟他借帶帶,他不借,還喊,被我們幾磚斧打昏後沉入水晶宮了,當了你的替罪羊。十幾天後,我們回來聽說你在場,我們喊了你幾聲你都不回聲,我們本想讓你試試磚斧的滋味,然後讓你和麥子一同化為灰燼,你的狗又救了你一條命,我們的仇未報成,把那塊爛表打碎撒在連里,錶帶掉在東邊廁所大尿缸里。你自己深思細想,你打了我師弟,你如果想起來就送點錢來,否則就拿命來。你如果揭發我們,叫你滅門九族,你也活不長。我們暫時回去,我們後會有期,你自己看著辦吧。今日路上的時間緊,不能收拾你。特記告之大峽黑斑虎與丁照蘭,9日。

全信充滿了恐嚇,三百來字只有兩三處標點,意思是能看明白的。這封信馬上被送到連里、團里。同時,信的內容傳遍了三連,所有的人都在議論,所有的人都在分析。

冬至剛過,數九寒天,三連東邊廁所的那個大尿缸已經凍成實心的冰砣。連部班的幾個戰士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刨到最底下,果真找到了一副手錶帶。與王忠信箱子裡的兩節對照,原物原配,千真萬確。

這時,雖然還無法判斷匿名信是何人所寫,也無法判斷寫信人的動機何在,但可以肯定寫信人是知情人。

從匿名信那近似黑話的內容和語氣來看,好像與收信人有讎隙。收信人是北京69屆的,名字像女生,其實是個男生。平日結交的人多且雜,好講點兒哥們兒義氣。根據這封匿名信所攜載的信息,當時與李金香關係比較密切的、可能有仇的、有瓜葛的、年齡在24周歲的,等等,都被納入調查的視野。還有兄弟兩個同在三連的也被懷疑為重點,這顯然是受了兩人作案這一判斷的影響。

由於匿名信的出現和手錶帶被找到,破案工作再度緊張起來。12月下旬,眼看就是元旦了。團保衛股里,王麗對匿名恐嚇信和三連人員寫的材料做比對分析。在收上來的幾百份材料中,有些紙張是完全相同的。可以想像,當寫材料的指示下達以後,各個班排都是集體布置和完成的,信紙也可能是從一本練習簿或信紙上撕下來的。那封匿名信使用的是橫幅信紙,淡淡的粉紅色的橫格,邊上印有「美儂印製」的字樣,使用的是鋼筆,字體一筆一畫,多處錯別字。

翻檢中,細心的王麗發現有一張材料與匿名信是同樣的「美儂」紙。她小心翼翼地把這兩張「美儂」紙放到一起比對。驟然之間,她發現了一個微小的、不尋常的情況!那張材料的右上邊被撕掉了細細的一條,長寬如同一粒大米,形狀近似月牙,不仔細看是看不出來的。而這封匿名信不但整張完整,而且右上邊同樣的位置還多帶著信紙封邊的火漆,火漆上殘留著上一張信紙的一條。盈缺相對,兩兩相合,可以說天衣無縫!

為了慎重起見,這個重大發現被嚴格保密。團里派人立刻前往包頭,請求地方公安機關筆跡鑑定專家,對這張以及另外幾份被懷疑的材料同時進行鑑定。

幾天後,鑑定結果出來了。專家鑑定的意見很明確:這件「缺肉」的「美儂」紙的筆跡與原始對照物是同一人所為,並且排除其他幾份送檢材料的可能。

兩方面的證據和結論都指向了同一個人——程義樹(化名)!

七、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把程義樹從家裡叫出來,是1974年12月24日的夜晚,押解到團部後馬上開始訊問,突破仿佛近在咫尺。

程義樹是勞改農場勞改就業人員的子弟。兵團接收勞改農場的時候,接收了部分已經刑滿釋放就業且原來罪行就比較輕微的人員,他們正式的名稱應該是「農工」。這部分人的子女也都進入了兵團的編制。程義樹當時有二十五六歲,已經成家,有個女兒。

當時三連的知青們對這部分人並沒有表現出什麼歧視。相反,由於這些人大多是農業生產中的行家裡手,幹活麻利吃苦,處事小心謹慎,都贏得了知青戰士們的尊敬和友誼。就在當天晚上,程義樹請了幾個要好的知青戰士到他家裡喝酒,給女兒過了滿月。顯然,他對自己的家庭和現在的生活非常滿意、知足。他沒想到,送走客人,剛剛鑽進被窩,自己就被王麗叫到了團部。

「你今天晚上在家幹什麼了?」訊問開場。

「我給閨女過滿月……我請客了。」程回答道。

「都誰去了?」

程一一數過當天的客人。

「王忠信失蹤那天你在哪兒?」

「我寫過了,在家裡。」

「你這個材料是在哪兒寫的?」

「在家寫的。」

「紙是誰給你的?」

「我自己的。」

「你給別人用過沒有?」

「沒有。」

「那…,有人到你們家用過沒有?」

程囁嚅著,不再說話,眼神異常惶恐。

「你不老實!」氣氛緊張起來,訊問人員給他戴上了手銬。

反反覆復,復復反反,這個簡單的問題不斷地重複來重複去,程閉口不答,兩個多小時過去了。

「咔,咔……」程手腕上倒齒的狼牙手銬被收緊。他更加惶恐,但還是拒不回答。

「咔,咔……」狼牙手銬又被緊了一回,鋼鐵的戒具開始作用於他的肌膚,精神的惶恐和肉體的痛苦雙重襲擊著他!

終於,他吞吞吐吐道:「呂寶華在我家裡寫過信。」

「什麼?呂寶華?你胡說,他早被關起來了!」

「是的,就是呂寶華。他那天半夜敲門,進到我家裡,讓我給他做了一頓湯,還說要給艾克琴寫一封信。我做飯的時候,他趴在桌子上一直寫信。」

「那你怎麼剛才不說?」

「呂寶華臨走時跟我說,我如果把這件事說出去,就殺了我全家。」

「他在裡邊關著,怎麼可能殺了你全家?」

「他在裡邊關著都能半夜跑出來,我怕,怕閨女……」

面對程義樹如此的供認,當時在場的辦案人員仍然不敢或者說不甘愿相信他說的是真的。

立即提審呂寶華!

八、真兇被關進了保險柜

呂寶華上一次被提審是很早以前的事了,這種後半夜的提審從未有過。此刻,已經是後半夜了。更確切地說,是新的一天——12月25日的凌晨。

被充做訊問室的保衛股的辦公室里,程義樹已經被押下去,換上了呂寶華。從黑暗中猛地進入燈光雪亮、煙氣騰騰的環境,面對滿屋子的辦案人員,他一副驚弓之鳥的樣子,還是半眯著眼睛,臉上每根神經都緊繃著,明顯消瘦了。

「你在關押期間跑出去過沒有?」訊問人員問。

「沒有。」呂寶華回答。

這邊開始審問的同時,另一邊的辦案人員找到負責看押的戰士,三問兩問得到證實,呂果然跑出去過。一次他在天亮前潛回,竟和看守碰到了一起。看守對他一頓訓斥,但又唯恐被上級知道追究失職,隱瞞未報。如此重大的反常情況辦案人員竟渾然不知。

審問在繼續。那邊已經得到證實,這邊呂還在否認曾經潛出監房。

「你去過程義樹家沒有?」這個問題一拋出來,呂呆住了。

「程義樹都已經說了,你要好好交代!」

不得已,呂承認:「是,出去過。」

「出去都幹什麼了?」

「我餓得不行,找吃的去了。」呂寶華回答。

之後,是長達幾小時的漫長訊問。每一個情節都經過反覆的較量,呂一步步地承認了寫過信、在程家用他的信紙寫的、信是寫給李金香的。訊問進行到這裡時,他被要求把匿名信的內容先口述一邊,接著默寫出來。他幾乎是一揮而就,幾乎和原信一句不差。至此,匿名信是呂所為已經確定無疑。當問他為什麼要寫這封信時,他仍然狡辯:「是想早點出去,我在裡邊關著,說明殺人的不是我。」

然而,接下來的問題讓呂寶華的精神防線徹底崩潰了。「那你怎麼知道錶帶扔在東邊廁所的大尿缸里的?」

呂寶華沉默了。長時間的沉默。

嗚呼!三個多月了,外面折騰得天翻地覆,真兇卻幾乎等於進了保險柜!就在三連人人過關寫證明材料的時候,唯獨漏網了呂寶華。所有辦案人員都一致認為,呂寶華在王忠信失蹤之前就已經被關押隔離,他不具備作案時間。關鍵時點的模糊,竟然使他一直被排除在偵破工作的視野之外!偵查方向和真相之間南轅北轍!

九、自己的窩頭也沒了

據呂寶華後來交代,他和艾克琴確定戀愛關係以後,答應送給艾一塊手錶。以當時呂每月二十幾塊錢的工資和家境來說,這簡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1973年7月份,他耍小聰明塗改飯卡金額,被發現。為此被罰扣8月份的工資,「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王忠信探家回來以後,他就暗中盯上了那塊手錶。他有意識地接近王,取得王的信任和好感,但又小心地避免讓其他人感覺他們走得過近。

7月初,呂寶華在臨出院時偷走了現役軍人的手提包。按他的打算,抓緊把手錶搞到手,然後帶著贓物探親回家。既可以躲過可能的風頭,又可以遮人耳目,等下次從家回來,把這塊表作為禮物送給艾。

9月1日,他開始為實施這個罪惡的計劃作準備。他暗中找到一節套牲口用的驢夾骨,備作兇器。這種驢夾骨,形狀似擀麵杖,長短和小臂差不多。9月7日,農曆七月廿一,是他原定下手的日子,誰知當天晚飯後全連集合點名。待點名完了月亮已經升起,他暫時收回了魔爪。時隔一天,1974年9月9日晚飯後,他右手托著西瓜,左手袖筒里藏著那節驢夾骨,溜到王住的宿舍。看到別人都不在,感到可以下手了。他謊稱已經在七連那邊偷了幾個西瓜,藏在地里了,叫上王忠信一起去拿。王毫無戒心,兩人邊吃邊走。當行至八斗渠上,曠野一片漆黑寂靜,四處無人,呂從後面用驢夾骨猛擊王的太陽穴,王當時就倒地昏迷了。昏迷後還沒斷氣,呂掐住王的脖子。又從後背拽住兩個腋窩把他拖下渠背,將王的頭浸在渠水裡,直至徹底停止了呼吸。呂搜了王的全身,捋下腕上的手錶,摘下他的鑰匙。之後,他扛著屍體,來到大巴洞。把早已看好的一塊的石頭(重達9公斤)塞進王的褲襠,再用一根前端分出枝杈的樹幹(約有5米長),半托半推著屍體,一步步蹚到不能再往前走的地方,抽出樹幹。王忠信就這樣沉入深潭。

之後,呂寶華在水邊洗凈身上、鞋上的血污和泥巴,回到宿舍,把手錶埋藏在地下。

次日天亮,呂寶華回去「清理現場」。在從八斗渠至大巴洞的路上,他發現路上竟有血跡!他用腳連踢帶蹭,小心地掩蓋掉。在大巴洞,他又發現那節驢夾骨被遺漏在水邊。他不動聲色,藏在身上。拐到附近的豬號,塞進了灶膛。後來,專案組的人在灶膛的灰燼里果真找到了纏繞驢夾骨的鐵絲。

9月11日被從三連帶走的時候,是他幹完殺人越貨勾當的第三天頭上,他被嚇壞了,但他強作鎮靜。來到團部後,他看明白了,這不是衝著殺人案來的,王失蹤當時還未被覺察,暗自慶幸躲過了一關。

從9月11日至9月22日,呂寶華被隔離審查了十二天。這十二天中,恰好是王忠信失蹤、發現屍體、人員排查的階段。呂除了剛進去時被問詢,後來幾乎被人遺忘了。9月22日他被放了出來,就出現了殺人犯持槍上崗值勤看屍的可怕滑稽一幕。

11月7日,他被第二次隔離審查。這次隔離審查,把他和同宿舍的知青同時關了進去。所以他心裡還是有數的:殺人的事還未暴露。

關押時間久了,看守們開始鬆懈。而呂越來越焦慮和恐慌,他急於知道外面的情況。一直在暗中窺視的他發現了漏洞。他將一把鋼製的飯勺柄部在水泥地上磨出刃口,用它連削帶刮,在門框上挖了一道豁。這種門板,只要能卸下一塊,就等於門戶洞開。第一次,他趁著後半夜溜了出去,悄悄地見到了艾克琴。從艾的口中知道王的屍體已經找到。回到「牢房」越想越坐不住了,他費盡心機,設計構思了匿名信。按他一相情願的邏輯:那封匿名信應該能證明寫信的人是殺人的人,而我呂寶華被關在裡面,不可能是我寫的信,因此就能排除是我殺的人。

之後不久,12月7日天黑以後,他又一次金蟬脫殼,闖進程義樹家。以殺死全家相威脅,吃了頓熱湯麵,寫了那封企圖攪亂破案工作視線的匿名信。讓人驚詫的是,在程家的時候,桌上放著程寫的一個信封。呂用左手對照模仿程的筆跡,後來居然騙過了筆跡鑑定專業人士的眼睛。

可以說,呂寶華清楚地洞悉了破案工作在時間上、看管上的混亂和粗糙,又聰明反被聰明誤!

訊問持續到天亮。在持槍的武裝人員看押下,呂寶華戴著手銬,領著團保衛股以及趕來的二師、兵團等眾保衛幹部,沿著他三個多月前走過的那條罪惡之路,模擬復原現場作案情景。

在他的宿舍里,按照他的指認,人們清開取暖土灶旁的煤堆,撬開鋪地的墁磚,挖開兩寸深的土層,取出一個手掌大小的藍色的塑料包裹,裡面是一本《毛主席語錄》。打開封面,書芯已經被挖刻出一個長方形的空洞,一塊「首都」牌手錶靜靜地躺在那裡。秒針上點綴著一顆晶瑩的紅色衛星,錶盤上的時間刻度發散著幽幽的螢光。

經事後查證,此手錶的價格是人民幣90元整。

呂寶華是否還有同夥?這是訊問和偵查工作始終特別關注的一個重大疑點。呂供認殺人以後,始終否認有同夥。他滿臉無奈地說:「我身子都掉到井裡了,耳朵還掛得住嗎?」證據和口供都確鑿無疑,即呂寶華一人所為。至於那件軍裝被盜案,訊問中呂寶華很痛快地承認了。

在當天訊問的最後階段,辦案人員問他還有什麼要說。呂有一段話給在場的人留下了極深的印象。「從小我媽就跟我說,自己手裡有窩頭,別老看著人家碗裡的肉。別最後弄得肉你沒吃上,自己手裡的窩頭也沒了。」說這話的時候,他的表情平靜、冷漠,依然是半眯著雙眼。這是他走到人生絕路時候的懺悔,還是他對母親的懷念?我們已經無從知道。

1975年2月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軍區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軍事法院在二師十五團召開公判大會,宣布判處「圖財殺人犯呂寶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立即執行。

刑場就在十五團的十八號地。這裡距離王忠信罹難的八號斗渠,只有一箭之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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