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和儿子来到澳洲以后,为了扑捉住他们生活的瞬间,我新买了一部尼康F80相机和两个变焦镜头,原来的傻瓜相机效果确实太差了。自从买了这新相机后,我开始迷上了摄影,而且一发不可收拾,最先使用普通胶卷,后来又用反转片。每次出去玩,我都带着相机,妻子和儿子生活场景中众多的瞬间都印在了我的照片里。有时为了拍摄布里斯班的日出,我早上3点钟就起床,骑着自行车赶火车,下了火车,再骑车奔赴城市的各个角落,奔波却快乐着。
受我的影响,儿子有时也拿着傻瓜相机拍些他自己喜欢的东西。但对摄影理论还不是很了解,看到我用微距镜头拍摄的花很好看,他也用傻瓜相机来模仿,没有微距功能,可想而知,拍不出想要的效果。但他也逐渐对摄影感兴趣了。
不过这个爱好的代价也是蛮大的。买胶卷、冲洗、再加上个各种滤色镜及其他配件,花销不断增大。虽然不至于影响的家里的生活,但日常开销确实需要小心仔细。实际上,当时我的奖学金每年有两万一千多澳元,维持普通的家庭生活应该是绰绰有余,但不能有任何奢侈。
为了增加收入,改善家庭生活,也为了更广泛的接触外面的世界,妻子一直都想出去打工。儿子已经是五年级了,已经不需要妈妈太多的照顾,这也为为妈妈打工扫除了后顾之忧。但以她的英语能力找到洋人的工作应该不是很容易,而华人雇主一般都是相当苛刻,不遵守基本的雇工法律,不要说养老金,有时就连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半都达不到,所以我一直反对她出去打工。
但妻子执意要出去试试。最后还真的在中国城一家由香港人开的中国餐馆找到了侍应生的工作,每周工作两天,每天两个小时,工资好像是每小时几块钱吧。工作内容挺简单,就是推着食物小推车,上面放着各种茶点的小吃,在食客中来回走动,如有客户需要,侍应生就把需要的食品放到客户的餐桌上,并在客户的卡片做上记录。最初,妻子挺高兴,也挺珍惜这个工作,穿上自己漂亮的衣服,面带微笑,推着小推车,穿行在客户中间,尽力使客户满意。但麻烦的是妻子不懂广东话,而有些客户又不懂普通话,自然要影响工作速度。有一次,一位顾客问妻子:“有木有‘哈’”妻子不知道‘哈’是什么东西,正在犯难,恰好这时餐馆经理走了过来,朝妻子大喊:“哈就是虾”虽然为妻子解了围,但这位经理却形成了妻子动作慢的印象,经常朝她大喊大叫。妻子开始心生倦意,除去了来回的火车票,每天下来,根本就剩不下几块钱。虽然一天只工作两个小时,去了路上的时间,整个一天也做不了什么其他事情了。在我的强力反对下,妻子最终勉强同意辞掉了这份工作。
辞工是我在下班之后专程到餐馆去说的,布里斯班的中国城距市中心很近,离我就读的大学也不远。那天辞工后,我顺便还要回了上星期的工钱,两天共4小时,好像只有二十几元钱。
完全呆在家里,妻子还是不甘心,没过多久又在劳根的一家中餐馆找到一份后厨的工作,每天工作好像是10个小时,工钱按天算,每天50澳元,工资是每天结算,但却只付前一天的工钱,以防止员工不辞而别。
这是一家夫妻店,后厨的一切事情,妻子都要做,除了洗盘子,还要洗菜、切菜、煮饭,除了中午吃饭的20分钟,跟本没有其他的休息时间。为了省钱,妻子不是乘公共汽车,而是骑自行车,单程45分钟,来回在路上就要花去90分钟。下班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自行车又没有车灯,骑着上坡路,又累又怕。回到家里,经常是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那时自己不懂事,因为不满妻子出去受剥削,从学校回来后赌气不去做饭。结果,妻子回来休息一会之后,还要再爬起来去做饭。其辛苦可想而知。后来实在受不了,妻子没办法,还是打电话辞掉了这份工作。
电话里,妻子请求饭店小老板能否麻烦他们把前一天的工钱在他们下班回家的路上,路过我们家的时候,给我们捎过来。但小老板拒绝了,没办法,妻子又专程骑着自行车去了躺小餐馆,取回50澳元的工钱。
这两次不愉快的打工经历使妻子彻底放弃了打工的念头,转而专心致志的学习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