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晚上11點多,我在睡夢中聽到一聲巨響,不知是怎麼回事,也沒多想,就繼續睡覺了。第二天我才得知是塘沽濱海開發區第五大街附近瑞海公司的危險品倉庫發生了巨大爆炸,傷亡慘重。想到我原來的工作單位離爆炸點現場非常近,不禁回憶起這段時間的經歷,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我蒙了神極大的看顧和保守,才得以安然無恙。
我原來在單位裡幹的是保安看夜的活,兩個人一崗,可以輪流睡覺,每天早早就下班了,白天幹什麼都不耽誤,教會的本分也能按時盡好,並且一個月還有五天的休息時間,這麼好的工作誰都願意幹。誰知,一段時間後領導的要求和做法卻突然一反常態,要求我們每天必須干足12小時,還要參加體能訓練,下班前還得跑兩千米,有時還給我加一些額外的活,這樣一折騰再回到家已經是早上9點多了。這樣,不僅時間上會與我盡的本分起衝突,加上回到家已經很累了,都沒法正常靈修。後來我腦子裡突然閃過一個意念,要辭職不幹了,到時再找更合適的工作?不然不但耽誤自己的生命進入更耽誤盡本分,自己心裡也很受責備。想到全能神的話說:「神對人的託付是天經地義得完成的,這是人最高的職責,跟生命一樣重要。……所以說,神對人有託付,這是神的高抬,特殊的恩待,這是最榮耀的事,別的什麼都能放棄,甚至性命不要也得完成神的託付,你看這裡面更有真理可尋求。」(摘自《基督與教會帶領工人的座談紀要》)從神話中我明白了盡本分的重要性:本分是造物主對人的託付,是最榮耀的事,盡好本分是受造之物義不容辭的職責,為了滿足神,人什麼都可以放下,甚至性命不要也得完成神的託付,我應該在本分上獻上我的忠心。考慮到這個工作現在影響到了我的盡本分,再一方面領導的各種做法也讓我感到氣憤,他們為了掙錢開始不擇手段,在員工身上榨油水,於是我辭去了那份工作,準備另找工作。
在我辭職十多天後,8月12日晚間就發生了特大爆炸。爆炸過後,我去單位結工資,看到單位門窗的玻璃都碎了,損失慘重,大家也都放假回家了。等我28日再去時,見他們都帶著口罩,花錢買礦泉水喝,做飯也用礦泉水。鄰近單位也有人員受傷,損失也挺大。回想要不是全能神興起人事物迫使我離開單位,那天晚上自己還在離爆炸現場很近的地方看夜,極有可能難逃劫難!真是本分保守了我,神話引導了我,我才遠離險境轉危為安。如今我才體嘗到神話所說:「人的心、人的靈在神的掌握之中,人的一切生活也都在神的眼目之中,無論你是否相信這一切,然而,任何一樣東西,或是有生命的,或是死的東西,都將隨著神的意念而轉動、變化、更新以至消失,這就是神主宰萬物的方式。」(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正是神全能、奇妙與智慧的主宰與安排看顧了我,讓我看到神時時刻刻都在愛著他的選民。想到自己對神那一點點可憐的信,卻得到了神這樣的眷顧與憐憫,真是不配,我從心裡感到信神真好!神的愛太真實、太實在了!作為受造之物只有信神、跟隨神、敬拜神,才會有好的命運,否則人都難逃災難之苦。經歷這件事,我願意在以後的時光裡好好追求真理、盡好自己的本分滿足神,還報神愛。一切榮耀歸給全能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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