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号,房东老太太通知我们,3月27日房租到期后,公寓要进行改建,重新装修,也就是说我们不可能续租。公寓是我在6个月前租下的,那时本以为妻子和儿子马上就会来到澳洲与我团聚,没想到,他们的行程晚了4个多月。
这样我们在房租到期后搬到了一对老夫妻家里的老人公寓。他们的房子分成前后两部分,前面是主人套房,由这对老夫妻居住,后面是一套老人公寓,有自己独立的厨房、卫浴和两间卧室。有点滑稽,老年人住在了正房,年轻人住到了老年公寓。没办法,老夫妻是房子的主人。
新居还是在西郊区,离南岸更近了,走路不到10分钟,这样原来的那个原生态的河边就很少去了,去南岸的次数就更多了,也就有更多的机会观看各种表演。在南岸与我们的住宅之间,还有一个很大的公园,有一些儿童娱乐设施,一些社区的大型活动,如希腊艺术节等都在这里举行。在希腊人的节日里,浏览小摊贩的手工艺制品,品尝希腊人的民族小吃,观赏充满民族风情的希腊舞蹈,看着他们快乐的狂欢,真的很惬意,也很难忘。
进入秋季以后,天气逐渐转凉,南岸那个露天免费游泳池已不再适合游泳,可儿子的兴致不减,我就带他去我就读的昆士兰理工大学的室内泳池去继续满足他的兴致。
这是一个星期天,我带着儿子先去了游泳池,妻子则留在家准备野餐的食物。我们约好在植物园会合。妻子在家里一切准备就绪后,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去了植物园,植物园紧挨着理工大学。
近来,儿子的游泳技术进步很大,已经能游十几米了。但我还是不放心让他去中间泳道,只让他在最边上泳道的浅水区练习,一旦有问题,我可以马上把他拉出水面。
那天,一个年轻女教练带了几个孩子也在边上练习。可能她感觉大家都在边上不方便,以为我们会干扰她的教学,或者偷学她的技术。总之,不知是什么原因,她要求我们到中间泳道去。担心儿子的安全,我毫不客气的拒绝了她的无理要求。实际上她应该可以看出我儿子的游泳技术还不适合到中间去,而且她也可以带着她的学生去那里,她毕竟是职业的游泳教练。被拒绝,她当然不高兴,在那里阴着脸、摔摔打打,我却视而不见。
儿子当然要听我的话,留在边上泳道较浅的一边,断断续续游了几十米。我感觉他有可能游完整个50米的泳道,便鼓励他试试。有我在旁边,儿子确实挺勇敢,毫不犹豫的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尝试,游到距另一端只有十几米的时候,大概是看到水的深度超过了他平时练习时的深度,有些紧张,或者是有些累了,他大喊了一声:“爸”我急忙把他拖出水面。在岸上休息了一会后,他又开始了第二次尝试。这次,他成功了,从泳道的一端游到了另一端。从此以后,他不再只在浅水区玩水,而是真正的沿着泳道游泳了,也就是说,儿子学会了游泳。
带着学会游泳的喜悦,我们来到了植物园,妻子已经等在那里了。听说儿子学会了游泳,妈妈当然也是满心欢喜。也许是体力消耗较大,也许是学会了游泳高兴,那天的野餐,儿子吃的特别香。吃过之后,我和妻子坐在河边树下的椅子上,看着河上过往的船只和对岸的景色,带着儿子学会游泳的喜悦,享受着午后的阳光,儿子则跑到一边滑旱冰。过了一会,儿子流着眼泪回来了,膝盖和小腿摔得血肉模糊。既不知道医院在哪里,附近也没有电话亭或移动电话,我顾不得是否有违交通法规,把儿子放在自行车的横梁上,飞快的骑着自行车回到了家中,让妻子自己走回家里。到家后,我立刻打电话叫叫了救护车。
救护车很快就到了,车上下来两个小伙子,给儿子做了简单的包扎,一边跟儿子开着玩并笑鼓励着儿子,一边用担架把儿子推进了救护车。看到爸爸妈妈都没在身边,儿子着急了,又要流眼泪了。小伙子急忙把我也叫到救护车上,儿子这才安静下来。
到了医院,救护车的小伙子和医院的护士介绍了一下情况就离开了。大概是医院认为儿子的情况并不是特别紧急,我们在那里等了将近一个多小时,才有一位清瘦的带着大眼镜的亚洲人模样的医生过来给儿子检查,搬动儿子的腿,问疼不疼,最后确定只是皮外伤,没有伤筋动骨。
走出医院的时候,儿子还是直着腿走路,害怕弯腿会引起疼痛,旁边的护士看着好笑,便跟他说:伤的不重,你可以正常走路。儿子这才恢复正常走路姿态。
回到家之后,儿子向妈妈述说着医院的经历,尤其是护士对他说话的口气,妻子也感到好笑,坐着救护车去了医院,却走路回来。不过,几天之后,收到3百多元近4百元的救护车账单的时候,我们都不觉得好笑了。好在我们已经买了留学生的强制医疗保险,这笔钱并不需要我们自己出。因为是急诊,医院没有对我们收费。
新房东老太太听说我们的经历后,告诉我们:不应该叫救护车,很贵的,其实她儿子就可以开车把儿子送医院的。