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主佛”李洪志曾大言不惭吹嘘法轮大法是宇宙最大的法,“全人类我都能管”,“大法弟子可以不受人间法律的束缚”。然而,在前不久召开的“旧金山法会”上,这位凌驾于人间法律之上的“神佛”忽然来了“法律意识”,公然告诫弟子“不能违反法律”、“不让出现问题”。“神佛”何来的“法律意识”?看看具体内容便知晓。
无能——借法律压弟子
李洪志虽称“全人类我都能管”,可偏偏“轮界”的事他却管不了。跟他较劲的有之;与他争权的有之,单为钱的问题就让他伤透脑筋。弟子借大法名义敛财之风愈演愈烈,李洪志是叫不停、吓不住,管不了。在这次“旧金山法会”上,万般无奈的李主佛只得搬出常人的法律来强压弟子。他说:“我告诉大家,无论大法弟子搞什么项目,牵扯到资金问题,一定要健全你的财会制度,不能在这上违反法律。常人公司怎么做的,你就怎么做,一定的!绝对不能走歪这个路!”李洪志这里所说的“法律”当然是常人的法律,而且要弟子按“常人”的规矩办,绝不能“走歪路”。如此说来,常人的法律高过了主佛的“大法”,那么“全人类我都能管”岂不是谎言一派。“主佛”明明说“大法弟子可以不受人间法律的束缚”,可如今却要弟子不能违反法律,这不是用他的矛去戳他自己的盾吗?其实,对这些矛盾之说李洪志是知道的,但迫于万般无奈,只得搬出法律来强压弟子,否则,该进入自己腰包里的钱就要让别人截走了。
心虚——担心揭穿老底
“旧金山法会”上,有弟子递条子问:“大法弟子要求各地洗脑班把其机构设立的法律依据、参与迫害者的身份、迫害所用资金来源的真相公开,用这种形式揭露迫害,是否合适?”李洪志回答是:“这些事你们看吧。师父看着整体形势,不让出现问题。个人修炼,我法身在管,具体事我不直接管。”当弟子提到公开“法律依据”,李洪志连忙玩起了“太极”:“你们看吧”、“师父看着整体形势”、“具体事我不直接管”。李洪志不是说他统管全人类,为何对区区常人“法律”如此警觉?因为他心怀着鬼胎,如果将法律依据一一公开出来,岂不让人们更清楚地看清法轮大法违法犯罪的邪恶行径?李“神佛”那一番骗人的谎言不是要被一一戳穿吗?出于自己心虚,只得与弟子玩起了“太极”,干脆推托“我不直接管”。对于这一点,他还真有“法律意识”。
惧怕——害怕遭受打击
在法会上,有弟子问:“济南大法弟子在今年‘五一三’大法日去市中心广场炼功洪法,许多人被便衣警察抓走,弟子很为他们担心,……都被抓進去了还怎么救度众生?”按理说,有师父“法身”保护,这根本不是一回事,广场炼功洪法须继续搞。这次,李洪志可一反常态:“这有点操之过急。组织那么多学员去讲真相,公开的在大陆,会给学员带来危险。”“公开的这样做得具备条件,不具备条件还不要公开做,会给学员带来麻烦、带来不必要的迫害。”同样,再有弟子问:“在新加坡公共场所摆真相展板需要警署申请,但从未获得批准。有学员十几年来坚持讲真相,因此多次被警察以莫须有的罪名告上法庭,学员中争议很大。”李洪志的态度是“各地学员根据自己情况看”。具有“无限神通”的李大师为何一下变得如此谨慎起来?又是责怪弟子“操之过急”,又是指示弟子须“具备条件”、“根据自己情况看”。其实,透过“谨慎”背后,他的内心是惧怕法律。因为法轮功早已被我国政府定为邪教并依法予以取缔。如果弟子公开炼功洪法,法律当然不允许,必须遭受依法打击。李洪志心里明白,唆使弟子继续滋事这无疑是拿着鸡蛋碰石头。眼看着一个个弟子遭到法律处置,而自己又无能为力,那么,弟子就要执疑:师父的“神通”和“法身”哪儿去了?大法弟子真的“不受人间法律的束缚”吗?弄到底,只能是“主佛”的“神威”丧失殆尽,如此下去“主佛“的神位还能保住吗?算来算去,还是“小心”为妙,只能招呼弟子不要“操之过急”,免得自己的日子不好过。
由此可见,号称“全人类我都能管”的李洪志,在法律面前不得不乖乖低下头,因为法律是一把斩邪的利剑。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推进,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必将被推上法律的审判台,接受历史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