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的案子告诉你 美国差劲的律师有多多(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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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无罪释放,很多人说是美国法律的正义,还把当年辛普森案拿出来说事。
我看还是算了吧,打不赢官司的人律师才会这样说...
事实上在美国请律师真的很重要,在华人圈里有一句话,"越是操蛋的律师,越是天天做广告",你们可以打听一下,是不是这样。
那些天天在电台上胡吹讲法的律师,当你出了点事情,找到这样的律师,先是吓唬你,告诉你多严重,总之能把你腿吓软,最后再告诉你自己多牛,能帮你处理了。
这样的律师专吃留学生和新移民,因为你们不知道底细呀,这可是南加州最知名的律师呀。其实为了快速结案拿到钱,最后就是让你认罪。
很多血淋淋的例子,就是律师多收钱,还让你认罪,多做牢。
还记得翟芸瑶同学案不?请了洛杉矶最知名的律师,花费数百万,判刑最重。这是其家人转账记录。
说活在美国,有一件事,到死也逃不掉的是报税,其实还有一个逃不掉,就是找律师,生活中,谁不会碰到点事情呢?
出点车祸就需要车祸律师。
移民来到美国是因为这种法律的平等和正义,这是一段华人律师,投诉另外一个大家眼里最知名律师的语音,你可以在华人生活网平台输入“律师”两个字提取,美国华人律师圈真的是黑幕重重,本来想放到文章里,这段语音牵涉的很多律师的事情,生活在美国的朋友一定要听一下,因为你一定会找律师。
现在,言归正传,来看看周立波的案子。
整个事件回顾:
2017年1月19日凌晨,两名中国公民是在美国小镇拉廷敦因其驾驶的奔驰车“车行不正常”和司机“开车打手机”被警察拦下。司机名周立波(ZhouLibo),49岁,车内还有一名乘客。
警方在随后的搜查中发现一只黑色手枪枪套,一把装有子弹的手枪,还有两个装有毒品的透明塑料袋。两人当场被逮捕。
随后周立波接受纽约州拿骚县地区法院传讯。周立波在缴纳5000美元保释金后,在其夫人和律师陪同下离开。
周立波在离开前对等候在外的媒体记者表示,他车里的枪支是合法的,但他没有说明枪支是何人所有,也没有提及毒品一事。
此后经过调查,检方已决定不再对事件中的另一位当事人提起刑事检控,周立波成为唯一检控对象。
2017年12月18日,大陪审团投票决定对周立波提起控诉。
美国检方指控周立波犯有藏毒、非法持枪、违反交通规则等多项罪名。再加上,检方认为,周立波的手枪装满子弹并且上膛,随时可能会射击,具有高度危险性。一旦这些罪名和理由全部成立,波波将面临长达 21年的监禁。
当地时间5月24日上午10点,周立波涉毒持枪案在美国纽约第十次开庭审理,据最新消息称,美国纽约州拿骚县法院决定撤销周立波涉嫌藏毒持枪案,法官已采纳撤案动议,该案将于6月4日最终宣判。
一夜之间,周立波华丽转身,竟然从最高可能面临41年、最少3-5年刑罚的困境之中,变成了无罪。
这么惊天大反转的结局,除了美国本身重视程序正义之外,更重要的是请对了一个专业律师。
纵观周立波更换三任律师的不同效果:
第一任律师莫虎:可能重罪。
周立波一共为自己请了三位律师,第一位律师莫虎,案件并没有多大进展,甚至还有律师预测,周立波如果他选择不认罪、走法律程序上诉,不仅需要支付大笔律师费,申诉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并且很有可能面临最多41年、最少3-5年的刑罚。
第二任律师丹尼尔:可以轻罪认罚。
之后,周立波又换了新律师丹尼尔,随着案情的发展,律师的努力,唐爽的案子被撤销了,而有人预测,周立波可能作认罪协商 ,最终或不用坐牢但要做义工。
第三任律师斯卡林:无罪!
再看第三任律师,就是我们封为大神的律师斯卡林,这位律师没有从案件争议的焦点,最轻罪重等实体方面进行辩护,而是剑走偏锋,直接运用美国法律无罪推定的原则,指出警察搜集证据的过程是不合法的,这样一来,有罪的证据不能用,而警察又拿不出合法的证据,案件指控的罪名只能不成立,周立波无罪了。
据悉,撤案的理由可能为:
(1)周立波律师认为,因为周立波母语非英语,无法听懂警察要搜车,无法证据搜车得到周的同意,所以警方搜车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警员也没有提供同意书。因此从车内搜出的枪支并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2)经过检验,周立波车上的枪支和毒品并无其DNA,可能不属于他。
(3)警察拦截这辆轿车的原因是因看见驾驶员在打电话。但律师表示,电话公司记录显示,当时周立波的手机上没有打电话的记录。这可能导致警察没有合理怀疑就进行搜查,同时与第一点联系起来,导致搜查行为的非法性问题。
律师表示,该案将于2018年6月4日再次开庭,如果检方不上诉,那么6月4日检方将会撤案。
那么,这位律师到底是何方神圣呢?据说他曾被纽约时报选为纽约大都会地区100大超级律师,已经当了49年的律师,经验可谓绝对丰富。
周立波涉枪涉毒案再次开庭前,斯卡林接受在场媒体的采访表示:“周立波先生无罪,我将据理力争,继续为代理人做无罪辩护。”还未开庭,就可以看出这位大律师的自信与担当。
而这位律师开庭表现出来的智慧,更是惊艳了大家,再来看看这位大神的神逻辑和神辩护策略:
斯卡林:为何拦截这辆轿车?
警员:看见驾驶员在看手机。
斯卡林:在相关法律中,开车打电话违法的法律对打电话的定义是离耳朵一定距离,你是否就此法律作过专业训练?
警员:曾经在警察学院培训时做过训练。
紧接着斯卡林拿出了电话公司的记录,电话公司记录显示,当时周立波的手机上没有打电话的记录。其次,斯卡林认为警察搜车的行为并不具有法律依据,注意!斯卡林拿出了此次辩护的大杀招!
斯卡林:搜查轿车和袋子是否有驾驶员的同意。
警员:由于周立波不懂英语,是由车内的乘客周立波好友唐爽充当翻译,在唐爽的帮助下,周立波点头同意后才进行搜查行动。
斯卡林指出,警员没有提供同意书。
警员:警局没有同意书这一类的东西。
而周立波则表示,“我是中国公民,我讲普通话。我不讲并且不懂英语”、“被拦下后,我从来没有同意过让警察搜查我的车或车上的任何箱包。”
这样一来,在警方不能提供更多证据的情况下,警方的执行过程就存在了瑕疵,最终就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了。
这看似简单,可有时候操作起来却没有这么简单,这就是专业律师的魅力,在错综复杂的案情里能迅速找出有利于委托人的法律规定,挽救当事人于水火之中,创造出奇迹。
纵然美国法律重视程序正义,若没有斯卡林这样专业的大多律师,周立波也不会这么快全身而退,从吓到腿软到无罪结案,周立波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请一个能帮你的律师是多么多么多么的重要!!
136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法律是为了律师产业而设立的。
假如说他不配合把手插进裤兜里,可能就砰砰了,警察是无罪的。他因为英语不是母语没有听清楚,死了活该?
xiaoc288 发表评论于
好律师就是要会抬扛!即便周立波的通讯记录没有打电话的记录,也不能代表他那个时候没在打电话,还有唐爽的手机呢,还有可能在微信语音呢?也许警察取证不了吧。
老鲫鱼 发表评论于
SadCity
所以你的结论是?
usahua 发表评论于
邓洪就是收了钱哄你进监狱的典范,典型的趁火打劫的诈骗犯,上面楼主发的那个小留学生凌辱一案邓洪每个孩子收的20万美金的律师费汇款收据,是打到邓洪姐姐的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里汇款收据,邓洪骗钱实在是仓狂到了极点。
ecolio157h7 发表评论于
莫虎海明邓洪,华人律师三大烂,业界毒瘤
雨过天晴2011 发表评论于
华人烂律师是成事不足 败事有余,真的正如楼下的所讲,宁愿自己雇个翻译,也不要找华人烂律师,会演砸的。
雨过天晴2011 发表评论于
法律是替鬼消灾的挣钱工具。正义二字从来不存在。花钱、钱多、流氓也可变圣人!一切逃脱罪责和帮人说谎的人,极乐世界阿弥陀佛会惩罚他/她们!
★火眼金睛☆ 发表评论于
楼下太一根筋了。碰上这种情况当场逮捕是肯定的,能否定罪是法庭的事,至少警察完成了他们的工作。
田 发表评论于
以后恐怖分子,携带炸弹枪活,出击行动。未达现场,被警察无意拦截,搜出武器和行动方案。然后,只能放行。因为一,圣战士不懂英文。二,他们拒绝签名同意书,因为看不懂。然后,然后....警察能做的就是给我们普通老百姓开罚单了。这个国家!
ilovefriday 发表评论于
楼下别乱说,帮桑兰打官司的是海明,莫虎是被告方的律师。
RoseBuilder 发表评论于
莫虎是不是当年给桑兰打官司的那货?就一搅屎棍子
吃货2001 发表评论于
情理法在美国是法最大,这不光针对坏人,也约束执法者,虽然让某些坏人钻了空子,但会督促执法者更加严格程序,从长远了看是好事。
abraham007 发表评论于
二代华人英文没问题,我看好他们在法律界发展。希望他们学些中文,更好地为一代华人提供服务
abraham007 发表评论于
我得为美国法院说句公道话,人家可不整华人律师。只是华人律师话都说不利索,怎么辩论呀。建议华人律师还是专攻征辟,呵呵
哈瑞 发表评论于
有位华人年轻律师打赢了老美大公司。
全面超越 发表评论于
所谓的正义。在律师眼里就是钱。上面那个成功律师整个胡搅蛮缠。我没看出他有什么过人的智力。与其说是他厉害。不如说美国法律太烂
hugh.williams 发表评论于
国外请华人律师,基本都是不懂的傻冒。
静安寺的和尚 发表评论于
通过这个案子给大陆的同胞扫了一个法律的盲点。
燕超尘 发表评论于
如果通过某种技巧能够改变一个人的犯罪后的惩罚,这种技巧是否是正义的?
燕超尘 发表评论于
在法庭上辩论的两个律师中,很有可能有一方是知道自己维护的是不正义的行为,但是还想通过辩论技巧让这种行为免予处罚或者从轻处罚,而且还把自己的这种技巧认为是值得称道的职业水平,这需要多低的道德水准来支撑自己继续这份工作啊
Bounty 发表评论于
这律师干的混蛋勾当。咋觉得他胡搅蛮缠的辩论啊。受过胡搅蛮缠的专业训练。警察哪里是个儿啊。中国人不打电话,用微信通话。中国人都知道。
xuxuzxzx 发表评论于
坏人判不了罪,这个叫法律的胜利?
qjftxdd 发表评论于
反正死不认罪,就会降刑。拖就对了,最好拖到法官挂了在换新法官,然后自己挂了。什么罪也没了。
阿拉丙 发表评论于
检方不想在这个案子上浪费时间而已
中国mm 发表评论于
不一定是打电话,没准听微信语音呢。所以肯定没有通话记录。
yanghuijin 发表评论于
吹吧。检方包子而已。911之后,搜查车辆不完全需要经过车主同意。with probable cause,警察可以自主决定搜车。还啥同意书?!
ROUTARD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法律不是玩笑是什么!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周立波只是钻了法律的漏洞,枪和毒都在他车后座上放着,他不知道是谁的?这些律师智商都很高,但道德水平不高。他们利用某些法律上的漏洞,帮助坏人脱罪。
不允许的笔名 发表评论于
white_lily 发表评论于 2018-06-01 23:14:41
这个案子说明,有钱请大律师就无罪,没钱就有罪,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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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nstein刚被定罪了,他肯定是没钱吧?
轻松轻松 发表评论于
朋友受房客讹诈,雇华人律师,被劝赶快花钱消灾吧,被恶德房客得寸进尺,痛宰了一把
lcxml 发表评论于
另外,周立波没有电信局的电话记录很可能在打网络电话包括微信或者skype这类。应该要查他的手机记录而不是电话公司的记录。
吃素的狼 发表评论于
周凯旋回国,牛气冲天廖。
上供给大律师的银子,从国内的傻冒们腰包里掏回来。
ilovefriday 发表评论于
华裔律师,指那些成年后移民来美的,律师就要有好口才,你一个连日常英语都说不好的,一开口一股广东烧腊味的律师怎么上法庭雄辩。最恶心的要数邓洪,长得猥琐丑陋不堪,接案子靠骗,结案子靠恐吓,专坑中国人,这家伙会有报应的!谁脑子坏了谁找邓洪!想找死,找邓洪!
white_lily 发表评论于
这个案子说明,有钱请大律师就无罪,没钱就有罪,什么法律
老干部 发表评论于
南加州的邓洪就是一个混蛋律师,黑了心就想挣钱。
洛城一郎 发表评论于
华人律师正道走不通,就只有走旁门左道了
bullmax 发表评论于
周立波是身家比较厚,普通华人就算请得起白人律师最后也是倾家荡产
总之只有两种结果: 进监狱,或者破产
全面超越
发表评论于 2018-06-01 22:13:53
也许美国法院就是歧视华人,见到华人律师就往死里整。
总之,无论是那种情况, 都千万别要找华人做律师。
bullmax 发表评论于
同一件案子会因律师水平的不同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
那么我们该怎么评价美国的法律?
全面超越 发表评论于
也许美国法院就是歧视华人,见到华人律师就往死里整。
总之,无论是那种情况, 都千万别要找华人做律师。
全面超越 发表评论于
此文题目应该改成
《周立波的案子告诉你 美国法律有多差劲》
全面超越 发表评论于
本爷说过很多次了,你找律师,千万不要找华人律师。除非你真是脑子坏了。
华人律师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还不如找个翻译自己当律师。
山地 发表评论于
没有钱就有罪,这就是美国的公平正义。
m007 发表评论于
世界日报和侨报等等华文媒体上打大篇幅广告的名律师们会因为这篇文章失去多少客户啊!
二舅 发表评论于
邓宏“大律师“原来是世界日报跑新闻的小记者,不知去哪所野鸡学校念了个法律。后来结识了某“神探“,他借“神探“的名气拉大旗作虎皮,摇身一变成了“著名大律师“,开始了在华人社区行骗生涯。由于英文太差,无法出庭面对法官、陪审团的质询,邓讼棍迫不得已聘请了几个老美当他的出庭律师,他则躲在后面专门拉客,主要行骗对象是有钱小留和那些初来咋到,不懂美国国情的大陆人。
路边的蒲公英 发表评论于
SadCity 发表评论于 2018-06-01 20:14:55
忍不住一下,这事儿检查官法官那边很可疑。首先,刑事案子检查程序是否合法是常规,不属于剑走偏风。第二,当时唐双作翻译,唐的英文不可能不合格。就算有争议,检查方都会提交警察的证词和唐的英文水平,质疑周里拨不可能在没懂的情况下同意搜查。而不会最后随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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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卡林指出,警员没有提供同意书。]]] -- 口说无凭
换气扇 发表评论于
赞波仔,可以说新节目了。
(发自我的文学城离线浏览器)
netflypig 发表评论于
另外,警察是否获得了搜查确认,是需要证据支持的。一般都是口头确认,证据就是记录仪,很少有书面确认。
没有记录仪或签字件,即使有唐爽证词也不行,因为唐爽在这个案子里面有利益相关。这个警察也很奇怪,居然没有开记录仪,
轻松轻松 发表评论于
找灯红华人都是穷人吗?他收费低吗?不知道,网上看到他接过富二代的案子,加州的华人中上以上的占大多数吧
netflypig 发表评论于
证据非常重要。辩护策略的基础是清楚对方所掌握的证据。案情里有个不一的致点就是警察说获得了周立波的许可,但周立波说没有。这里面一定有个人在撒谎。这个时候就要看证据支持谁的说法了。
如果警察有记录仪, 事实就很清楚。反之没有记录仪,警察无法证明自己获得了搜查确认,那么除非警察证明 a)周立波有案在身 b)有合理原因怀疑周立波持枪 c)直接看到了枪支 d)有搜查证。 这几项警察都没有证据支持的话,那么搜查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封泥巴 发表评论于
洛杉矶也有一个经常在网上做讲法,从记者到律师半道出家,招了几个二流子loser骗移民.看着客户第一招就是吓唬,然后逼你认罪。快速结案,所谓不利多销
俺太乐 发表评论于
莫虎被啪啪打脸
gracehome251 发表评论于
主要是,检方没有认真跟他打官司。反正公案公办,打赢也没有具体受益人。认真的话不是这么算了的。
军刺 发表评论于
这都能脱罪 美国法律 呵呵
qi91856 发表评论于
同样的话,同样的逻辑,同样的“空子”,大牌律师说的就有分量,法官就听,检察官就服,因为大牌律师有名气,有人脉,有势力,有影响力,好多检察官,法官当几年公差后,都想当律师,因为律师挣钱要比公差多的多,都是利益输送,而任命法官和检察官的政治官员大多也是律师出身。
SadCity 发表评论于
忍不住一下,这事儿检查官法官那边很可疑。首先,刑事案子检查程序是否合法是常规,不属于剑走偏风。第二,当时唐双作翻译,唐的英文不可能不合格。就算有争议,检查方都会提交警察的证词和唐的英文水平,质疑周里拨不可能在没懂的情况下同意搜查。而不会最后随便放弃。
larrywong 发表评论于
Can_Kan_Wxc 发表评论于 2018-06-01 20:00:16
总之,跟装修一样,别找华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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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想起了可怜的章莹莹
唐铁嘴 发表评论于
到法拉盛多买几部手机.很多烂事儿就躲过了.
LiveForToday 发表评论于
在这种缺乏逻辑的法律制度下,无数有钱的坏人就逃脱了
云在天上 发表评论于
这么简单的逻辑,莫虎想不到?
Can_Kan_Wxc 发表评论于
总之,跟装修一样,别找华人律师!
I751 发表评论于
多数老中兜里的钱只够支付邓洪的律师费,就别再拿邓洪和这种顶尖律师比了。你就算知道他们牛X又怎么了,没钱就算了,玩不起的,有不错的认罪协议就算烧高香了。
kai2002 发表评论于
莫虎丢脸丢到家了。
轻松轻松 发表评论于
这文章在说灯红说法节目吗?网上说他的工作就是劝人认罪坐牢然后拿钱
roliepolieolie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法律制度确实有利于有钱人,不是理想的。但是比中国那样的无法制社会还是好得多。
杉杉coming 发表评论于
问题是唐爽是不是可以证明周立波在他翻译下,点头让警察搜查呢?可能唐爽事先和人可能就是那个律师莫虎,串通想狠狠讹诈周立波一大笔钱。
杉杉coming 发表评论于
华裔律师水平都有限呀
firecloud 发表评论于
这就是制度的缺陷,有钱人能花钱把逃脱制裁,比如辛普森和周立波,穷人只能牢底坐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