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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案与“言论自由”有几毛钱关系?

(2015-12-24 18:35:57) 下一个

这几天,微博里传着一个叫浦志强的人的案子,本来我对司法案件不感兴趣,但不经意间,发现有人说他是“因言获罪”,着实惊着了。

每天上网聊聊天,微博圈粉、微信冒泡、嘴欠留言、手贱点赞,如果这点“言论自由”都没有,我们这些diao丝网民怎么活啊?浦志强何许人也?为何又“因言获罪”呢?

浦志强,一名曾经的律师,标榜言论自由、人权自由的维权律师。网上找到了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及庭前会上传出的浦志强的罪证——7条微博。本人不懂法律,不知道他的律师这样做是否违法?是否是真的为浦志强好,主要想看看,浦志强微博到底说了啥?   

浦在乌鲁木齐火车站爆炸后发文说,“既然新疆是中国的,咱就别把他当殖民地,咱别当征服者和掠夺者......出这么多事了,免不了还会再出事,只要民不畏死,以死惧之就没用用,发动袭击的青年渴望成为真主的烈士。”

浦在昆明暴恐案发生后发文称,“疆独制造恐怖,这回我信,但这是结果,不是原因。死伤极惨重,后果太不堪,你就给了我一句话,说疆独凶残你没责任,我不满意。天天说党的政策亚克西,维吾尔人心向党,就这么血肉横飞?”

这也太恶毒了!难以置信,这些出自知法懂法身为律师的微博,突破了人类的良知和底线!把恐怖分子的暴行说的这么高尚,以民族和宗教的名义公然煽动民族仇恨,为恐怖分子开脱,替他们披上“不堪压迫”的外衣,那又怎么去面对恐怖分子刀下无辜的群众?而且,从浦微博的跟帖看,维汉网民已经发生激烈争执对立,影响极为恶劣。

我也注意到,一些为浦鸣冤叫屈的人士,打出了“法治”、“人权”的旗号,捍卫“言论自由”,可是,你们是否要想想,人人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是要受法律法规的限制,要保证对他人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与尊重。

浦志强的言论触犯了法律,对浦志强的依法处理,与“言论自由”没有一毛钱关系,不是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和侵犯,而是对绝大多数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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