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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变法与明治维新何以迥异

(2018-10-07 18:54:35) 下一个
    谈到日本的明治维新,人们往往会联想到中国的戊戌变法。这两次维新有著惊人的相似之处。它们的历史背景相近、时间相隔不远,先后发生在 19 世纪下半叶受到西方列强侵略的两个东亚前现代国家。它们的目标类似,措施雷同,都是向西方学习,通过政府命令自上而下推行改革,目的是建立一个君主立宪制资产阶级国家。而且,戊戌维新实际上就是以明治维新为榜样、亦步亦趋进行的。然而,两者的成效、结局和命运却非常不同。明治维新取得了成功,实现了一系列改革,日本从此走上资本主义近代化的道路。它不仅维护了民族独立,而且使日本成为亚洲唯一的帝国主义强国。而中国的戊戌维新却是昙花一现,迅速失败,光绪被幽禁,维新人士遭屠杀,改革新政全成泡影。中国不但没有阻挡住帝国主义的瓜分狂潮,而且在半殖民地深渊里越陷越深。戊戌变法与明治维新何以走入了迥异的发展路径?
   
    从最直接的原因来看,维新运动成败的关键在于维新势力能否掌握政权。只有在推翻或彻底改组专制旧政权、确立和巩固资产阶级新政权的前提下,才能保证改革措施的推行,保护和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否则一切都要落空。日本明治维新实现了这一变革。它是以暴力夺取政权作为维新的前提。日本维新者是“藩政改革”的核心力量,在夺取藩政实权、推行改革措施的过程中,他们同腐败的门阀保守势力反复较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倒幕的武装力量和基地。他们打出“尊王攘夷”的政治口号,集中力量打击幕府,符合日本民众渴望建立统一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的社会心理要求,以结束当时国内由 260 多个藩的割据造成的分裂局面;顺应日益高涨起来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情绪,以结束列强对日本的侵略;适应千百年来形成的奉王政为正宗的传统道德舆论,具有极大号召力。1868 年初,维新势力以天皇名义宣告“王政复古”,废除幕府,幕府旧势力当然不肯自动交出政权,由此日本历经了持续一年半的戊辰战争,最后推翻幕府封建统治,建立起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政权的更替,通过暴力斗争得以实现。由此可见,“明治维新”的先决条件是“倒幕运动”的成功。
   
    与日本相比,中国的维新派却始终没有真正取得政权。当时,虽然名义上是光绪皇帝亲政,在百日维新期间,也发布了一系列具有资产阶级改革性质的新政诏令。但是,旧政权实际上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最高权力仍然掌握在慈禧太后手里,重大问题的裁决,高级官员的任免,都要由她决定。中枢机关军机处与总理衙门的实权也还在守旧势力的控制下。至于中央各部尚书、侍郎以及地方拥有军政实权的总督、巡抚等大员,也绝大多数是反对维新的守旧派。京城周围的军队北洋三军,则掌握在慈禧的亲信直隶总督荣禄手中。维新派成员地位最高不过是四品衔军机章京谭嗣同,能够见到皇帝,起草谕旨而已。而维新派的首领康有为仍然是个地位很低的工部主事,仅仅见过一次皇帝,在顽固派阻挠下,只封了一个总理衙门章京这样的小官。维新派另一位代表人物梁启超只是个举人,连个官职也没有。就是维新派所依仗的光绪皇帝,本身也并无实权。他下了那么多新政诏书上谕,在各级守旧官员抵制下,基本上未得到贯彻执行。由于没有经过类似日本的“倒幕运动”,中国的保守势力仍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没有政权的改革,必然遭致失败。
   
    中国的维新派为什么不能像日本的维新派那样建立新政权,实现变法?这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从客观形势上看,在明治维新前夕,日本国内革命时机已经成熟。当时日本农民、市民暴动此起彼伏,动摇了幕府统治的基础。另一方面,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和分化也日益激烈。围绕批准日美亲善条约与选择将军继承人的争论,多年不干预政治的天皇也有了政治发言权,逐渐形成了朝廷与幕府两大政治中心。强藩、下级武士普遍对幕府不满,离心倾向越来越大。1859 年,幕府大老井伊直弼制造了“安政大狱”,迫害维新志士,次年即被反幕派武士刺死,说明双方矛盾已经不可调和。接着,1864、1865 年幕府两次发兵征讨长州藩,标志著幕府与强藩的矛盾已公开化。幕府统治处于内外交困的严重危机之中,维新派及时抓住时机,发起尊王倒幕,抬出天皇,宣布大政复古,并用武力讨伐幕府,取得戊辰战争的胜利,终于推翻了幕府封建旧政权,建立起维新派执政的明治新政权。
   
    而中国戊戌维新时却没有出现这样的形势。自从 1864 年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失败后,捻军和西南西北少数民族起义也相继被镇压。此后,下层群众的斗争主要是矛头对外的反洋教斗争。在统治阶级内部,掌握清政府大权的满洲贵族对外向外国侵略势力投降妥协,对内则向汉族地主势力让步,依靠以曾国藩、李鸿章为首的湘淮系军阀官僚镇压农民起义,办理国防外交,使清朝政权暂时得到巩固与稳定。统治阶级内部虽然还有洋务派、顽固派、清流派以及帝党、后党之争,但总的说来离心力不大,旧政权尚未产生严重的统治危机,推翻旧政权的时机尚未成熟。

    让我们比较一下中日两国维新力量与守旧力量的对比。日本明治维新时,以幕府为中心的守旧势力已经十分脆弱,幕府统治摇摇欲坠。而维新势力以下级武士为核心,抬出天皇为旗帜,与反幕的强藩相结合,既有基地,又有军队,而且得到包括商人、手工工场主、农村富农在内的町人阶层财力物力上的大力支持,广大农民、市民也积极参加或支持反幕武装,因此组成了强大的维新阵营,一举推翻了幕府旧政权。
   
    相反,在中国戊戌维新时,守旧势力要远远大于维新势力。守旧势力以掌握最高权力的慈禧太后为首,包括控制中央和地方军政的大贵族、大官僚,以及因改革措施触及其切身利益而反对维新的大小衙门官吏、绿营军官、旗人、八股士人等等,形成庞大的守旧阵营。他们手握政权、兵权、财权,富有政治经验,擅长阴谋诡计,全力以赴扼杀维新。而中国的维新势力仅以有资产阶级倾向的士大夫知识分子为核心,依靠没有实权的傀儡皇帝光绪,联合少数帝党官吏、御史翰林及地方官员。中国维新派没有同任何一个地方实力派建立起如日本维新派同强藩主之间的那样密切的一体关系。他们既没有基地,也无兵权、财权。他们脱离中国社会,连资产阶级、商人也很少关心支持他们。其情形正如谭嗣同所讲的,“君与臣隔,大臣与小臣隔,官与绅隔,绅与士隔,士与民隔,而官与官,绅与绅,士与士,民与民,无不自相为隔。”维新思想家严复指出,当时维新派“与守旧党比,不过千与一之比,其数极小”。力量对比过于悬殊,因此,守旧势力一旦反扑,维新势力顷刻瓦解。谭嗣同在壮烈牺牲前,也只得仰天长叹: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
   
    而且,据余英时的分析,当时中国政治还有一个特殊之处就是“国家利益和王朝利益之间的冲突”。1898 年旧历 3 月康有为在北京召开保国会,声势极为浩大,引起守旧派的强烈反对。据梁启超说,当时最有力的反对口号便是御史文悌所上长摺中“保国会之宗旨在保中国不保大清”这句话。可见在守旧派眼中,变法即使有利于中国,也将不利于清王朝的统治。这是戊戌变法失败的至为关键之处。清王朝是满洲人建立的,因此国家与王朝之间的利害冲突最后终于集中在满汉之间的冲突上面。戊戌变法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便是满族统治集团忽然警觉到:无论变法会给中国带来多大的好处,都不能为此而付出满族丧失政权的巨大代价。由此,围绕著戊戌变法的激烈政争,决不可单纯地理解为改革与守旧之争。最重要的是,当时满族统治集团本能地感觉到,决不能为了变法让政权流散于被统治的汉人之手。否则,他们享受了两百多年的特权和既得利益便将从此一去不复返了。仅此一点,已注定了变法失败的命运。
   
    从个人因素上看,两国维新派领导人的能力、经验也非常不同。维新派领导人的能力、气质和采取的方法、策略,与维新成败也有很大关系。日本维新派骨干是中下级武士,大多参加过地方上的藩政改革,久经风浪锻炼,具有斗争经验和政治才干。如大久保利通、西乡隆盛、伊藤博文等人,都是一批富有谋略、精明强干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们讲究斗争策略,选择阻力最小的路线和做法,例如在政府内排除保守派、废除贵族特权、制定宪法、召开议会、修改不平等条约,都是采取稳扎稳打、逐步推进的办法,以至能够逐渐实现目标。明治维新人物还善于争取同盟军,打击最主要敌人。维新前,其矛头直指幕府,敢于为此调动平民乃至农民武装。长州藩“奇兵队”、“农兵队”,就是倒幕武装的主力队伍。维新成功后,明治人物对封建贵族采取赎买政策,用公债偿付形式迫使他们转变为用公债投资于新式企业的资产阶级。
   
    而中国维新派的骨干却基本上是一批缺乏政治斗争经验的书生,大多饱读诗书,有才学、热情,却往往缺少运筹帷幄的雄才大略。梁启超就承认,他的老师康有为“谓之政治家,不如谓之教育家;谓之实行者,不如谓之理想者”。他们在维新措施和斗争策略上也有些急于求成、不顾实效。如变法一开始便裁撤旧衙门、裁减绿营,令旗人自谋生计,激起守旧势力群起而攻之,增加了变法的阻力。同时,又不善于团结和争取同盟军,结果使自己十分孤立。
   
    明治天皇与光绪帝个人条件也不同。明治维新后,随著天皇制确立,明治天皇成了全国最大的财阀和地主,成了日本名符其实的最高统治者。他早年参政,励精图治,左右都是维新派权臣辅弼,得以很好地发挥其统治才能。光绪虽有抱负,并具备年轻人的敏感和热情,在政治上积极支持了戊戌变法,一度成为维新派政治偶像。但他长居深宫,终其一生都跳不出那拉氏的魔掌。而在另一方面,幕府的统治经验与专制程度与清朝相比大为逊色,幕府将军的统治才能,与慈禧相比,也只能甘拜下风。
 
    戊戌变法与明治维新更深处的不同,尤其需要从两国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的区别中探求。从社会政治结构的角度来看,日本一直是个封建领主制国家。德川时代是幕藩体制,全国有 260 个割据的藩,而每个藩的领主(大名)都拥有独立的而且是世袭的军政实权,潜伏着很大的离心力。因此维新派的尊王倒幕号召,客观上符合当时日本建立统一民族国家和统一国内市场的要求,故而能获得各阶层的响应和支持。而中国长期以来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地主专制国家。这种中央集权制度到了清代更加完善、严格,中央政府通过郡县制控制地方,又通过科举制选拔官吏,不允许地方上形成世袭的独立势力,地方官员随时可以被罢免、调动,因此难以形成离心力量。维新派提出的地方自治的主张也很难付诸实践。

    从社会经济结构来看,在日本的封建领主制度下,商品经济比较容易发达,农村自然经济解体的速度也比中国要快。由于日本国土小,资本主义萌芽的密度大,并形成了几个经济中心。在某些藩,富商拥有大量财产,并成为藩主、武士的债权人,从而控制了藩的财权和工商业。城乡资产阶级尤其商人和富农成为维新派的重要社会基础,他们积极支持倒幕和改革,在明治维新中起了重要作用。相比之下,在中国的土地制度下,自然经济瓦解很缓慢,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抵抗也很顽强。分散经营的小商业反而成为自然经济的附庸,城市商业资本往往脱离生产领域。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是在外国资本主义入侵的刺激下,由地主、官僚、商人、买办投资新式企业而产生的。这种在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专制主义双重压迫下畸形发展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既先天不足,缺乏原始积累,又后天失调,力量薄弱,因此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很少有人直接参加或支持戊戌维新。
   
    两国文化传统的不同也值得注意。日本文化本身就是多元文化,是由各种文化混合而成的,在明治维新前,日本的文化主要来自中国,因此日本人能够时时认识到其他文明国家的存在,而且还总是在自己的历史中强调这一特点,这使得日本在接受西方先进思想、文化、制度和技术时,能够保持一种积极、开放的心态。在这种“求知识于世界”的积极吸收先进文化的心态下,日本能够将因“黑船来袭”而产生的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国家意识迅速地转化为行动,官民一体,发奋图强,通过明治维新对日本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从而为其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外,日本历来提倡武士精神,崇实而不尚虚浮的礼义空谈,这种精神对变法改革也是有利的。
   
    相反,中华文明则是土生土长、源远流长,具有极强的连续性,因而也具有极强的保守性。由于中国长期以来是东亚地区唯一具有高度文明的国家,并且处于远离其他文明圈的地方,所以中国人一直认为,“中国”与“文明”是同义词,中国乃世界之中心,其余皆为蛮夷之地。中国虽在鸦片战争中一败涂地,被迫签约开国,但战争之后的中国,上至皇帝,下至百姓,包括那些曾经在鸦片战争中与英国有过密切接触、领教过西方坚船利炮的廷臣疆吏,仍旧保持“天朝”心态,事事摆脱不了“天朝自有法度”的思维模式。此种心态和思维模式虽历经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和中日甲午战争等多次教训,直到 19 世纪末的戊戌变法,也未有本质的改变。由于背上中华文化优越感的包袱,提倡学习外国常常遭到很大阻力。不少人还崇古好古,相信祖宗之法不可变,喜欢脱离实际的空谈。加上长期以来,科举八股制度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头脑,这对维新改革很不利。
   
    总之,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与中国戊戌维新的失败并不是偶然的,而是由其内部、外部的历史条件和种种复杂的因素所造成的,并有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根源。从两者的对比中,我们可以总结出许多有益的经验教训。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日本明治维新虽然成功了,但它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鼓吹对外扩张,培植军国主义,也给日本的社会发展投下了阴影。中国的戊戌变法虽然失败了,但它却规定了中国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构成了中国现代化的逻辑起点。从政治史上看,它代表中国传统政治秩序开始解体,从而引发了中国史上空前的政治危机;从思想文化史上看,它开启了中国从传统过渡到现代的转型时期。
   
    作者: 胡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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