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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法轮功的破坏性特征

(2015-08-09 20:03:02) 下一个

国际奥委会决定2022年冬奥会举办城市是中国的北京-张家口。中国的胜出,为冬季奥运会勾画了一幅美好的蓝图,也给了暗地里搞破坏的法轮功组织一记响亮的耳光。

  为阻止2022年冬奥会落户中国,法轮功跟一些反华势力沆瀣一气,编造种种“理由”,不择手段地阻扰张家口的申办活动。

  当然,这样的卑鄙行径,对法轮功无数破坏性行为来说只是“毛毛雨”。也可以说,正是因为其显著的破坏性特征和造成的严重后果,法轮功才当之无愧地成为邪教。这也解释了,为何在西方很多国家,都将邪教称为破坏性膜拜团体。

  法轮功巨大的破坏性,在四个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

  一是破坏思想文化。瑞克?艾伦?罗斯先生在《邪教:洗脑背后的真相》一文中提出,在法轮功的许多可疑的心理控制训练中,临床心理学家玛丽特?辛格所说的‘停止思考’和不断‘背诵师父的经文’的邪教精神控制方法,与美国邪教研究专家专家弗洛?康韦和吉姆?西格丽曼合著的《迷失:人格突变在美国流行》一书中所提及的以“不要思考”或“精神控制”的某些形式作为他日常计划的一部分的著述的主要标准相一致,“持续或延长这种精神训练,则可能会使人的大脑机能受损,还可能会突然或急剧发生不会思考、呆滞的精神状态”。此时,就是法轮功完成“洗脑”的时刻,信徒固有的思想文化遭到破坏或毁灭,成为其精神上的奴隶。

  二是破坏家庭稳定。李洪志精心编造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来蛊惑弟子,说什么“生生世世的父母不知是谁”、“生生世世的儿女不知有多少”,“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修炼就得在这磨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很多弟子信以为真,为了“修炼”抛下了家庭、舍弃了亲人。辽宁省丹东市一所小学的班主任刘长红,在得知弟弟不幸患上了白血病后,毅然提出由她给弟弟捐献骨髓以挽救其生命。但在她痴迷上法轮功以后,就整天想着要“上层次”、去掉“执著心”,再也不提为弟弟捐献骨髓的事了,刘长红的母亲精神崩溃,年迈的奶奶气得病倒在床,一个家就这么毁了。

  三是破坏社会关系。法轮功将其信徒特殊化甚至神化,只要一“得法”,只要效忠李洪志,就可以享受到诸多“常人”无法享受到的“待遇”,如可以得到“法身保护”,可以“避灾免难”,可以“青春永驻”,可以“圆满升天”,可以去美轮美奂的“法轮世界”。而没有加入其“修炼”队伍甚至反对的人员,则是“反对大法的魔”、就要受到“神的诅咒”、“魔就会来取命”,随时都会有各种灾难。如果万一是加入了法轮功组织之后又想退出的,就更加的“危险”,因为李洪志说他们的下场很可能是“下地狱”、“形神俱灭”。如此一来,把原来单纯的社会关系复杂化,把信徒和社会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四是破坏社会秩序。为了颠覆中国政权,李洪志通过散布“政府无能论”和“末世论”,屡屡教唆弟子从事非法活动,煽动信徒聚集、围攻机关、学校和新闻机构,组织人员到北京或者其他地方非法集会、闹事,非法发射无线电信号,攻击我国鑫诺卫星,干扰该卫星信号传输系统的“村村通”广播电视,严重影响工作、生产、教学、科研等正常进行。甚至,他还以“放下人心”、“直至放下对肉体的执著”等为由,暗示弟子集体自焚,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惨案”……

  值得注意的是,法轮功的破坏性行为及特征都被“正法”、“弘法”、“讲真相”等美丽的谎言掩盖,使很多弟子身受其害而不自知。对此,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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